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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西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新政解读

2014-07-24 09:07 来源:青海省政府网

注重城市特色塑造

《意见》明确提出塑造“以水系生态廊道、山体绿色屏障为基础,形态独特、环境优美、空间有序、文化浓郁、色彩协调、尺度舒适的高原城市特色”。值得一提的是,未来五年我市将进一步加大高原生态宜居之城建设,将启动实施中心城市生态绿心工程,中心城区5分钟步行绿地系统将基本建成,到2015年,森林覆盖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将分别达到32%、40%、38%、12平方米。

关注城市基础设施先行

针对市民反映强烈的拉链工程现象,《意见》从新建道路“合理考虑周边区域的服务需求,预留弹性空间,以及新建主干道路统一实施综合管廊建设、执行新建道路管线同步建设制度、整合和提前安排下一年度的道路管线建设计划”等方面进行了严格限定和规范,将有效制止和避免道路重复开挖的问题。城市地下管线被称为城市的“生命线”和“良心”工程,为真正摸清城市地下管线的现状,《意见》首次将规范地下管线管理、推行地下管线普查和搭建地下管线三维管理系统等三项目标和任务,纳入政府的计划和安排。

着力推进管理体制完善

针对审批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意见》从规范园区规划管理、优化调整审批流程、严格项目规划审批、强化用地管理、完善行政责任追究、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加强行业监管等方面提出明确规定,明确提出严禁划拨用地进行住宅、商业等经营性开发,禁止将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变更为经营性用地,严格审核新申请划拨用地等规定。

着力推进管理手段创新

提高规划管理部门运用信息手段和先进技术的能力和水平,也是本次《意见》提出的一项重要目标和任务,《意见》对下一阶段推进“规划信息化平台建设、三维审批、规划国土一张图建设以及智慧城市发展”都作出了具体安排和部署。

《意见》最后要求,西宁市“要注重民生改善、环境品质提升和城市特色形成,以宏观的视野和战略的眼光,科学定位和谋划城市发展,努力在创新管理理念、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监督机制上实现新突破,推进城市规划管理向更高层次、更深领域延伸,促进城市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意见》体现了对城市规划工作认识的新水平,更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西宁市规划工作的新要求,从严从细、从实从小实施好《意见》,对于建设让人民满意的“生活之城、幸福之城”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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