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广西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指南》,进一步明确了补划方案的编制要点和审查论证程序以及材料要求。相关专家称,此举有效衔接了全国永久基本农田监测监管系统,有助于项目合理选址选线、提高补划方案质量,确保我区能源、交通、水利、军事等重大建设项目依法依规顺利实施。
《指南》强调,重大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避让或减少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要符合用地标准。各参建单位需在重大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初期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包括业主方、项目设计单位、补划方案编制单位,占林、环评、压矿、地灾、社稳等协作单位,从各方专业角度进行探讨其可行性和选址选线思路,落实节约集约用地、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要求。对重大工程存在特殊选址选线影响因素的,应当早研究、早介入、早解决。
《指南》在自然资源部与自治区关于永久基本农田方案编制大纲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方案编制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以及相应的解决方案。明确在城市周边排查潜力选取补划地块时,应优先考虑 高标准农田及集中连片优质耕地划入,不能以重大建设项目预留为理由排除补划潜力图斑;要注意和储备区、自然保护地、 生态红线、已设矿业权、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已用于补划的地块进行衔接,防止出现补划不实的问题;对于线性工程的非线性用地,以及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和养护站等不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与此同时,《指南》从补划方案审查论证要求、自治区审查和上图入库流程、提交材料要求等3个方面作出了规定,明确在用地批复、预审批复后均需要通过全国永久基本农田监测监管系统进行数据上传和数据库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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