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9年9月20日(星期五)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自然资源部副部长赵龙,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刘国洪,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副司长燕琴介绍改革规划许可、用地审批和改进国土空间规划审查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新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袭艳春(张馨 摄)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自然资源部副部长赵龙先生,请他为大家介绍改革规划许可、用地审批和国土空间规划审查报批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刘国洪先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负责人燕琴女士。
下面请赵龙先生作介绍。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赵龙(张馨 摄)
谢谢主持人。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近期在国土空间规划领域集中推进两项改革:一是改革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这主要是面向企业和群众;二是改革国土空间规划审查报批制度,这主要是面向地方人民政府。在此,我向大家简要作3点说明。
第一,改革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与广大企业和群众利益直接相关。机构改革前,由于规划职责分属不同的部门,行政相对人需要向两个部门分别申请城乡规划许可和建设用地审批,其中很多内容高度相近,客观上存在同类事项多头审批、重复审查、交叉审查、流程复杂等问题,增加了企业和群众的负担,影响了投资落地的效率。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为改革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创造了条件。自然资源部党组在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着眼于实现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便民利企,着眼于解决规划许可、用地审批中的“堵点”“痛点”,出台了《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通过“3个合并”“1个简化”,即,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多测整合、多验合一,简化报件审批材料等,进行了流程再造,完善了便民措施。改革后,审批事项将大幅度合并精简,报件材料将大幅度减少,审批时间将大幅度压缩,同时也减少了行政资源的浪费,将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降低行政相对人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方便投资落地。《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社会公众给予了积极评价并充满期待,坚定了我们推好这项改革的决心和信心。
第二,改革国土空间规划审查报批制度,提高效能,促进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机构改革前,报国务院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都超过100个,同时审查中存在着事权不清、内容过泛、技术争论多等问题,导致审查时限过长,有的规划甚至批准之日就是到期之时,严重影响了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为解决上述问题,自然资源部对规划审查报批制度进行了改革,并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按照管什么就批什么的原则,一是报请国务院同意,减少报国务院审批城市数量,除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及国务院指定城市的规划由国务院审批外,其他城市均由省级政府审批。二是压减审批内容,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国家层面主要负责对国家需要管控的内容进行审查:包括规划的目标定位;包括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的划定与落实以及体现区域特色的自然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包括建设用地规模、开发强度、用水总量和强度、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公共空间等主要控制性指标;包括城市、区域间的空间格局及相邻关系等;其他由地方负责审查。三是大幅缩短审批时间,将审查时间由过去3年甚至更长时间,压缩到半年左右。以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操作性和权威性,促进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三,要务实协同推动改革落地见效。这两项改革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在自然资源领域的重要成果。目前,改革的任务、要求、实施路径已经明确,关键是抓好落实。我们将加强指导,搞好培训,督促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细化责任,保证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达到便民利企、群众满意的实际效果。同时,鼓励地方进一步探索实践,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影响审批效率、不便民的问题,不断改进提高。在改革审批制度同时,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动用大数据、遥感影像、空间规划“一张图”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严肃查处惩治规划实施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希望通过这些空间规划实施监督制度方面的改革,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答记者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提问(焦非 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请问赵龙副部长,刚才提到规划许可和内地审批在内容上高度相似,请问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提出“多审合一、多证合一”的改革?
