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2月份习近平总书记对京津冀协同发展公开表态以后,针对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一主题,不仅舆论汹涌,而且在交通、产业和生态等方面,国务院和三地官方,多有互动往来,签署了一系列合作协议、出台了一系列具体规划,也推动了一批具体项目。
但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之前不断传出国务院层面的协调发展总体性规划政策文本即将出台的消息,且给出了多个出台时间节点,但最后都被证明是子虚乌有,直到目前都没有出台。
对此,我们认为两种解释:一是被认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顶层设计,因多方利益博弈而未能达成总体性共识,因此难产;二是在顶层设计出来之前,国家与京津冀三地官方也乐见先通过三地区域间彼此合作,以及从产业和行业角度先行协调发展两个决策逻辑出发,进行务实的协调发展。
所以,在所谓的顶层设计的政策文本出来之前,还会有更多的具体规划和项目合作完成,这些合作大多还是基于对长期困扰三地协调发展之掣肘深刻的理解所制定,但也有很多是迎合决策者的临时、功利之举,从合作一开始,就注定夭折。
总体而言,对于京津冀协同发展,可以从以下五个角度或者说维度来审视本轮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规划:
第一,战略维度:跳出京津冀看京津冀协同发展。 我们认为,对国家在这个时间节点提出京津冀协同发展,虽然可以理解为有纾解北京大城市病、推动河北区域经济发展失衡和经济转型升级、天津城市升级的意图,但从全国的区域经济版图来看,通过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将推动京津冀城市群的升级,并通过大物流、大航空、大交通以及核心产业链价值构建和文化影响力传播,将京津冀城市群打造为可以与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城市群比肩的三大城市群之一,更值得期待。
而且,应该注意到,本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提出,并非孤立的,而伴随“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同时提出的,这样一来,中国国内的区域发展和对外开放将实现完全的规划对接,沿海地区通过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片区经济一体化形成三足鼎立,再通过丝绸之路经济带、长江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等带状区域经济一体化,实现东部沿海与西部内陆之间的互动,以及欧亚大陆之间的互动。
至此,中国内部区域经济战略布局和对外开放战略布局之间,实现统筹并进,完成终极之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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