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中新广州知识城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年)的批复
国函〔2020〕11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商务部:
你们关于呈请批准《中新广州知识城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年)》(送审稿)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新广州知识城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着力汇聚知识型人才、发展知识型经济,打造知识创新高地,大力吸引国际创新人才,深入推进开放合作,更好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需要。
三、广东省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依据《规划》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落实到位。《规划》实施中涉及的重大事项、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规划》实施的协调和指导,在项目安排、政策实施、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协调解决中新广州知识城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商务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推动《规划》目标任务落实。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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