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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设计师制实践经验和相关议题探讨

2021-01-20 14:25 来源:城市总设计师

面对我国高速城市化所产生的复杂城市问题,城市设计逐渐成为一种引导城市高品质建设并被广泛运用的技术手段,对城市设计的实施机制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在此背景下,我国从中央到地方高度重视城市高品质发展工作,并积极探索城市设计实施方法和机制。作为对城市规划设计把控难题的一个回应,总设计师制应运而生。

深圳,作为中国最早试点城市设计工作的城市之一,从未停止相关领域的实践和创新,城市设计在深圳规划设计体系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不言而喻。总设计师制度因其能够把控从设计到实施的全过程,并能提供伴随式服务,所以近年来成为深圳城市设计相关制度实践创新的典范。

12月27日,孟建民设计团队在华侨城创意园H2栋,基于现阶段深圳在城市设计管理和总设计师制方面的实践,召开了总设计师制交流沙龙,以进一步开拓城市设计管控及总设计师工作的思路。

现场图 

以下按发言先后顺序排序: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朱荣远

香港华艺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总建筑师林毅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董事长司马晓

深圳大学本原设计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王晓东

深圳未来+城乡营造学院创始人黄伟文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 副总规划师陈一新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富海

AUBE(欧博设计)董事合伙人、主持设计师冯越强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万众

深圳雅本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创始人费晓华

深圳大学本原设计研究中心副主任张宇星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朱旭辉

深圳市华汇设计有限公司创始人、总建筑师肖诚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单樑

深圳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执行总建筑师徐丹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执行总建筑师杨旭

主持人开场

孟建民 

孟建民:总设计师制是为解决城市设计管控模式问题而生的新兴制度,目前在中国城市设计相关领域都是比较热门的话题。今天我们邀请的各位专家,均在深圳市的城市设计实施领域中都有着各自的实践和思考,比如较早的福田中心城区城市设计,以及其他一些片区的成功案例,既有耕耘,也有收获。总设计师制既然成为我国现在倡导的城市设计实施新模式,我认为深圳应该在这方面率先做出一些专业的整合与交流,以便在全国推广成果。因为以往的总设计师制实践都是比较单一、孤立的探索,我希望大家能够建立一个积极、开放的深圳总设计师圈子,形成一个紧密、有效的交流模式,这是我们召开本次沙龙的目的。今天沙龙的内容我希望大家基于自身的总设计师制实践经验和相关议题,共同进行交流探讨,如:目前的城市设计实施过程中和管控机制还存在哪些问题?总设计师制度在城市设计实施过程中的角色和作用是什么?在深圳多个片区进行的总设计师制度实践中,产生了哪些经验与问题?理想的总设计师制度,其体制与机制应该如何构建?

沙龙实录

朱荣远

朱荣远:总设计师制这个话题,近几年由广州琶洲区总设计师开始正式提出,但事实上,这个话题并非从近两年才出现。从1986年开始,深圳科技园是我经历了第一个类总师制项目,之后又参与了深圳东门老街的改造规划设计、罗湖口岸的规划技术总承包,再到东莞松山湖、深圳湾公园和深圳后海中心都是具有设计伴随服务的特性,很类似今天话题炙热的总师制,三年前我与林毅总作为联合体参与深圳国际会展中心的实践中,有不少感想。

现在缺少一种伴随城市设计全过程的体系化的规划监督。对于工程,尤其是比较复杂的超大工程来说,类似街区级规模的工程,仅有传统的建筑工程和建筑设计的监督是不够的,而要完成这样的工作,即使有专职的管委会、规划局,他们的专业人员也难以承担大量繁琐的规划技术和工程技术的交互,因为既要把信息传递给各施工单位,在实施中遇到问题还要在系统思维上及时进行调整,这是一个既有技术层面,有包含非技术层面的工作,在实施的机制和制度层面还存在空白。我认为总设计师制应该是一个值得我们去继续发掘和总结的制度,应该把深圳快速建造的经验归纳成实用有效的新制度,在传统工程监理的基础上进行扩展和发扬光大。

另外,我认为项目总师是介于各利益方之间的一个中立的技术咨询角色,他们做出的判断既不完全代表业主方的利益,也不完全代表设计方或施工方的,而是在过程中发现和调和矛盾与冲突,在建设实施过程中提供一个可回旋的协商的时间和空间,在整个实施环节中做一个权重的平衡,我觉得总设计师就是这样的一个角色。

从大量的实践经验中,我认为城市设计在总师制运行过程中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覆盖面很广,协调作用又不只限于技术性层面,因而,发挥的作用很大,类似多专业之间的经纪人。在总师制实际运行中,当前最缺乏的是收费的标准和制度。

