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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安徽省海绵城市规划技术导则》

2015-11-18 09:24 来源:安徽省海绵城市建设研究中心

编者按:

11月11日,安徽省海绵城市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PPP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合肥召开,会上发布了包括《安徽省海绵城市规划技术导则》等在内的地方建设标准。根据规划,到2017年,试点城市内涝积水点基本得到解决,城市建成区年径流控制率达70%。到2020年,所有城市及60%以上的县城区基本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要求。在12日举行的技术培训会上,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二所主任工程师程俊就技术导则作了详细介绍和全面解读。

《安徽省海绵城市规划技术导则》

主讲人:程俊

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二所主任工程师

一、导则编制内容

1.导则参考依据

导则编制参考依据有其他国家建设海绵城市的理念:

美国的理念:低影响开发(LID);

德国的理念:雨水综合管理和利用(分散式和集中式雨水处理系统的整合);

英国的理念:可持续排水系统(SIDS);

荷兰的理念:优化的分流制排水系统(要求将90%的年降雨进行调蓄处理)。

我国现行的海绵城市建设参考依据《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 《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 及其他相应的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法规标准。

2.导则框架

3.导则主体编制内容

在国家指南的基础上提出了安徽省海绵城市建设—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的基本原则、规划总体目标、控制目标以及安徽省各城市具体目标,构建其技术框架。明确了城市规划、设计及管理过程中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的内容、要求和方法,重点强调原则、导向性问题,又凸显安徽地方特色、突出针对性和可实施性。

4.导则编制研究深化内容

(1)明确安徽省海绵城市的建设目标

(2)结合安徽实际情况,提出了16个城市的具体目标及控制侧重点

(3)明确了城市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法定规划中应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和相关指标,同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加强与城建其他专项规划、控制性规划的协调和融合

(4)典型用地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设计指引深化

(5)雨水控制利用设施指引深化

(6)强化了综合管理内容,融入了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

(7)提出安徽地区低影响开发设施的推荐植物

二、总则部分

1.导则编制目的

为有效改善安徽省城市水生态环境,控制径流污染,减轻城市防洪排涝压力,充分利用雨水资源,规范城市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工程的规划、设计和实施管理,推动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安徽海绵城市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导则。

2.导则适用范围

分为三个主要方面,一是是指导安徽省海绵城市规划的编制及管控;二是指导相关项目配套建设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设计、维护;三是是指引城市规划、排水、道路交通、园林等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海绵城市建设有关工作。

3.建设原则

规划引导原则、生态优先原则、安全为重原则、因地制宜原则、经济高效原则、统筹建设原则

4.建设目标

自现在起,全面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在城市各层级规划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的理念、规划要求和相关措施;到2017年,池州市作为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水利部考评验收,合肥、亳州、蚌埠、滁州、芜湖、宣城、铜陵、安庆、黄山等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取得成效,城市内涝积水点基本得到解决,城市建成区年径流控制率达70%以上。全面总结国家和省试点建设经验,向全省推广。到2020年,所有城市及60%以上的县城区基本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要求,城市建成区年径流控制率达80%,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已全面贯穿于城市规划建设中,城市河湖水系和山体林地田等生态空间得到有效保护。

三、基本规定

1.海绵城市的内涵

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

2.海绵城市的建设途径

3.低影响开发

四、规划目标

海绵城市规划控制目标一般包括径流总量控制、径流污染控制、径流峰值控制、排水防涝标准、城市防洪标准。各地应结合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水资源条件等现状特点,合理选择其中一项或多项目标作为主要规划控制目标。鉴于径流污染控制目标、径流峰值控制目标大多可通过径流总量控制实现,各地海绵城市构建可选择径流总量控制作为首要的规划控制目标。

会上,针对安徽省16个城市主要规划目标进行解析,通过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对16个城市逐一突破与阐述。

