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研函[2014]9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各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建设兵团建委(市政管委、水务局、城建局),有关单位:
为促进“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成果推广转化,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技术与管理水平,在确保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国家新的环保排放要求或地表水Ⅳ类标准的前提下,实现资源能源的高效利用,按照《201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培训计划》(建办人[2014]7号)安排,结合水专项成果凝练及推广应用,我司将分两期举办城市污水处理厂工艺设计与节能降耗运行管理技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第一期培训内容为高排放标准城市污水处理工艺设计与运行管理技术,主要包括:
(一)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达标难点分析与工艺路线;
(二)高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实践;
(三)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达标典型工程案例分析;
(四)适应新标准的污水处理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
(五)典型工程考察。
第二期培训内容为污水处理厂节能降耗运行管理技术,主要包括:
(一)国内污水处理厂区域能耗特征分析;
(二)基于碳源、能源利用的工艺技术路线比选;
(三)城镇污水处理厂节能降耗典型工程设计案例;
(四)基于污水处理厂节能降耗的工艺设备配套方案;
(五)城镇污水处理厂节能降耗运行管理案例分析;
(六)典型工程考察。
二、 组织单位
培训班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主办,委托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承办。
三、授课专家
水专项相关技术专家,国内从事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制定、提标改造工程设计、节能降耗工艺技术研究应用和运行管理的权威专家。
四、培训对象
住房城乡建设、水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人员;设计院所、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人员;水务集团、排水集团(公司)、污水处理厂管理及技术人员等。
五、时间与地点
第一期 时间:2014年7月10-13日(7月9日全天报到);地点:青岛市。
第二期 时间:暂定2014年12月,培训5天;地点:待定。
六、具体报到时间和地点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项
(一)培训费1500元/人(含资料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继续教育证书。请参加培训学员自带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三)联系方式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联系人:陈力子、唐玉霖
电话:010-57811042,57811041(兼传真)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联系人:敖冬、任海静、孔祥娟
电话:010-57811040,58934694(兼传真)
邮箱:jpc@vip.163.com
附件:
1、“城市污水处理厂工艺设计与节能降耗运行管理技术培训班(第一期)”回执表.doc
2、“城市污水处理厂工艺设计与节能降耗运行管理技术培训班(第二期)”回执表.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201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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