林毅

林毅:两年前,深圳国际会展中心项目采取双总设计师制度,即规划专业和建筑专业都有一个牵头人,协助政府进行专业咨询,这在全国也算是首创。在这过程中我的体会比较深,因为会展城片区有十几平方公里,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会展中心,工作中涉及角色复杂,很多重要会议都需要总设计师进行掌控,甚至签字确认。由于会展中心项目的特殊性和紧急性,总设计师实际上帮业主解决了很多专业问题,例如在一些技术节点进行前置性介入,或在一些重大决策性会议前对议题内容进行充分的技术评估,以供业主方进行决策。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即使是指挥部也面临着一些专业性较强、执行难度较大的难题,需要我们利用专家身份的优势,通过专业意见的形式来表达;每次会议之前,各设计单位或施工企业,包括材料商,都可能会先咨询总设计师,他们听取我们的意见、有了比较清醒的认知,再上会抉择。这当中,总设计师除了提供专业技术咨询以外,还扮演着“润滑剂”的角色。

最近我与朱荣远想将深圳国际会展中心总设计师项目,作为一个专题进行研究,也想提交一份报告来加以阐述。我们签的合同是三年,目前还没有完成。这期间增设了很多合同中没有的新项目,包括可行性报告、招投标、定案等阶段,有些是我们主动参与的,有些是甲方直接委托的,这些事情当然也是总设计师需要做的。

所以我认为,总设计师的角色和责任的确难以界定。上周看了金广君教授的一篇文章,有些观点我很认同。总设计师并不是想充当什么角色就能够承担的,如果没有那么坚强的脊梁,业主也不会把重要任务给你做。可能提高能力和素养是我们真正需要去做的事情。

司马晓

司马晓:确实如同两位所言,类总设计师制的实践很早就出现了,只是当时这类制度还未正式冠名,同时技术支撑、协调、审查服务的内容边界还未明确,但其实我们早已介入到类总设计师制的服务中去了。四五年前,在高铁新城兴起时,我们在好几个高铁新城都参与了全过程设计管理,那时就已经隐约有了总设计师负责制这样的工作属性。

这几年,随着城市层面常提出的高质量发展,我认为把总设计师制提到一个正式的议事日程上面非常恰逢其时。在中国前30年的高速城市化过程中,首要解决的是速度问题。规划师应该清楚,我们把控规提交后基本没有过多的后续,政府按照控规的刚性控制指标做土地一级开发,建筑设计方案找当地专家把关即可。后来我们认为不合适,开始着手做城市设计导则,进入到规划设计的更深的管控过程中去,更好地落实控规图则,管控城市整体的建设风貌,避免让规划设计流于形式。

早期城市设计的编制范围比较大。因为规模大,实施过程长,就缺乏有效的管控机制,所以管控力度不是很强,最后城市设计的把控和落地其实是很虚的。近几年我们在城市存量发展过程中,城市设计的产品类型发生了变化,现在基本上是以小片区为单位来开展城市设计。

所以到了这个阶段,我觉得总设计师制的出现是一个水到渠成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深圳还是走在前面的。2018年我们出台了关于重点地区总设计师制度的管理办法,虽然对总设计师的角色和职责没有非常明确的界定,但至少提出了三点,第一是技术协调职责,第二是专业咨询职责,第三是技术审查职责,并且规定行政部门不得随意推翻总设计师的意见,赋予了总设计师很大的技术权力。然而由于这个市级层面的文件内容还有些笼统,所以到了片区层面,据我所知已有至少四五个地方围绕各自片区内的总设计师服务边界提出了细则。总的来说,大家都是在不断地探索,在这过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我认为,如今总设计师的赋权还比较模糊。目前行政管理过程中的各部门分割严重,这不是用技术可以统一起来的。既然要推这个制度,我认为应该适当增加赋予总设计师的权力。

另外,城市的建设、管理、运营、开发过程非常复杂,仅凭总设计师领衔,规划、建筑、生态、市政团队配合的模式不足以解决所有问题。有些问题的决策核心不是技术问题,有些目标之间甚至彼此矛盾,最终还是政治和行政方面的判断。这也是给我们在总设计师制实践过程中带来的一些困惑和顾虑。

我认为,在今后的城市高质量发展阶段,总设计师制是一个非常好的开端和尝试。我们需要更多的技术人员来参与到城市的共建、共治、共享中,这也是我们城市治理的一个主要方向。总设计师制是一片蓝海,亟待大家一起努力,形成深圳的品牌,推广到全国。这个过程中我们自己也要练内功,否则无法承担这样的角色。

王晓东

王晓东:总设计师制是伴随着从粗放转向精细的城市建设要求所产生的。原有粗放的建设是控规给出与发展目标相匹配的指标,由职能部门协调执行,层层推行下去就可以了。但现在城市发展到了需要不断深化的时候,传统的规划管控达不到这样的要求,所以我对总设计师制的第一个解读就是发挥“深化”和“补位”的作用。

