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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

2014-11-03 10:05 来源:中规院交通院

5.国家在改善农村基本生活条件方面有哪些政策?目标是什么?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叶兴庆:近年来中央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农村公路建设、农村电网建设与升级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一系列项目,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水利部等部门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主要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截至2013年底,农村集中供水受益人口比例70%以上,4亿多农村居民饮水问题得到解决。“十二五”期末,要让所有农民都能喝上干净的水,力争到2020年,农村集中供水受益人口比例达85%。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开展了农村危房改造,该政策旨在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政策支持范围已经实现了全国农村地区全覆盖,户均补助标准也从过去的6000元提高到7500元。政策目标是到2020年将基本完成现有危房改造任务,建立健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交通运输部实施了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包括乡村道路建设、公路安保、危桥改造等。截至2012年,通公路的行政村比例达99%以上,预计“十二五”期末,农村公路总里程将达390万公里,所有行政村将实现通公路。国家电网等部门实施了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主要对农网进行改造,并解决农业生产用电、无电地区用电问题。截至2012年,农村供电可靠性提高到99%以上,基本消除无电人口。预计“十二五”期末,将实现农村电网普遍得到改造,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得到较好保障,农业生产用电基本得到解决。

6.为什么说农村垃圾污水是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重点,如何治理?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叶兴庆:据测算,2013年我国村庄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5亿吨、生活污水产生量约110亿吨,均超过了县城的排放量,与城市的排放量接近。这其中绝大部分村庄垃圾和污水未得到有效处理而直接排放,威胁农产品安全和群众的身心健康。可以说,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造成的污染已经成为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

中央高度重视这项工作,2008年国务院专门召开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对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提出了要求。有关部门也积极行动,环境保护部实施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通过“以奖代补”支持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以及饮用水源地保护等;住房城乡建设部指导各地完成23万个村的村庄整治;农业部开展了农村清洁工程,推行垃圾污水和畜禽粪便等的综合利用。各级地方政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浙江、江苏等地结合新农村建设开展了村庄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和做法。

经过有关部门和各地的多年探索和实践,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的模式已经比较成熟。在县域层面开展垃圾和污水城乡统筹治理是一种值得推广的模式,具体做法是实行城乡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的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就是明确牵头部门,避免多头管理,理顺管理体制;统一规划就是充分利用城镇设施向农村延伸,并打破乡镇的行政界限,统筹建设处理设施,减少不必要的浪费;统一建设就是工艺和设备选型要统一标准,设施建设要统一要求;统一运行就是要实现所有设施的集约化运营管理,有效解决农村技术和管理力量薄弱等问题。目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已经在常熟开展了县域村镇污水的城乡统筹试点,并印发了县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试行导则,各地可以具体借鉴常熟的经验和该导则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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