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陈政高全面总结了2016年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对2017年工作任务作出部署。他提出加快推动海绵城市建设,2017年要抓好120个试点项目。
“海绵城市”这一概念在2012年4月《2012低碳城市与区域发展科技论坛》上首次被提及;2013年1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的讲话中强调“提升城市排水系统时要优先考虑把有限的雨水留下来,优先考虑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建设自然存积、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2014年12月31日,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的讲话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要求,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决定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201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部署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作为城市发展理念和建设方式转型的重要标志,我国海绵城市建设“时间表”已经明确且“只能往前,不可能往后”。全国已有130多个城市制定了海绵城市建设方案。确定的目标核心是通过海绵城市建设,使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围绕这一目标确定的时间表,到2020年,20%的城市建成区达到这个要求。如果一个城市建成区有100平方公里的话,至少有20平方公里在2020年要达到这个要求。到2030年,80%的城市建成区要达到这个要求。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第一年。住建部着力推动“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在三亚市开展了试点,召开了全国生态修复城市修补现场会。同年,全国累计开工地下综合管廊2005公里,全面落实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30个国家试点城市开工海绵城市项目320平方公里。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开工962个。同时,推进了轨道交通、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同时,全国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全国村庄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60%左右,比上年提升10个百分点。农村污水处理百县示范全面启动。
未来,各省市的海绵城市建设要加快规划和技术标准编制。因地制宜确定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分解和明确各地块低影响开发主要控制指标。尽快出台统筹全市海绵城市建设的专项规划及纲领性文件。抓紧研究制定城市雨洪综合利用的技术规范或导则,在建设管控环节中融入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同时,加大政府投入,拓宽项目建设投融资渠道。加大海绵城市建设资金投入,在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中优先安排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继续积极争创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加强与国家、省的沟通协调,主动寻求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快制定配套扶持政策和资金补助办法,建立健全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储备制度,探索设立海绵城市建设发展基金,着力构建长效的投融资体制。完善社会资本利用制度设计,建立健全政府与社会资本的收益分配与风险分担机制,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对接,充分利用低成本、中长期的有关专项贷款等优惠性政策。探索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与“三旧”改造、污水处理、房地产开发等收益较好的项目捆绑实施,吸引社会资本投入。
陈政高强调称,2017年,将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努力促进“城市病”治理。新开工地综合管廊要达2000公里以上。加快推动海绵城市建设,抓好120个国家和省级试点。持续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全部完成36个重点城市的638个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加快推动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大力推进雾霾治理。推行垃圾分类制度,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同时,狠抓农村人居环境改善10项工程,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在垃圾治理方面,计划明年力争通过农村生活垃圾全面治理达标验收的省份达到6个,累计达到12个;在污水处理方面,计划召开一次现场会,进一步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工作。同时,进一步推进绿色村庄建设工程,明年要再建成一批绿色村庄。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授权事宜请邮件至www@planning.org.cn,中国城市规划网保留最终解释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城市规划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