其次,总设计师制的出现可能隐含着一种改革的信号。有别于最初所有由政府决定的行政管理体制,总设计师制的实施或许能提供更多的机会让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其中。另外,总设计师服务范围比传统行政规划管理涉及的点要多,层面要深,从前期的条件调研到方案实施,再到城市的持续运营,都需要总设计师的全程把控。我认为从本质上讲,这是一个城市建设管理升级的手段,比传统的管理机制更加丰富、完整。因为总设计师实践优先发生在比较先进的片区,因为对品质的要求高了,自然需要相应的管理工具。

我个人也有这样几个期待,其一,需要给这个制度做几个界定,比如总设计师的工作边界。朱荣远提到的收费问题我也很认同,如果收费不明确,很多其他方面也难以界定。其二,不同规模,不同治理程序、不同层面的片区服务方式也应该界定。其三,应该在不同的层面摸索出不同的程序,基于这个前提再来编制规划。我个人认为,总设计师对城市建设的控制方式应更具弹性和创新,跟传统规划的强制性管控拉开距离。对总设计师制的研究需要深思熟虑,因此在初期形成一个规律的讨论机制是值得称道的。

黄伟文

黄伟文:华强北路开街后,我们曾邀请各方复盘做过问题梳理,得出的结论是,华强北的地上是福田区政府负责,地下由地铁公司负责,双方缺乏衔接协调,导致了很多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结合一些经验和思考,我就在一些场合提出希望在深圳能够推行总设计师制。我跟陈一新总曾经工作过的的福田中心区开发建设办公室或许算是比较早的政府系统内的中心区总师团队。2018年我们未来+受邀给重点片区坝光的开发提供总师的服务,后来服务范围不断扩大,我们受聘为大鹏新区的总设计师。

我发现,在城市设计实施过程中,在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之间是有隔阂的。规划编制完成后,设计单位就不再面对更多的开发需求了,包括成果如何实施,如何方便管理和应用等;而实施管理方要面对的是各种开发需求,需要对编制好的成果做出相应的调整和优化,其中缺乏专业支持的话就容易出现问题。

所以总师制度最重要的,首先就是要解决好这一问题,即把规划编制层面的专业服务延伸到管理实施层面。反过来说,如果没有延伸服务,政府系统内能否建立非常专业的团队?目前机关公务员的数量也不少,但内部要想形成一种专业机制却是很困难的,因为体制内的规则是行政主导,专业主导比较难实行,所以必须借助外部力量。以往的规划设计成果是一次性购买的,但实施中的专业服务需要还很多,而且难度及要求会更高,所以需要总师服务——这项服务要延伸到规划实施的全过程,即全过程专业服务。

其次,就是总设计师这个角色在哪个环节最需要?我认为在土地出让环节编制的城市设计才是最关键的。它马上要实施,能立竿见影,也可以立即暴露问题。很多城市设计往往是提前几年就做好搁在那里,等到开发的时候,这个成果内容很多是与当下情况脱节的。这一环节的重要性在于它将对中微观区域的城市关系进行更细致的分析,然后对原有的规划做出一些调整。因此,我认为这个环节的工作是一种新的城市设计工作,完成后随即对接开发单位和建筑师。城市总设计师应该能与建筑师进行对话,能磋商互动,解决问题。

我认为总设计师服务还有一个特点。传统的规划设计某种程度是只对委托单位负责,完成后提交就行。而我说的这个新城市设计不是单向的,必须是多方参与、强调互动。因此,城市总设计师需要了解政府的开发体制,开发管理制度,还要能够与建筑师对话,才能及时解决开发前一刻出现的所有问题,这已不是常规的规划或指标问题,有可能是市政问题,是交通问题,甚至是基础施工外接管线问题。这些都超出了常规城市设计专业的范畴,必须是跨专业学习与沟通的过程。

如果总师服务是全过程伴随,那刚才说的在开发前一刻做优化和细化还不够,总设计师还要帮助政府做开发计划,做前期策划,与后期运营相衔接,形成一个闭环。我们要通过多年来的经验,能看到一个项目使用后存在的问题,对某些城市设计实施能做后评估,然后把后评估的经验教训提前衔接到前策划上来。这样一来,总设计师这个角色一定要有一个全过程的经验,从前策划到后评估,到中间的设计实施,都要去了解。

另外,让总设计师接触到问题的时机也很重要。我们现在慢慢变成一个审查单位,等方案做好以后送到我们这里来提意见,但这已经滞后了。因为很多情况下,哪怕项目选址都涉及到大量的城市设计问题,如这块土地的大小,与周边关系如何等。所以如果总设计师能够在项目前期就介入,我觉得能发挥更大的作用。尤其是创新性思维的介入越早,产生的效果越好,到了后期在建筑审批阶段提意见就已经迟了。

