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记者从湛江市房管局了解到:湛江作为一个社会经济水平相对落后、民生发展任务较重的城市,为确保所有的棚户区改造项目都能够纳入范围,享受到国家、省的优惠政策,通过积极沟通协调,省已经同意将我市重新调整后的棚户区改造规划和任务计划纳入省棚户区改造范围,并将加大力度支持我市推动棚户区改造。
据悉,棚户区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造福子孙后代的民心工程,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2011年至2013年,我市累计开工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6380套,面积达57.42万平方米,完成投资6.6亿元;其中,目前已经基本建成3796套,剩余的2584套则预计在今年底前可基本建成。
2014年至2017年,我市原规划进行棚户区改造13355户。近期,我市通过积极宣传,广泛动员各符合国家和省所规定的棚户区改造范围的企业,参与到棚户区改造工作中。截至今年9月,上报棚户区改造项目90多个。经过对上报项目开展进度及可行性进一步调查核实,最终筛选调整,确定可以纳入2014年至2017年棚户区规划改造项目的有23个,共25177套,比原计划多出11822套。
湛江市委、市政府对棚户区改造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部署棚户区改造工作,并提出“四年任务三年完成”的目标任务,全面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据介绍,2014年省下达给我市棚户区改造任务2150套。今年,我市计划开工项目有5个,共2150套;其中目前已经开工建设项目有3个共1703套,占全年棚户区改造任务的79.2%。
【链接】 城市棚户区
棚户区改造主要分类为: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华侨农场(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国有林区棚户区等几类。目前我市的改造重点为城市棚户区改造。
城市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使用年限较久、房屋质量较差、建筑安全隐患较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齐全的区域,包括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非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
根据省政府相关文件,将棚户区改造工作与粤东西北中心城区扩容提质、“三旧”改造、土地整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棚户区改造建设资金通过政府启动、市场运作、各方共筹等多渠道筹措。棚户区改造还享有土地供应、税费减免、报建绿色通道等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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