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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委常委会决定调整城乡规划审批流程 各界热议

2014-09-23 11:28 来源:昆明日报

专家说

云南省设计院城市规划师、产业规划室主任郭凯峰:

简政放权进一步提高决策效率

对于此次昆明市城乡规划领导小组、规划委员会的方案调整有两个好处:一是顶层设计,更强化了落实。通过明确领导小组负责规划政策和大政方针,可以有效落实和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区域发展战略和政策在第一时间通过法定城乡规划给予有效的空间落地,必将极大地提升昆明城乡规划决策、编制、管理和实施的工作效能及水平。

二是抓大放小,简政放权。规划领导小组赋予规划委员会落实政策的职权、赋予了局长办公会对部分小项目的直接审批权,突破和创新了传统规委会 “事无巨细”和“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政府管理惯性,是昆明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提高决策效率、提升宏观管理能力的信心和决心的重要体现。

今后,昆明市的城乡规划政策部署和调整,还应注意以下4个方面的问题:

其一是关注民生发展。按照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在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应特别重视社会公共产品的公平性、合理性布局,进一步提高居民生活的幸福指数。

其二是激发城市活力。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提高城市的产业集聚和人口承载能力。切实在法定城乡规划中实现“多规合一”,推进城市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产业布局合理化,实现城市建设与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协调推进,激发城市的内在动力和活力。

其三是挖掘文化内涵。进一步深入挖掘昆明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文化价值,在规划中应特别重视传统历史风貌的保护,把“城市紫线”视为昆明城市建设和保护的“红线”,进一步提升昆明历史文化名城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其四是保护生态环境。坚持生态立市、环境优先,探索推进昆明“海绵城市”建设进程。把生态文明理念渗透到城乡规划建设的各个环节、方方面面。在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还应该进一步明确城市建设用地控制线,避免城市建设用地在红线内的渗透。真正实现红线内的保护好、控制线内的建设好、中间地带内的管理好。

下一阶段,昆明市应全面优化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进一步完善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向常住人口提供足额、足量、优质的基本公共服务产品。昆明主城区应从人口优化、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品质提升、交通路网优化等方面开展工作。呈贡新区应加强功能定位、支撑产业研究等工作,进一步实现承接人口集聚的功能需求。

同时,依托昆明市域内各级法定城乡规划,特别是城市详细规划,合理掌握和分析不同片区的农业转移人口规模、密度、结构和落户意愿。通过普查及对落户意愿的研判,结合城区常住人口分布情况,合理规划布局城区内的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健康有序发展创造必要的基础条件。

易事达地产顾问(中国)副总经理陆韬:

阳光规划推进权力透明运行

我经常听到一些地产界人士抱怨,到便民服务窗口办理一些重要的诸如土地、房产或者涉及规划的行政审批事项,总是觉得窗口作用不大,因为好多窗口没有审批章,即便到此窗口排了大半天队,也只等于“挂上号”,真要“看病”还得去局里再排一次队,这个项目审批的时限短则半年到8个月,长则一年还不一定能批下来。

近几年,昆明城市的规划和建设水平总体不断提高,最关键的就在于坚持了“全市一盘棋、规划一张图”,通过这种强有力的规划引导、约束和规范,推动全市城乡一体化、区域发展差异化、资源利用最优化和整体功能最大化,这是一个大的发展趋势。但是,由于市规委承担许多具体项目的审批,事无巨细都要过问,客观上会造成审批效率不高,审批流程和审批时限会受到影响。

通过调整昆明市城乡规划领导小组、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的方案和职责,各司其职,职责明晰,让规划和审批程序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也得以再造。

下一步简政放权之后,把更多的项目规划审批权交给了市规划局,这对如何注重城市总体形象和建筑单体设计,精心设计城市道路,科学布局高层建筑,体现建筑艺术和环境的和谐统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出台配套的监督和审查手段,防止出现“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现象,对于市场和项目开发商来说,希望项目能够和城市长远发展相吻合,这对规划部门的专业要求更高了。

对于规划局而言,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后,应把批前公示、批后公布作为阳光规划的重点,利用公示栏、公示牌、规划网站、城乡规划信息、报刊公示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规划信息,使人民群众、建设单位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取和使用信息资源,推进权力透明运行,做到规划管理决策、执行、监督的全程公开,防止新一轮权力寻租和暗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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