在总设计师工作中,我发现其实这些工作某种程度都是拓展型的城市设计,或者叫升级版的城市设计,已经扩大到策划、管理和运营。古时的建筑师从头到尾都得参与,都得运筹筹划,这些就是“营”的概念,然后还要“造”起来,所以现在这个拓展升级的城市设计也可以叫做城市营造学。也许总设计师这个行业其实就是在做城市“城市营造师”这样的工作。对于这一行业的机制如何构建,我觉得还需要进一步探索。但愿我们能不断总结,不断推进,或许在深圳能把总设计师制探索得更好。

陈一新

陈一新:第一、实施城市设计之所以需要总师制,根本是解决城市设计实施难的问题。

我认为城市设计实施难是当前管控机制中的核心问题,我们做过的城市设计有好几百项,如果把真正实施了的打个勾,占总量的比例应该还是比较少的,我认为这也是比较遗憾的。

第二,城市设计要强化实施,首先要抓住三个核心问题:范围小、时机准、成果深度。

追根溯源的话,1956年美国规划史上出现了一个分水岭的事件,即开始设立城市设计专业,其本意是填补规划师与建筑师之间的空白。然而我们从1998年的规划条例到现在,将城市设计的概念贯穿于城市规划的各个阶段,这恰恰使城市设计的概念宽泛化、广义化了,导致每个区都在做几平方公里起步的大范围城市设计。真正保证落地需要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层面的设计,我们反而做得很少。我们城市设计导则编制的范围过大、深度不够、难以落地,我认为这是我们20多年来城市设计实施难的一个很重要的源头因素。

其次是编制时机要对,一定要明确城市设计要解决什么问题,在土地出让的一两年内编制街坊型的城市设计,这样城市设计才能实施。我们研究过福田中心区的很多城市设计案例,只要城市设计范围比较小,编制时机恰当,就能落地实施。最著名案例就是SOM事务所编制的“福田区22、23-1街坊城市设计”,当时用户对象明确,土地的对象明确,需求也就明确,城市设计把地区的问题、政府的问题、企业的问题一石三鸟地解决了,这个城市设计成果就顺理成章地得以落地实施。

第三,城市设计实施的支撑机制——甲乙双方“总师制”。

我认为城市设计现在管控的机制宜强调谁编制、谁实施。因为深圳经过前40年的高速建设,造城已造得已经差不多了,接下来要精细化地做好城市设计,营造好城市的景观。我个人觉得较好的总设计师模式应该是在政府侧和设计师侧均设总设计师的制度。以华强北改造项目为例,实施结果不理想后没人来背这个“锅”,最后甲、乙双方说不是自己的责任,这个事情就难办了。如果政府内部设一个小部门专门负责管控这个片区,干得好是你的功劳,干得不好你也要认,这样权责就清楚了。对重点片区应建立甲乙双方“总师终生负责制”。

第四,重点片区应建立综合管理部门,全流程管到底。例如,像前海管理局就是一个很好的管理机制。

深圳目前在以城市更新为主导的地区,我们已经“强区放权”到了各区的更新局,以后干得好与不好是更新局的事,这个责权就很清楚。但是在其它新建片区还没有这样的界定,所以总设计师制的权责、收费标准、编制深度、工作边界等方面一定要按照新建片区和更新片区来区分,而且要区分大范围和小范围。范围不同,总设计师的职责不同,规划编制的深度也不同,后续的执行程序也不同。所以我认为要实施总设计师制,首先要把区分准则研究清楚。

总之,总设计师制的关键是管理机制要创新,职责边界要分明,全过程负责把关。

王富海

王富海:说到总设计师工作案例,我认为最成功、最称职的莫过于早年主持华侨城规划的孟大强先生。华侨城做的不是图景规划,而是一个结构规划,如果说今天的城市设计就是一幅图景,总设计师就是负责把这个图景实施下去的,那么孟大强就是将总设计师的角色融入城市设计的过程中去。他先是定下一个框架,接下来他做一体化的把控,任何设计都要经过他的调理才能够落实,比如窄路、丁字口,几年下来,城市结构设计有哪些需要调整,有哪些需要遵守,形成一个既弹性又符合需求的机制。孟大强离开后,华侨城还是继续沿着原有路径,整个绿地系统、道路系统、景观系统、功能系统,都按照这个结构坚持了下来,成为总设计师实施最好的案例。

深圳的总设计师制度首先要从宏观层面来看,深圳2050年要做全球标杆城市,而且是在不扩区的前提下,要以现有的空间支撑未来有可能达到3000多万人口的需求。这是容量上,同时,做标杆城市对质量肯定是有要求的,容量和质量是深圳所面临的特别重要的问题。如此高密度的城市,未来最宝贵的就是高品质的城市公共空间。这里指的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产权是政府的公共广场等,应该理解为私密空间之外皆为公共空间。提高所有公共空间的效率、把更多的空间留给老百姓去做各种各样的活动,是深圳城市空间设计最亟待解决的问题。

