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绥化市城乡规划局获悉,我市城市总体规划成果已编制完成,已于8月11日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我市上一轮城市总体规划,2002年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实施以来,城市功能日趋完善,农区工业化步伐明显加快,城市面貌发生了显著改变,规划预期目标基本实现。
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和城市发展需要,2012年市政府决定对原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并委托上海同济大学规划院承担此次修编工作,在大量基础资料调研基础上,经反复研究确定了指状发展方案为城市未来发展模式,明确了城市发展战略、发展规模、城市等级、布局结构等方面内容。并两次经省城乡规划委员会评审,4次向市委、市政府、专家及相关部门进行专题汇报。
我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内容完整、全面,规划确定的规划结构有重大突破,采用指状发展模式,有利于绥化市未来城市框架的拉开,有利于城市特色的打造,“大蓝大绿,大疏大密”的规划理念,必将对绥化生态城市建设起到有效指导和积极的促进作用。规划对城市性质、发展方向、空间布局、城市定位等论述思路清晰,科学准确,具有很强的前瞻性、指导性、引导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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