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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顶层设计 绘制城市群发展蓝图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就 《关于加快城市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接受记者采访

2016-12-13 16:46 来源:发改委网站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城市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16〕2526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通知》的有关精神,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司局负责同志。

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出台后,发展改革委陆续编制实施了一批城市群规划,这次《通知》要求明年再启动编制12个城市群发展规划,其中有什么考虑?

答:城市群是人口大国城镇化的主要空间载体,是城镇化的主体形态,对区域发展有战略引领和支撑作用。《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提出,要在《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城镇化地区,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工协作、以大带小的原则,发展集聚效率高、辐射作用大、城镇体系优、功能互补强的城市群,使之成为支撑全国经济增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重要平台。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要优化提升东部地区城市群,建设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提升山东半岛、海峡西岸城市群开放竞争水平;培育中西部地区城市群,发展壮大东北地区、中原地区、长江中游、成渝地区、关中平原城市群,规划引导北部湾、山西中部、呼包鄂榆、黔中、滇中、兰州—西宁、宁夏沿黄、天山北坡城市群发展,形成更多支撑区域发展的增长极。

自去年以来,我们启动了城市群规划编制工作,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目前已印发了长江中游、哈长、成渝和长三角等4个城市群发展规划,北部湾和中原城市群发展规划也已编制完成,这次《通知》明确了其余12个城市群规划编制工作安排。我们相信,通过这些规划的实施引导,将加强城市群内部城市和城镇之间紧密联系和协同互动,促进城市间要素自由流动,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增强基础设施的对接,有效促进公共服务资源的均衡共享,充分发挥城市群的规模效应和集群效应。

问:据了解,之前发布实施的城市群发展规划都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的,而这次要启动12个城市群发展规划,在编制主体上做了些调整,是出于什么考虑呢?

答:这次在城市群编制主体上有所调整,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中央政府负责跨省级行政区的城市群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省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内的城市群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的要求,跨省级行政区城市群规划的编制,包括珠三角湾区、海峡西岸等5个城市群,主要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编制,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省域内城市群规划的编制,包括山东半岛、黔中等5个城市群,原则上由省级人民政府自行组织编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指导;边疆地区城市群规划的编制,包括云南滇中和天山北坡2个城市群,由相关地区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下编制,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实施。

问:这次拟启动编制的城市群发展规划,涉及东中西和沿海、沿边、内陆等不同地区,发展改革委将对各地域的城市群规划编制如何加强指导?

答:这是我们这次印发《通知》的一个重要考虑,即加强对城市群发展规划编制的指导。在总体要求方面,所有城市群发展规划都必须贯彻落实走新型城镇化道路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从国家城镇化战略格局出发,遵循普遍规律,立足地区实际,把握各自特点,确定好总体定位和发展方向。

具体任务层面,《通知》提出了七个方面的任务要求,即:要明确城市群空间范围和发展定位;要优化城市群空间格局和城市功能分工;要促进城市群产业转型升级;要统筹城市群重大基础设施布局;要提升城市群对外开放水平;要强化城市群生态环境保护;要创新城市群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另外,从京津冀、长三角等发展较为成熟的城市群来看,已经形成一些城市群发展经验和做法,也可推广复制到其他城市群规划编制工作中。当然,每个城市群的发展实际和所处发展阶段都是不同的,在编制时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亮点,比如:珠三角城市群要突出优化提升的理念,中西部城市群要强化培育发展的理念。

问:城市群发展蓝图很快就将绘好,下步重点就是实施,在推动规划实施方面,我们将采取哪些保障措施,避免规划写一套,实施起来又是一套?

答:编制一个好的规划对城市群建设来说,还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后续实施。探索建立城市群规划实施保障机制,本身也是城市群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参照国际上城市群建设经验及国内一些比较成熟的城市群做法,我们提出从三个方面建立规划实施保障体系。一是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包括建立完善区域间的协调机制,这在国际主要城市群建设过程中也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地方政府是城市群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健全政府层面的“三级运作”机制,建立交通、资源环境、公共服务、产业等领域专项合作机制,把现有各城市群的协商机构“做实”,强化议事决策功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二是强化重点任务的细化落实,主要是要做好城市群规划明确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的实施,研究制定行动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推动三个“重大”从蓝图落到现实。三是探索建立城市群协同发展机制,包括研究有效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设立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投资基金等。四是加强协调支持和督促检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在有关规划编制、体制创新、政策措施、项目安排、重点领域改革试点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同时,我们也将会同住建部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帮助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报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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