这个大需求下的工作可以分三个层级:第一层是重点地区,目前试行总设计师制的都是重点地区;第二层是一般地区,可采用如北京的社区规划师制度,社区规划设计师不需要大牌,只要工作稳定、能坚持、有社会责任心就可以做,工作重点是提高社区所有公共空间的质量;第三层是各条用地的公共化,比如垃圾场、污水场等传统厌恶设施的的公共空间化,独立占地的小型设施如变电站、公交首末站的下地或混合等。如果这三个层级可以同时实施的话,实际上就涵盖了重点地区到一般地区,深圳的城市空间就会有很大的提高。

上述重点地区总设计师+社区规划设计师+小设计的制度,是深圳设计的框架。作为该框架的一部分,总设计师是规划实施过程的重要组织者,而不仅仅是提供简单的技术把关服务。既然深圳的未来城市质量是深圳发展的生死线,城市设计就不应简单解决我们的美学追求以及地下工程技术的协同问题,更应该以深圳未来既扩容又提质的总体需求为主要工作目标。香港用地分类中有“政府/社区/团体用地”这个大项,凡是政府使用的土地都交给一个部门进行统筹,就能够把好多内容并到一起,保证香港公共用地的节约和高效利用。但是我们呢?国家标准要求一些设施必须独立占地,所以深圳出现了许多极其浪费资源的小地块。对深圳城市空间土地利用的效率,总设计师肩负着一定的责任,要放到总设计师机制中。

现在深圳各片区的总设计师面临着各种不同的工作定位与要求,随机性很强,各片区自行确定总设计师工作规则,工作效果自然会有较大差异。这些实践中的各种尝试,是深圳在存量为主、高密度发展的前提下制度创新的良好基础,应当更好地进行总结提炼,形成制度。我认为有效的总设计师制就应该带有一定的统一性、权威性和实施导向性,总设计师的职责、权力、费用,应该由市政府制定基本规则,划定一条标准线,在保证标准线的基础上由具体委托方提出特定要求,做到不同片区因地制宜。

冯越强

冯越强:目前我们对于总设计师的认识出现了一个断层,对于如何理解城市总设计师制,我们的专业人员、技术管理人员都想了很多,但是首先要明确什么叫总设计师。你是规划师,城市设计师,还是建筑师?这个定义不明确,工作也就做得不明确。定义不清楚,无论从学术上还是从行业规定上,总设计师制的概念目前来说是很模糊的,因此造成了一种现象,就是似乎什么都能解决,但实际上什么都解决不了。

除了需要明确界定总设计师制之外,总设计师的角色是什么?现在都是设计单位来承担这项服务,但是它具体在做什么?假如角色不明确,那么有些事你不去做是不合适的,但做了又没有结果,因为没有相应的权力。

因此,我认为总设计师制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平衡机制。由于中国国情的特殊性,领导的任期都是变化的、不持续的。应该有一个平衡机制,当行政部门换届时,技术部门还可以一直伴随服务。我们现在缺少这样的机制,总设计师只服务于行政领导的需求,所以我们说的城市设计严格的科学性其实是要打个问号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平衡机制如何执行,这是我们总师制度里面一个可以探索的点。

万众

万众:在设计中遇到过许多系统性或可实施性方面的问题,像深圳这种高速发展的城市,确实需要总设计师从总体上协调把控,福田中心区就是一个成功的例子。《1996-2020深圳总体规划》编制时,深圳市户籍人口仅约100万,远期规划人口600万,然而当时的深圳常驻人口已近500万,如何统筹市政基础设施的规模是个棘手的课题。经过充分调研多方协调,市政基础设施最终考虑1.5倍的弹性系数,按900万人进行规划配置,并通过了国家的审批,当然今天看来,理想远不如现实丰满。此外,因总体规划时间跨度较大,诸多规划成果从规划编制完成到开始实施时,因用地功能、开发强度和市政交通基础条件的剧烈变化,造成某些城市功能缺陷和基础设施的无效投入。交通规划和行政管理职能分离后,对深圳的交通发展带来了一些问题,如已拆除的黄木岗立交和将要扩建的梅彩立交,因为周边规划用地和交通功能的变化,需要拆除重建,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所以城市建设需要总设计师统筹各专业规划设计和研究,由各专业总师组成总设计师团队,协助总设计师开展工作是非常必要的。加快总师制度的建立、明确总设计师责权利的划分,并进一步研究总师制与行政管理的限界,以便发挥好两者的作用。

费晓华

费晓华:我认为,现在推动总设计师制的建立是非常有必要的,社会的进步确实需要总设计师发挥作用。另外,我认为深圳重点片区以外的地区也需要有总设计师制的介入,覆盖面积应该更广,这样能够达到深圳全市范围内的一个整体质量的提升。为此,我建议由孟建民院士牵头成立一个总设计师机构,作为第三方的服务机构服务于社会,也服务于政府,不仅仅局限在某一个固定的片区。这样总设计师的服务范围更广,辐射面也更广,凡有需要都可以来寻求资源,解决问题。

与此同时,我认为总设计师制度应该从被动接受咨询的角色演变为主动提供服务的角色。由于目前的几位专家所说的总设计师服务是一种接受咨询的状态,发挥着协调的作用,那么如果能进一步采取主动,找出社会或政府迫切需要做的事情,尽最大努力给予支持,促进这些事情的实现,是否更有帮助呢?

