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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燕菁:存量规划与城市化2.0

2016年09月25日    中国城市规划网

9月25日上午,由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主办,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乡规划实施学术委员会承办的专题会议二“规划实施与管理:演变与发展”在沈阳新世界博览馆召开。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副理事长、城乡规划实施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厦门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教授、经济学院教授赵燕菁以《存量规划与城市化2.0》为题作特邀主题报告。

赵燕菁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副理事长、城乡规划实施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厦门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教授、经济学院教授

赵燕菁强调存量规划不同于“旧城更新”,它是城市化的转型。存量规划不是转型完成后的“城市更新”,而是转型过程中的“城市再造”。不是空间要素的组织,而是一套新制度的切换。

城市化进程可以分成增量规划和存量规划两个阶段。二者阶段不同,成本不同。在第一个阶段,是一次性投资阶段,常常会面临资金不足的问题。所以关键是能不能获得融资,为一次性成本融资,怎么把现金流变成资本?我国政府通过土地财政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因为递减是未来收益的贴现,可以通过土地出让将未来收益贴现过来,用未来的钱建设基础设施。

在增量规划阶段,我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197年,城镇常住人口从1.7亿人增加到2015年的7.7亿人,增长了3.5倍。城镇化率由191年的0.74平方公里增加到2015年的5.2平方公里,增长了6倍。加上矿区,达到10万平方公里。这足以容纳12亿城市人口,按13.5亿人口计算城市化水平可以达到87%。

在增量规划阶段,经常性的投入会急剧增长,常常会资金不足。最关键的问题是能不能把资本变成持续的现金流?城市化的第二个阶段是第一个阶段的逆过程。这一阶段对现金流的需求超过对资本的需求。如果不能成功地从一次性收益转向持续性收益,城市化第二阶段就无法彻底完成。

赵燕菁认为,现金流是我们判断政策的基准。比如,在当前是否需要加大固定投入问题上,如果加大固投能带来现金流,“4万亿”也不算多,不能带来正的现金流,1元也过多;而在是否要鼓励新经济这一问题上,就要看新经济带来的现金流是否大于其摧毁的现金流;说到当前是否应该减税,赵燕菁认为,如果税收的减少迫使政府更加依赖一次性收入,减税会适得其反;在汇率高低问题上,如果能创造更多的现金流,即使资本项不平衡,也应该下调汇率。

所谓经济转型,就是从资本型增长转向现金流型增长。主要的政策目标,就是将已经形成的存量资本,尽量转化为真实的现金流收入。

赵燕菁认为,存量规划就是要盘活存量资产,给资产寻找现金流。比如,地下管廊、道路停车等等。而公共服务的“免费”并不都是好事。因为其楼市的价值(好GDP的减少)都会外溢到资产估值(也就是坏GDP)的升高上。而桥梁收费、水电收费、垃圾收费,甚至公园收费,都不必然是“坏”的政策。

开征财产税的本质,其实就是将这些分散收费的公共服务,通过一次性征税获得现金流。在70年物业到期该交财产税之前,对公共服务分散收费,也许是一个替代的办法。

赵燕菁认为,房地产是中国经济的核心,其存量部分,一定要小心不要泡沫破裂。增量部分,从拍卖一次性低价,转为拍卖未来的现金流。我国目前的房地产问题不是供需不匹配的问题。而是货币问题。应该切断金融机构给高租售比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的渠道。对于其它存量住房,合法的,到期该交财产税并自动续期。违章的,该交地租或财产税后,办理合法产权。

我们可以利用公共道路、管线和公共基金等公共资产,城中村等私人资产,以及征收财产税等渠道创造持续的现金流。为了减少收费的阻力,这部分现金流可以不转为政府收益,而是转为居民的储蓄,一一直接打入劳保、社保、医保公交卡等个人账户。

最后,赵燕菁认为,我们的城市规划方法需要变更。我们要变规划决定为市场决定。原来我们做增量规划的时候,什么都是我们规划师定下来的。容积率、建筑,而控规既不能预知变化的功能,也不知变化的数量。按照功能一次性确定用途并收费的规划供地模式,决定了规划不能改性和增容。它会导致进入市场的土地,不是闲置就是违章。

对此,赵燕菁提出,未来有没有可能在规划的时候不规定地块的用途,而只收基本的地价,并针对不同的用途分别收费,由市场和开发商决定其用途?这种方式的可行性还有待探讨。

(根据报告整理,未经专家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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