五、海绵城市的规划指引

本部分重点强调海绵城市建设应该与相关规划相协调,分别从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排水、防涝、防洪规划,城市水系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城市道路交通专项规划七个方面阐述。如在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中,要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和指标,选择城市建设用地要避开河湖、坑塘、沟渠和一些低洼地。

在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中,要将海绵城市的建设指标尤其是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落实到具体地块。在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中,落实具体的设施及相关技术要求,将海绵城市的建设技术和方法体现在场地规划设计、工程规划设计、经济技术论证等方面,指导地块开发建设。

六、典型用地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

安徽省典型城市下垫面包括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城市绿地与广场、城市水系,各类城市用地和建设项目可参考本导则所列下垫面的设计要点进行建设。通过对以上各部分着重讲解,帮助大家理解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设计(本文主要援引建筑与小区的设计一般规定)。

建筑与小区

·建筑与小区低影响开发目标以控制面源污染、削减径流峰值、延缓峰值时间为主,有条件的建筑与小区可兼顾雨水收集利用;

·建筑与小区雨水设计标准应当与市政规划相协调;

·屋面表面应优先考虑结合景观设置绿色屋顶;

·既有建筑与小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对建筑屋顶、建筑与小区周边绿地以及景观水体进行低影响开发设施改造。

会上,程主任集中从雨水传递,屋顶绿化,雨水处理,透水性路面和铺装,下沉式绿地,地下车库雨水收集,有水景的小区,无水景的小区,污染化的雨水,可利用的雨水,雨水利用11个方面进行详细讲解,分析总结设计要点。

七、低影响开发雨水设施

各类低影响开发技术又包含若干不同形式的低影响开发设施,主要有透水铺装、绿色屋顶、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渗透塘、渗井、湿塘、雨水湿地、蓄水池、雨水罐、调节塘、调节池、植草沟、渗管/渠、植被缓冲带、初期雨水弃流设施、人工土壤渗滤17类。

绿色屋顶也称种植屋面、屋顶绿化等,根据种植基质深度和景观复杂程度,绿色屋顶又分为简单式和花园式,基质深度根据植物需求及屋顶荷载确定,简单式绿色屋顶的基质深度一般不大于150 mm,花园式绿色屋顶在种植乔木时基质深度可超过600 mm。

生物滞留设施指在地势较低的区域,通过植物、土壤和微生物系统蓄渗、净化径流雨水的设施。生物滞留设施分为简易型生物滞留设施和复杂型生物滞留设施,按应用位置不同又称作雨水花园、生物滞留带、高位花坛、生态树池等。

植草沟指种有植被的地表沟渠,可收集、输送和排放径流雨水,并具有一定的雨水净化作用,可用于衔接其他各单项设施、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除转输型植草沟外,还包括渗透型的干式植草沟及常有水的湿式植草沟,可分别提高径流总量和径流污染控制效果。

八、综合管理

1.保障措施

组织保障:海绵城市的建设责任主体是各级城市人民政府,统筹协调职能部门,可通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重点任务的开展,真正落实海绵城市的建设内容。

资金保障:海绵城市建设应以项目为载体,实行滚动预算。资金来源包括政府直接投资、开发企业自建和企业自投、社会资本投入。政府还可通过财政补贴、奖励基金、减免或免除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形式给予区域内开发企业配建海绵城市设施。

融资机制保障:海绵城市建设可通过PPP项目融资方式进行工程建设、项目融资和维护运营,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根据项目实施效果和考核结果按年支付出资方相应的建设费用和运营管理费用。

2.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

3.教育培训和社会宣传

从事海绵城市开发建设及其相关管理活动的单位,应当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海绵城市规划设计与维护管理等专业知识的培训。应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提高公众对海绵城市建设、低影响开发、绿色建筑、城市节水、水生态修复、内涝防治等工作中雨水控制与利用重要性的认识,鼓励公众积极参与低影响开发雨水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应加强低影响开发雨水设施数据库的建立与信息技术应用,通过数字化信息技术手段,进行科学规划、设计,并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建设与运行提供科学支撑。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安徽省海绵城市建设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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