张宇星

张宇星:今天我不讨论总设计师的具体案例,因为还没有到那个阶段;我们今天就作为深圳的总设计师们,共同讨论目前的方向是否正确;总设计师制在未来二十年里,能否超越城市设计,成为一个非常好的制度案例,这件事的意义远超城市设计。无论城市设计、城市规划还是建筑设计都只是一门学科,但总设计师制对未来发展有利,是我们真正值得做的,而且它的价值要能持续二十年以上。

首先,我想谈谈总设计师制的价值。目前总设计师的大量有效工作成果都不为人知,取得成效后大家都说是市长的功劳。我说这个不是为了个人名誉,而是为了这个制度本身。唯有通过案例,让每个人都清楚地认识到总设计师介入前后所产生的巨大差异,才能使这一制度得到推广。那么这个制度到底有没有价值呢?我认为它非常有价值,但仅作为一个管控工具是意义不大的,因为现在中国高度体系化的这套制度已经出现问题了。这时总设计师制应该是及时把一位总设计师和一个地区绑定在一起,这个总设计师服务应该是十年二十年的周期。那时总设计师的工作就超越了职业概念,而是融合了其个人情怀和价值观,那时他会愿意倾其所有专业知识投入到这个地区,甚至留下自己的烙印,打破千城一面的问题,增加城市的多样性和活力。只有采用这样的做法,这个制度才有意义,才能产生真正的社会价值,而不是一纸合同。

而后,再谈权力问题,总设计师制一个核心问题就是话语权,包括公共话语权和专业话语权。有了这个话语权,我们才能跟政府这个强大的系统对话。当年我们因为对孟大强先生足够尊重,所以对他的规划严格执行,成就了今天的华侨城。没有了这样的权威,总设计师的工作是毫无价值的。深圳政府乐于采纳公众意见,这是我们发展总设计师制优势。全社会要共同强调和宣传,争取总设计师的话语权,这对深圳市,对政府,对市民都有长远的帮助;如果大家分头行动,埋头苦干,力量就凝聚不了了。

最后是方法问题,我们需要形成关于总设计师制的一套统一的工作规范,一个标准化的系统,大家实施起来比较方便,其次应该在这个基础上在实践中尽量带有个人色彩。这两者缺一不可。我们要形成一个共识,就是可以动用集体的力量,比如密路网你推行不下去,那我们帮你推行。另外,要有核心价值观,对自己的工作方法形成评估方法,关于价值评估体系我建议大家一起讨论,让社会、公众和政府都知道总设计师介入后起了什么作用,产生了哪些附加值。有了这几样要素,其余部分就尽管带上个人特色去做就好。

如果我们把总设计师的价值、权力、方法这三方面深入研究了,就可以把这个制度作为深圳先行。现在是深圳政府给了我们机会,如果这三年总设计师制没有什么成效,那下一届政府就会对其持否定态度。所以我们要尽快在这三年里至少有一个成功案例,这样这个制度才会延续下去,坚持十年到十五年就可以形成深圳的特色。

朱旭辉

朱旭辉:现在城市化进度整体在减缓,我们这个行业面临更多的挑战,市场不断萎缩,竞争更加激烈,人工智能未来可能也会替代规划师的部分作用。但我觉得城市设计相关行业本身就是一个技术与艺术的结合体,而艺术和文化是不可能轻易被人工智能所取代的,它与个人的文化修养和素质息息相关。一个城市的发展基石可能是它的人口、经济和产业,但要想流芳百世、传承下去、被人记住,还是需要文化与艺术在这个城市形成特色和亮点。基于此,在后城镇化时期,规划师的角色可能会发生变化,我觉得深圳正在推行的总设计师制有可能成为中国规划行业以及规划制度未来变革的一种可能的选择。其实就是“产品+服务”的模式,以个人美学、个人特色、个人魅力为品牌,形成整个行业的一种新趋势。

