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改革需要配套财税改革
今年3月份,中国社科院发布了一份《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报告》,报告显示,根据测算,目前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人均公共成本约为13万元。其中,东、中、西部地区人口转移的公共成本分别为17.6万元、10.4万元和10.6万元。
而户籍改革意见中,无论是分类落户、建立居住证制度还是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等等改革措施,无疑也都需要大量的财政资金投入。
对于户籍改革及农民工市民化所需的庞大资金需求,地方财政难以独立承担,中央财政目前也仅在随迁子女教育等较少的的几个项目上给予相应的财政转移支付。
韩俊就明确表示,要建立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跟财政转移支付挂钩的机制,否则中央要求很好,要推动农民工市民化,公共服务要对常住人口全覆盖,但是地方做不到,也没有动力和能力去做。
据韩俊介绍,现行的财政体制和农民工市民化的要求存在明显不适应。以广东省为例,将目前还在民办学校读书的162万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随迁学生中,四分之三转到公立学校,就需要近400亿资金,而中央财政拨给广东的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奖励补助资金一年仅有5亿,缺口太大,迫切需要配套改革。
对此,财政部副部长王保安表示,关于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挂钩,财政政策设计已具备一定基础。一般性转移支付中,财政部对常住人口超过户籍人口的部分进行了一定比例折算。而均衡性转移支付中,也考虑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因素,例如教育转移支付是完全按学籍的,而非户籍。
按户籍改革意见,为配套户籍改革,将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按照事权划分中央和地方相应承担和分担支出责任。并要求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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