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狠抓《规划》贯彻落实
《规划》以广东、广西两省区合作为重点,还涉及西江上游贵州、云南相关地区,实施过程中将面临协调省际之间、上下游之间的诸多利害关系,组织协调难度较大。需要各方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合作、形成合力。
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规划》编制的牵头部门,我们将积极发挥协调和指导作用,指导两省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对实施过程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适时开展对实施情况的评估,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采取召开协调会、专题调研、定期督办等多种方式,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问题,积极推进《规划》顺利贯彻落实。
广东、广西两省区作为推动《规划》实施的主体,要紧密协作,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任务。为此建议:第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两省区高层协调机制及工作推进机制,加强与上游贵州、云南的沟通衔接,协商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第二,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增强对《规划》实施重大意义的认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吸引社会各界参与到经济带建设中来,营造《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第三,在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抓紧制定完善具体实施方案及专项工作方案,将《规划》中提出的重点任务细化实化为一项项具体工作、一个个具体项目、一条条具体政策,明确责任单位、推进步骤、时间节点,提出分阶段的重大工作和重点项目清单,明确逐个时间段需要达到的预期目标。第四,密切跟踪分析《规划》实施情况,加强对各个阶段工作、项目、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明确每个阶段需要国家层面协调落实的重大事项和重点项目,及时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沟通对接,争取国家的支持。
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开放发展,事关国家改革开放和区域协调发展大局,事关经济带5000多万人民群众的福祉。我们相信,只要各方共同努力、狠抓落实,一定能够推动经济带实现科学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
(作者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经济司司长)
3/3 | < | 1 | 2 | 3 |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授权事宜请邮件至www@planning.org.cn,中国城市规划网保留最终解释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城市规划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