从这一点出发,总设计师的美学素养也许会决定片区的未来,所以其角色非常重要。那么对于总设计师的角色定位,我觉得更多地要从政府运作的体系下去解决。一位总规划师应该跟政府加强沟通、经常找机会探讨问题,这样才有可能在这个片区把总设计师的工作做到位。所以我觉得深圳是未来最有条件探索总设计师制的价值和操作体系的,甚至可能成为中国总设计师制标准的制定者。今天各位都是在各个片区承接着总设计师工作的老师,聚在一起首先要解决制度上授权的问题,至少从法律体系或者政府制度规章体系上解决问题,有授权才有可能进入到总设计师的一个角色。

另外就是总设计师技术标准的问题,我觉得可以去研究大家在深圳不同的重点片区、不同阶段的总设计师服务。这样就可以发现职责各有不同。有些重在策划,有些重在管控,有些重在实施,这涉及到不同层面的总设计师服务的角色和内容的问题。所以我们能不能去界定、去出台一些深圳总设计师方面的技术标准,从而扩展到国家层面,甚至在中国未来规划行业里面奠定一个基石,我觉得这非常关键。

肖诚

肖诚:我认为,总设计师的价值体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你能不能影响决策者,而这也正是他对你的服务价值的判断。所以张宇星老师讲到如何去量化总设计师所产生的价值,我认为这个是最难的。事实上,在像深圳这样的现代化城市,资本力量特别强大,政府给你的是自上而下的要求,同时资本认为它也有话语权,而设计师只是提供解决问题的服务,无论是给甲方还是给乙方解决问题。

在我看来,深圳城市三大要素就是资本、效率和体验。首先对于资本,我们提供设计服务的人很难影响资本与利益之间的平衡和博弈,因为容易触碰到比较敏感的边界。其次是效率,效率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通过总设计师工作来提高的,比如片区的整体交通规划还是公共空间系统的优化。最后是体验,为什么华侨城是成功案例,它做得最好的就是体验感,虽然效率并不是最高,但是好的体验感会让大家对这个片区的认知非常高,提升体验应该是设计师最拿手的东西,这可能是我们的价值最直观的体现,也是我们的一个机会。

因此,我建议总设计师有所为也有所不为,避开资本这条线,将提高城市效率和体验的价值发挥到最大化。总设计师设计服务可以是双向的,既为政府提供智囊,又为开发商和建设方提供服务,两者并不矛盾,总设计师只要清楚为与不为的界限在哪里,工作内容、量化方式和收费标准就好谈。

另外,我特别赞同孟建民院士牵头形成一个总师智囊团,但如今城市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我觉得可能总设计师联盟要扩大范围,增加 IT、运营、管理、投资、建造等不同专业的人才,组建一个行业委员会,这样比较容易建立一种更具系统价值和标准的机构,也更具有公信力、更容易评价。

最后从操作的角度谈一谈,深圳有几类片区,包括重点片区、一般片区、社区、以及所谓的消极空间等,可能我们在低价值的地方介入的难度更小,产生的作用更大,反而在重点地区我们的影响力相对有限。因为总设计师不是投资者,不是决策者,只能微妙地影响地区的发展,因此如何将低价值地区转换为高价值地区,可能是我们有发挥余地的地方,在非明星片区的地方,反而可能机会更大。

单樑

单樑:我记得一本书里讲:苹果公司的设计师只将10%的精力投入到产品创新设计中,其余的90%用来协调组织生产环节,让创意设计高品质地产品化实现。我认为总设计师的工作有异曲同工之处。总设计师制度、总设计师角色既是应运而生,其实也是应运而显。准确地说,这是一个老工种,新角色。作为老工种,过去一直是幕后的、隐性的工作,如今从后台走到前台,是因为高质量发展的时“运”要求,以及高复杂度、高立体化、高集成度城市产品需要高品质实现的时代需求。我非常赞同把总设计师制作为重要的深圳经验发展出来,这个制度雏形最早是在广州萌芽的,我们应当在深圳让它真正走向成熟、走向完善、走向制度化,在中国城市化的下半场输出我们的深圳价值,这是我们应当要致力研究的。

具体而言,虽然我们说总设计师是个老工种,但其角色和戏份都需要不断地更新和充实,我认为可以总结为“一统三协”。“一统”指总设计师首先是个统筹者和组织者的角色,要把复杂的城市系统和城市要素进行全过程的有效统筹,而且涉及到多专业。总设计师既应该充分利用和发挥政府赋予的决策权力,同时要保持专业的独立性,代表公共价值。再谈“三协”,首先是协助政府内部的多部门问题,其次是协调多专业、多系统、多业主之间的关系,最后就是总设计师作为一个团队,协同团队内各专业把工作完成好。

在制度化的同时,总设计师制还要保有鲜活的活力。因为在空间层面上,就分为不同的尺度层,譬如有城市的总设计师,还有片区、街区层面、地段等层面;同时也有城市重点地区、一般地区的总设计师服务;从时间维度层面,长有耗时25年的汉堡港,短有快速建成的波茨坦广场,不同的时空维度上的角色之间,有巨大的差异性,也有很多灵活性,我们应该在制度化的空隙间,充分留出未来的想象空间和开放性。

