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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解读推行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

2014-06-25 09:26 来源:交通运输部网站

今年起农村公路逐步施行“七公开”

记者:“七公开”都在哪些项目上实施?

李彦武:从今年开始,利用公共财政资金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逐步施行“七公开”。从明年起,所有利用公共财政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必须施行“七公开”,并建成内容科学、系统配套、有效管用的公开制度体系和管理办法,形成“七公开”长效机制。

同时,在上述规定的公开内容和范围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丰富和完善“公开”的内涵,扩大成果运用,把公开内容和范围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农村客运发展等领域延伸,并将公开作为必须履行的职责、必须执行的程序。

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记者:当前,推行“七公开”制度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李彦武:重点要做好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针对农村公路建设的关键环节,建立健全规范运行的制度体系,提高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加强“七公开”工作配套制度建设,建立责任落实、监督检查、工作评价和量化考核等相关辅助制度。

二是突出重点。突出计划公开,严肃计划管理,防止随意变更;突出招投标公开,确保公平、公正,择优选择队伍;突出质量管理公开,保证工程质量和耐久性;突出资金管理公开,使有限资金发挥最大的效应;突出工程验收公开,全面检验和评价建设工程,让群众放心,让人民满意。

三是畅通渠道。按照“便捷高效、利于监督”的要求搭建公开载体和平台,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明确工作主体责任,实现公开内容的适时查询。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要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广播电视等传播媒介发布信息,乡镇政府(农村公路管理站所)、村委会要利用宣传橱窗、公开栏等传播平台公布信息,从业单位要在施工现场以公示牌的形式公开项目信息。

四是增强时效。建立农村公路建设信息公开内容与时间相适应的机制。对于农村公路建设政策、规章制度等相对固定的内容要长期公开,年度建设计划、资金使用情况等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控制、验收结果等阶段性信息要及时公开。对于应公开的内容,不得无故撤销、删减,不得推迟、拖延。

统筹协调层层落实

记者:如何确保“七公开”制度落实到位?

李彦武: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迅速制定具体细则和实施方案,细化公开内容,落实公开流程,精心组织实施,做到思想统一、领导有力、措施有效、落实到位。要完善各层级的协同机制,形成“统筹协调、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要强化业务指导。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相关制度、掌握工作动态和组织监督检查,地(市、州)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推进“七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在落实好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加强对乡镇、村委会“七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相关从业单位的督促要求。

三要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宣传标语、村务公告等传播媒介宣传“七公开”工作,让基层政府、社会各界和农民群众了解农村公路发展政策措施,树立交通运输部门良好的行业形象,营造农村公路发展氛围。

四要深化检查督导。要加强督促检查,建立考核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采取行业巡查、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公开形式是否规范、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限是否及时、投诉举报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加大督促推进力度。

交通运输部将结合农村公路督导对“七公开”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在全国通报,对经验做法予以表彰和推广。同时,还将根据这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修订完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规定,将《意见》上升为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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