赵龙:
谢谢你的提问。这两项改革,一个是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一个是国土空间规划审查报批制度。改革有两个大背景:第一个背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第二个背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这两项改革都是在这个背景下进行的。
大家知道,过去的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分散在两个部门,规划许可在规划部门,用地审批在原来的国土部门。规划许可依据的是城乡规划,用地审批依据的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时各自形成了一套审批体系,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也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次机构改革,中央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做了两个决定,第一个决定是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融合为一个规划,叫做“国土空间规划”,实现了“多规合一”。
第二个决定是组建了自然资源部,统一行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的职责。在这个背景下,机构和职能整合以后,我们也对原有的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进行了系统梳理。在梳理和调研中,以及跟企业接触中发现,这两项审批制度确确实实是高度相似的,包括审批的形式和审批的内容。举个例子,在项目立项之前有两项前置审批,一是规划的选址,二是用地的预审。规划选址主要是解决项目能不能在这儿选址的问题,用地审批主要是解决能不能拿到这块地的问题。大家仔细分析一下,这两项都是所在项目能不能在这个空间落地的问题,实际上是一回事儿。但是,因为原来是属于不同的体系,所以大家要在不同的部门之间进行申请、审查和报批,产生了大量的重复和浪费。所以,我们在这个基础上对两项审批制度,即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进行系统梳理,凡是能够合并成一块的、高度相似的,我们都进行了合并,这就形成了“3个合并”和“1个简化”,目的是方便相对人减少行政资源的浪费。
您刚才提到为什么这个时间开展这项改革,实际上是三句话:第一,全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为这两项改革创造了条件。第二,这两项改革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在自然资源领域具体的重要成果。第三,这也从一个方面证明了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英明和正确,对改善营商环境、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了重要作用。谢谢。
中国新闻社记者提问(焦非 摄)
中国新闻社:
您刚才提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核心是“3个合并”和“1个简化”,能否再详细介绍一下?谢谢。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负责人燕琴(张馨 摄)
燕琴:
实际上规划用地的“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是我们对这项改革的一项简述、简称,核心是把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相关手续和文书能够合并的进行合并,能够简化的进行简化,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相对人的成本,核心归纳为“3个合并”和“1个简化”。
第一个合并是在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将原来由两个部门发放、功能内容相近的,并且都是为了项目核准、备案前置条件的用地预审意见、选址意见书合并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同时,还规定了对于使用已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进行建设的项目不再办理用地预审。
第二个合并是在用地报批以后,将原来由两个部门发放,内容高度一致的,均体现政府对行政相对人监管关系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形成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同时,也考虑行政相对人的需求,从方便行政相对人的角度,对于划拨土地,实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划拨决定书同步办理、同步核发。对于出让土地,在签订出让合同时,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三个合并是多测整合、多验合一。在机构改革前建设用地审批、城乡规划许可、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这些环节都需要开展测绘,且不同环节测绘成果的要求和标准都不一致,测绘成果不能通用,相对人也需要向多个部门多次提交不同的测绘报告,这样既增加了行政相对人支出成本,同时也大大降低了行政效率。因此,这次改革要求“多测合并、联合测绘、成果共享”,特别强调原则上不得重复审核和要求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多次提交对同一个标的物的测绘成果,确有需要的,可以进行核实更新和补充测绘。
另外,在机构改革前,项目竣工验收涉及规划核实、土地核验、不动产测绘等多个验收事项,这些都分设在不同部门,增加了办理的难度。这次改革提出,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将上述核验事项合并为一个验收事项。我们在调研浙江省的时候,浙江省介绍他们首先在杭州和义乌实现的多测整合,就是把土地核验、规划核实、绿地核实、人防核实、消防核实、地下管线核实和房产测绘,这七项测绘事项合并为“综合测绘”一个事项,房地产竣工测绘由原来的30-60个工作日大幅地压缩到15个工作日,常规的工业项目由原来15-30个工作日压缩到2个工作日。