徐丹

徐丹:2014年我们通过前海建筑景观技术协调平台,参与前海规划管理的技术核查。头三年,我们在技术核查、技术协调、技术统筹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发现前海的开发建设情况非常复杂,规划实施也遇到了各种难点。到了第二个三年,管理局给我们的任务拓展到规划条件研究、现场巡查、规划验收等阶段,我们开始介入规划设计条件的提出,从单元规划、城市设计及专项规划中提取管控条款,落实到规划条件中,让规划能够真正传导到建设并落地实施。现在我们参与前海的工作整整六年了,今年也是前海十周年,前海已有部分片区初步建成,我们目前正与福斯特事务所合作前海后评估相关工作,希望能够总结前海规划传导过程中的建设成效及问题,反馈到城市规划管理体系中,用以指导后续的规划建设,形成一个闭环。

作为技术平台,我们在前海重点参与哪些方面的技术咨询?我觉得一是公共空间的统筹,二是交通市政与建筑的协调。前海小地块、密路网、高容积率覆盖率的规划模式,地上地下交通、市政管线、建筑之间怎么协调,这是我们日常工作的重点。前海街坊一体化开发,涉及到不同地块的数个开发商,各有各的利益诉求,技术平台或者总师的参与,就能起到很大的统筹协调作用。

杨旭

杨旭:我和团队是配合孟建民院士开展总设计师工作的,所以体会可能有所不同,主要以下三点。

首先,我们今天讨论的总设计师制,重点不仅在于总设计师,更是在于“制度”。我们希望它未来能够成为有效的实施机制,而不是简单的制度。如果站在某个城市重点区域的层次上,可以聘请一位总设计师来解决问题,但在国家的宏观层次上,更多的可能是依靠创新机制来解决问题,因此还是希望各位老师能多思考一下与城市治理相关的体制和机制。我们关注到住建部将出台“城市总建筑师”办法的事情,同时也注意到其所关注的操作形式的可实施性难度很大,如果不慎重的去推进这一机制,在实施过程中就会出现问题。

其次,我们团队要从权力角色向技术角色转变。三年来,我们了解到有些事不适宜进行主观决策,所以在这个过程中,总设计师的责任与义务要清晰,而我们作为助手团队的一部分工作就是如何避免让院士在未知事物全貌的情况下做出一些单维度的判断,保证每一次的咨询都发生在信息对称的情况下。

最后,就是总设计师到底“动不动手”。一种说法是总设计师的角色就是“动口不动手”,另一种说法是总设计师团队每年收取大额咨询费,结果不应该只是参与了几百次会议。事实是在服务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当总设计师在场的时候,更容易产生值得思考的意见,而且大家也都会认同。这是因为有团队在日常服务中对问题持续性地深入研究和分析,最终得出的成果用于对决策的支撑,而不仅仅是协调和判断。

主持人结语

孟建民

孟建民:设计师制目前处在探索阶段,每一个总设计师能留下个人的个性特色和意义,我认为这样确实能实现城市活力的多样性和丰富性,今天我们共同探讨,就是为了形成一些共识,有助于将来开展有节奏、有阶段性的深入探讨。

总的来说,我认为这还是政府层面的工作推广,如肖诚所说的我们还是技术服务和咨询,如单樑所说的“一统三协”,协调好各方面错综复杂的矛盾,协助各要素同步进行,这其中存在满足工期及多方接受的问题,我觉得这些都是总设计师的工作内容和特点。

另外,我认为在市级、区级各层面上,政府应该在意识上和思想上接受总设计师制。城市发展到当前这个阶段,由于城市的复杂性,其所涉及的专业领域更加广泛,变化速度更快,不确定性更大,总设计师制应运而生。过去的总设计师制实践更偏重于城市美学提升,实际上总设计师的工作对城市方方面面的功能协同都要发挥作用,寻求各方面的均衡协同。

在传统的城市设计管控中,设计是设计,管理是管理,都是单向地解决各个系统的片面问题。现在总设计师制是设计和管理的融合,强调整合协同,协调好了,各方面的效果就会更高效、更高品质的呈现。

我建议可以举办定期或不定期的联盟沙龙,共同交流探讨,总结形成深圳先行示范区的特色与经验,同时也得给政府反馈值不值得的问题,我们要让各级领导从思想意识上把它作为一个制度,作为持续的一项工作来接受,我们的总设计师制才有前景。

在充分的交流和探讨中,沙龙顺利结束。此次沙龙,是总设计师制实施过程中的重要开篇,也是城市设计实施机制探索进程中的积极尝试。作为先行区发展航道上的一员,如何做好城市设计航路的“领航者”,有太多的可能等待我们发现,需要每个参与者的践行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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