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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

2014-11-03 10:05 来源:中规院交通院

3.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什么要规划先行?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王凯:正如城市规划是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是实现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一样,村庄规划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依据,是指导农村建设、促进农村发展和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通过规划引导,可以有效规范农村房屋建设,提高水、路、电、气、环卫等各类设施建设的综合效益,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有序改善。

到2012年底,我国有58.9万个行政村,55%编制了村庄规划,但符合农村实际、能较好指导实施的村庄规划也就10%左右,大量村庄建设无规可依。规划缺失使农村建设出现不少问题:一是乡村风貌和特色丧失,大量村庄既无传统特色又无地域特点。二是农房建设管理缺乏,农房反复拆建和质量差两种现象并存。三是乡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无序,重复建设和投入不足两种现象并存。四是历史文化资源缺乏保护,大拆大建,大量传统村落、传统民居等传统文化遗产遭到破坏。五是乡村生态环境破坏严重。

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到2020年我国城镇化水平达到60%时,仍将有大量的人口居住在农村,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将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必须坚持规划先行。

4.如何编好村庄规划?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王凯:《城乡规划法》于2008年正式施行,将村庄规划正式纳入法定规划体系。近年来,各地积极推进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践中村庄规划照搬城市规划模式、脱离农村实际、指导性和实施性较差等问题普遍存在,村庄规划质量直接影响到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效果,我们必须在坚持规划先行的同时提高规划编制质量。

首先是要编制和完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是编制好村庄规划的重要依据,在县域层面研究镇、村人口变化趋势和村庄发展态势,构建以服务农村居民为目的、包含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不同层次功能圈,明确重点镇和一般镇、中心村和一般村的布局,提出不同区位、不同类型村庄人居环境改善的重点和时序,在此基础上着重编制建设活动较多以及需要加强保护村庄的规划。

其次在村庄规划编制过程要注意四点:一是注重实际调查。通过实地踏勘、入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了解村庄实际情况和村民真实需求,是保障村庄规划符合农村实际、满足农民需求、体现乡村特色的重要前提,切忌简单套用城市生活的标准和设施配备。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村庄发展要解决的问题,以及村民生活和村庄建设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依据问题确定规划内容,增强村庄规划的实用性,特别要在村民的实际需求上着力谋划。三是坚持整治为主。充分尊重既有村庄格局,尊重村庄与自然环境及农业生产之间的依存关系,保护和体现农村历史文化、地区和民族以及乡村风貌特色。四是坚持村民参与。充分尊重村民在生产、土地使用和农房建设上的主体地位,对农民的关切要体现在规划中,建设项目要与农民利益相结合。在规划调研、编制、审批等各个环节,通过简明易懂的方式向村民征询意见、公示规划成果,动员村民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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