“1个简化”是指简化报件审批材料,这次明确规定,除法定的批准文书和证书以外,地方自行设定的各类材料一律要取消。同时,要加大信息共享力度,能够通过政府内部信息共享取得的资料,不得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交,前期已经取得并且没有变化的材料,也不得要求重复提交。核心就是不能增加行政相对人的负担,提高行政审批的效率。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广记者提问(焦非 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广记者: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如何让群众和企业感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谢谢。
赵龙:
谢谢你的提问。这个问题我在刚才燕琴同志的回答基础上做一个补充。这次的改革特别是“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我们评估是为了达到两个效果:一是便民利民,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二是减少行政资源的浪费,使大家有更多的精力进行政策制定和实施监管。
第一,便民利民方面包括几个方面:一是通过“多审合一、多证合一”以后,行政相对人或者办手续的人不需要因为同一个事项在两个部门间来回奔波。过去是规划要去办个手续,用地要去办个手续,至少在两个部门间来回奔波。据我了解,有的企业为了加快进度实际上是两套班子,一套班子在跑规划,一套班子在跑土地,苦不堪言,大家也很有意见。实际上这两项是高度相似的,所以这次把这个问题解决了,是减少人的投入和精力的一个重要手段。二是同一个事项只办一个证件就可以了。过去规划许可要办一个证,用地审批要办一个证,企业看似拿了好几个证件,但这些证的效用是一致的。三是刚才提到的测绘方面,从立项到开工建设到进行验收等等,整个基本建设投资的各个环节都需要测绘,我们也统计了一下,大概有将近15项需要测绘。过去主要的问题是测绘的标准不统一,同一个事项一个部门测绘了,或者是一个事项测绘了,但不能通用到下一个事项,所以要多次测绘,这样不仅浪费大家的很多精力,同时也增加了很多成本。验收方面,过去涉及到规划和土地的验收有三个,第一个叫规划核实,第二个叫土地核验,第三个叫不动产测绘。这三个验收实际上也是高度相似和一致的,这次也把它们合并到了一块。在调研中我们也发现,很多地方为了规避责任,自设了很多要件和审查内容,把报件增加,把流程做的复杂,这次也明确规定法定要件以外的要件和程序一律取消,这是一个硬性规定。从这方面来讲,这次“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可以说解决了营商环境中的制度性交易成本过高,大家办事很不方便,投入大量物力财力的问题,这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二,在减少行政资源浪费方面会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我国一直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要使政府从具体的、繁琐的、微观的行政审批事务中解脱出来,更多的进行法律政策和制度的研究,同时加强对各项事务的监管,从而打造一个好的营商环境。一个事项多个部门审批或者一个事项分成多个审批事项,本身就是对公共资源或者政府行政资源的巨大浪费,大家都陷入具体日常的审批事务中,也很难有精力静下心来研究一些在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管理和整个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制度设计、政策体系、法规完备方面的研究。所以,通过这次改革,大家可以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政府真正应该做的职能和事项中来。
这项改革在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过程中,大家的评价还是比较正面的,特别是企业、公众和自然资源系统,对这项改革都充满了期待,也增强了我们推进这项改革的信心。但实事求是的说,改革的效果还是需要在实践中体现,这是我们经过评估以后,预期要达到的目标和效果,但是真正的实际效果怎么样,我们还会跟地方的同志一道,及时跟踪改革的进程、评估改革的成果,如果发现跟我们的预期有差距的话,我们还会进一步深入的研究梳理,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尽快地加以解决,以切实达到我们希望达到的便民利民、优化营商环境、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切实减少行政资源浪费的效果。谢谢。
经济日报记者提问(焦非 摄)
经济日报社记者:
过去规划审查报批时间特别长,所以颇受诟病,刚才赵部长也提到有时批准之时就是到期之日,这次改革将从哪几个方面来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刘国洪(张馨 摄)
刘国洪:
谢谢你的提问。刚才赵龙先生给大家介绍了,这轮机构改革之前,涉及国土空间的规划主要有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还有一些和空间利用相关的专项规划。按照中央的要求,将这些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以后,实现了“多规合一”,重复规划、内容冲突、多头管理的状况相信会得到根本的改变。在构建新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过程中,我们也针对原来规划审查报批过程当中存在的事权不清、内容过泛、技术争论多、审查周期长等突出问题,同步改革了规划审查报批制度,具体来说有三个方面:
第一,报请国务院同意后,减少由国务院审批城市的数量。原来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国务院审批的城市分别是108个和106个,都比较多。新规划体系构建以后,由国务院审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城市范围仅限定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以及少数国家发展战略全局当中重要的节点城市,和需要对重要资源进行特殊保护的城市,其他城市的规划由地方人民政府来审批。
