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
《意见》提出,要完善城市功能,支持城区老工业区和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建设宜产宜居的现代城市。
根据《意见》,自今年起,我国将扩大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关专项规模,每年安排20亿元专门用于东北地区城区老工业区和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今年年内集中力量支持问题突出、前期工作基础较好的10个城区老工业区和10个独立工矿区实施搬迁改造工程,明后两年力争全面展开。
“相比于老工业区和独立工矿区的搬迁改造,东北地区的资源型城市转型的最大难题在于培育接续产业。”韩向宏说。
事实上,和我国的中西部地区相比,东北地区的资源型城市具备较好的产业发展基础,但由于不少传统产业面临产业技术相对滞后、产能过剩问题凸现、发展方式粗放等一系列问题,而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又需要大量的资金、技术和人才,也需要相应的产业基础做配套。
李佐军认为,东北地区的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应该根据城市自身的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条件,找准发展的定位。
“资源型城市的转型,并非一定要放弃现有的传统产业,而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既可以考虑对传统产业链进行延伸改造,加快对现有产业的转型升级步伐;也可以根据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加快发展全新的接续产业。”李佐军说,在发展接续产业的过程中,必须妥善解决好现有落后产能的淘汰退出问题,努力为资源型城市的“腾笼换鸟”创造有利条件。
《意见》还进一步明确,在东北地区启动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试点,健全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利益分配共享机制。
“实现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必须加快构建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李佐军说,在资源型城市转型中,必须加快建立开发秩序约束、产品价格形成、资源开发补偿、利益分配共享、接续替代产业扶持等五大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推动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
突出民生重点,兼顾长远
《意见》在支持城区老工业区、独立工矿区、棚户区搬迁改造以及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产业竞争力、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提出支持政策,明确了发展方向、目标甚至一些具体项目。
于清华认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既有体制机制性问题,也有当务之急,即经济下行压力明显。《意见》中的政策举措是立足当前、兼顾长远。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必须实施投资拉动政策,但不能再盲目投资而造成新的产能过剩,而要抓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环保项目、重大新兴产业项目和传统产业升级改造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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