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部署进一步实施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 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惠企利民作用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实施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惠企利民作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
会议指出,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是创新宏观调控的重大举措。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去年中央财政下达直达资金1.7万亿元,对市县基层实施减税降费发挥了“雪中送炭”作用,为稳住经济基本盘提供了重要支撑。按照《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今年将直达机制常态化,与去年直达资金全部为增量资金不同,今年主要为存量资金,通过改革调整资金分配利益格局,把中央财政民生补助各项资金整体纳入直达范围,资金总量达2.8万亿元。目前中央财政已下达直达资金2.6万亿元,其中超过2.2万亿元已下达到资金使用单位。下一步,一要突出直达资金使用重点。着眼促进经济稳中加固,将直达资金作为冲抵部分阶段性政策“退坡”影响的重要措施之一,继续主要用于支持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让资金流向群众希望、企业期盼的方向和领域以及基层保工资保运转,集中更多财力加大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住房等基本民生的投入,支持农田水利建设。二要督促地方做好剩余直达资金下达和使用,保障相关政策及时落地生效。引导地方在中央直达资金基础上,因地制宜扩大地方财政资金直达范围。省级政府要继续当“过路财神”、不当“甩手掌柜”,把更多财力下沉,增强基层抓政策落实的能力。三要严格直达资金监管。财政、审计及相关部门都要加强监督,动态跟踪地方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对相关地方和责任人要视情通报约谈,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彻查一起、严肃追责问责,确保直达资金用在刀刃上,更好发挥惠企利民实效。
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草案强化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管理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在严格控制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同时,进一步明确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草案细化土地征收程序,设立征收土地预公告制度,规范征收补偿,规定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保障被征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草案明确保障农民合理宅基地需求,规范宅基地管理,强调保障农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权益。草案还细化土地督察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措施,建立动态巡查等机制,并加大对破坏耕地、非法占地、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等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增加了对耕地“非粮化”的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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