第二,分级审查备案,简化审查内容。我们将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分级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审查备案制度,同时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今后由国务院审批的规划,国家层面只对国家需要管控的内容进行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规划的目标定位;二是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的划定和落实情况,体现地方特色的自然、历史、文化保护体系;三是建设用地的规模、开发的强度、用水的总量以及强度、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公共空间等主要控制性指标分解落实情况;四是城市、区域间的空间格局以及相邻关系等等。其他内容由地方负责审查。
第三,优化审批程序,大幅缩减审批时间。原来无论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是城市总体规划,都对规划大纲和规划成果这两个环节进行审查,新的体系构建,我们考虑把两个环节合并成一个,今后只对规划成果进行审查。同时我们优化审批流程,改进审查机制,大幅缩减审批时间,将报国务院审批规划的审查时间压缩到半年左右。
通过上述改革,最直接的效果有三个方面:一是大幅缩减审查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和行政效能;二是提高规划时效性,能及时发布实施,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能够及时落地,积极顺应地方对空间开发利用、保护修复的诉求,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三是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防止出现规划审批一拖两三年,有的甚至规划批准之日就是规划到期之时,严重影响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这个问题我就回答这么多,在此谢谢您对这个问题的关注。
赵龙:
我补充两句。过去的规划审查,刚才国洪同志讲了,我们感到主要的问题包括:一是事权不清,中央到底管什么和地方到底负责什么,经常是在中央层面审查时把地方自主能够确定的也审查了。二是指标过多,指标实际上是跟事权划分紧密联系在一块的,很多指标地方完全是可以决定的。三是经常陷入技术性的争论,比如一个城市发展的布局到底是向东还是向西,甚至到底是在哪布局什么,这也往往进行审查,造成的问题是大家不断的争论,有些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这样就把审查时间延长了。这次改革原则很明确,你管什么就批什么,规划自上而下编制,中央政府需要地方怎么落实国家战略、落实国家意志,把这些指标和内容作为审查要点,至于地方怎么发展,地方怎么按照中央的管控目的和战略来进行发展,由地方来自主决定。这不仅仅是效率的提高,更是管理思路的变化。中央审什么实际上就是几个方面:一是规划的目标;二是管控的边界,比如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还有区域内一些比较有特色的自然、历史、文化的保护体系,这些要求是不是都落到规划上了;三是一些重要的指标,比如水的问题、建设用地规模的问题等等。还有一些相邻关系,区域协同发展,这个城市和相邻城市的关系,不能把自己的规划影响到其他区域。这些是需要重点管控的。
这里面还含着一个想法,我们相信地方人民政府是希望把空间规划编制好的,而且是希望编制出一个促进高质量发展、满足高品质生活和高水平管理的规划。在这个前提下,中央把中央该管控的事情管控好,同时给地方更大的自主权,在空间布局上结合地方实际进一步优化。按照这个理念和思路改革规划审查报批的程序和体系。我就补充这么多。
中国日报记者提问(焦非 摄)
中国日报记者:
改革需要上下联动才能取得比较理想的效果,我的问题是,自然资源部对于地方推动落实改革方面有什么具体要求?谢谢。
赵龙:
谢谢你的提问。我非常赞同你说的这句话,改革是需要上下联动的。作为中央政府或者自然资源部来讲,我们主要的任务是制定政策、明确规则,具体的还需要我们和地方共同努力来细化落地。借此机会,给地方特别是自然资源系统的同志,就这两项改革提出一些要求。
第一,强化改革意识。这一次的两项改革,目的、目标、任务和路径是明确的,下一步需要我们做的就是要把它落细、落地,能够确确实实取得实际效果。同时我们也在考虑,毕竟各地的情况千差万别,所以我们希望各个地方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只要是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只要是对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民措施有利的改革举措,都可以进行大胆的试、大胆的改革,特别是在审批制度改革方面,进一步提高效率、进一步便民利民,这方面我们部里坚决支持,我们也会及时总结大家在改革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及时上升到国家层面在国家推广。这是第一点,改革首先要有改革的精神,强化改革的意识,有改革的本领和方法,保证这件事情的落地。
第二,地方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这次关于“多审合一、多证合一”的文件,对中央事权的事项进行了明确,对于地方事权的一些事项,地方要按照《通知》的要求进一步细化细则。在梳理过程中我们发现,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两者之间有一些审批层级不一致的地方,国家层级和地方层级不一致的地方我们已经解决,省一级的层级和市县一级的层级不一致的地方也请各地通过制定细则把它进一步明确,从有利于优化高效的角度把它落实。所以各地要根据自身的实际,尽快制定细则,把措施进一步落地。
第三,加强内部整合。目前机构改革已经到位,原来规划的职能和原来国土的职能都合并成为自然资源的职能。这一次我们把两项审批进行了合并,但是在我们内部也必须要把规划审批的机构和用地审批的机构进行整合,绝不允许在我们内部还存在两个部门审批的现象。据我们了解,这个现在大部分都已经整合,但还有个别地方在分头进行审批,所以这次一定要把内部机构的整合做好。
第四,对现有审批程序和要件进行全面清理。刚才我跟大家介绍了,这次明确要求,凡是法定以外的要件和程序,一律取消或者撤销。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对自己内部的要件和程序进行清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落实。同时要规范、简化、标准化,要把要件和程序公布出来,公开、透明、一目了然,中央已经有多次要求,实际上大家也都这么做,但是要把它进一步优化。在这方面我们也欢迎企业、媒体,包括各个方面帮着我们及时发现这些问题,一旦发现还有自设要件、自设程序的,可以跟我们反映或者投诉,我们将认真严格的进行纠正,严重的还要做严肃处理。
