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公布第三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
通知指出,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结各地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及动员居民参与、改造项目生成、金融支持、市场力量参与、存量资源整合利用、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等方面可复制政策机制,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第三批)》。
其中,在动员居民参与方面,涵盖加强党建引领、先自治后改造、加强基层协商、推进“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4项举措;在改造项目生成方面,涵盖开展调查评估、编制专项规划、制订小区改造方案、建立改造项目库、竞争优选年度计划实施项目5项举措;在金融支持方面,涵盖培育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编制一体化项目实施方案、探索创新融资模式、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与金融机构建立协同工作机制5项举措;在市场力量参与方面,涵盖多种方式引入社会资本、简化审批流程、加强监督管理3项举措;在存量资源整合利用方面,涵盖盘活存量房屋用于公共配套服务、明确存量资源授权使用方式、明晰新增设施权属3项举措;在落实各方主体责任方面,涵盖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部门监管责任、强化行政督导检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4项举措;在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方面,涵盖建立改造资金统筹与绩效评价考核机制1项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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