第五,推进信息共享。这次文件中也明确,凡是能够通过政府信息共享获得的有关文件、证书等材料,一律不得再让行政相对人提供,凡是在审批过程中前期已经获得过的信息,一律不得再让当事人提供。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主动跟各级党委政府汇报,要跟各个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及时的将能够共享的信息收集过来,便于在下一步工作过程中方便行政相对人。同时,各项审查的信息,我们手头通过审查衍生出来的各项数据,也要及时在社会公众和政府之间共享,要主动,而且这也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就是两个共享,一是要请相关部门的信息与我们共享;二是我们要主动把我们的信息与政府的其他部门,甚至是公众、社会进行共享。
第六,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目前在国家审查层面,基本上取消了纸质报件,都是用远程系统进行报送,减少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各地也要按照系统建设的要求,尽快实现电子化远程报送,来进一步提高效率。同时,要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等手段,在做好保密处理的情况下,更好的方便相对人在线办理和查询。这是在“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方面地方要做的。
在空间规划审查制度改革方面,我们要求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要理清省级审查的要点和重点,明确事权,该省级管控的要进行审查,该市县一级自主决定的,把审查内容交给市县一级的政府,这样也是明确事权、提高审查效率,提高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非常谢谢你的提问,通过这个提问我们对自然系统下一步如何贯彻好改革的决定和两个文件的精神提出了一些要求,谢谢。
光明日报记者提问(焦非 摄)
光明日报记者:
这次改革将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查报批制度是下放到各个省,在这个过程中部里是如何做好监督实施的?怎么做好放管结合、放管并重,让各省的规划能够做的更好?谢谢。
刘国洪:
谢谢你的提问。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新的国土空间规划正在按照五级三类四个体系在整体构建,中央文件下发以后,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管体系、法规政策体系、技术标准体系都在稳步推进,今后审批权下放,不等于我们就不管了,实际上是要靠制度建设来构建自上而下的一套规范体系,比如对于审查的要点、审查的程序都有明确规定。
按照中央的要求,我们正在做几方面工作,一是部署规划编制,二是组织发动行业力量,三是开展交流培训,四是推动基础建设。特别是基础建设,现在正在开展立法工作,国土空间规划法在全国人大的统一组织下,目前已经在稳步推进。各级规划编制审批的办法也已经初步形成,技术标准规范也将陆续发布。比如大家普遍关心的三条控制线怎么落,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国土开发适宜性评价怎么做,以及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的基本分区、用途分类,市县规划编制特别是“一张图”的构建,我们都有规范体系。
事中,我们要充分发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的作用,上下传导联通共通,构建整个监管体系。事后,在整个规划实施管理当中,我们要充分利用大数据、遥感监测,以及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及时比对、及时监测,发现国家该管控的方面有没有突破,及时纠正、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所以从事前、事中、事后的整个体系,规划编制、规划审批、规划实施监管,整个体系构建当中来实现国家自上而下的管控和传导,实现横向之间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之间衔接。按照中央的要求,今后涉及到空间利用的各相关专项规划,交通、水利、能源,只要是和空间利用相关的都要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确保规划能够按照“一张蓝图干到底”的要求来落地和真正实施好。谢谢。
赵龙:
我补充两句。第一,批的时候把国家该管的都管起来,批的过程中实际上已经是一个监管了。第二,为什么要快点批呢?因为快点批才能够马上进行实施,要不规划期都快结束了才批下来,规划都没法实施了。第三,我们现在正在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管平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这就是后期监管,规划一旦批准以后,纳入到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管平台,最后形成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的“一张图”。这一张图是自上而下贯通的。
同时,大家可能注意到,中发(2019)18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里面非常明确,规划一经批准就必须严格执行,要修改规划,必须是经过评估和批准以后,才能按照规划的修改程序进行修改。规划一旦批准以后,下一步大家要做的就是实施这个规划,同时作为上级部门来讲,就是监管下级规划的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实际上对下一步审批制度也有很大的改革要求。因为现在规划还没有完全批准和编完,编完以后是监督规划的执行,监督规划的执行现在有很多的技术方法,比如遥感监测,卫星遥感现在可以做到一年两次到三次的循环,一旦发现违反规划的行为,马上严肃查处,再加上大数据等其他信息优化手段,完全可以做到。
中央也明确要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放管结合,在管方面如何加大力度?一方面,我们现在有一些成型的手段;另一方面,是我们在不断丰富这些手段,而且我们要进一步明确管控的规则,为下一步规划的实施和规划的许可打下路子,真正通过监管减少微观层面具体的审查。通过“一张图”,实现“多规合一”,实现一张蓝图真真正正干到底,体现国家的战略和地方发展的实际需求。我就补充这么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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