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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年会】团标宣贯二:《城市防疫专项规划编制导则》

2021-11-29 11:25 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

导读

2021年9月29日下午,作为2020/2021中国城市规划年会暨2021中国城市规划学术季的重要活动之一,由中国城市规划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主办,东南大学建筑学院、东南大学城市空间发展研究院承办的“《城市防疫专项规划编制导则》团体标准宣贯”在线上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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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发挥专业优势,迅速对一批疫情相关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其中《城市防疫专项规划编制导则》(T/UPSC 0005-2021)(以下简称“《导则》”)于2021年9月发布。《导则》由武汉市规划研究院主编,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成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参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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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奇志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本场宣贯活动由中国城市规划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刘奇志主持。《导则》主要起草人、武汉市规划研究院高工骆保林对导则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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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保林  武汉市规划研究院高工

骆保林高工详细介绍了《导则》的编制背景、编制思路和主要内容。他指出,从规划编制方面来看,目前针对疾病治疗,地震、火灾、洪灾等自然灾害,规划部门和相关行业部门组织编制了相应的医疗卫生、抗震防灾、防洪等专项规划,但对居民危害较大的传染病防治考虑不足;从行业建设标准方面来看,国家制订了综合医院、急救中心等的建设标准,但缺乏综合性的城市防疫设施的相关标准以统筹传染病防治过程中各种医疗设施,以及医护人员的分工与协作。

编制防疫导则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增强城市应对重大疫情的防控能力、建设保障城市的战略需要、完善规划体系、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制定防疫导则,有利于满足各个城市疫情防控的空间和设施需要,进一步推动将城市空间的治理纳入到公共卫生应急体系所有的环节,并通过多个部门、多个行业、多元主体协同实现城市空间的共建共治和共享。

《导则》共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主要编制内容、技术要点、成果要求7大部分。城市防疫专项规划的主要编制内容应包括:

(1)城市防疫能力现状评估:开展城市防疫能力的现状调查和分析;收集与城市传染病疫情防治相关的现状和规划资料;抓住城市防疫的特征和问题,提出对策;利用相关评估理论和方法开展传染病潜在风险的调查;提出风险预警应急准备和风险控制的建议。

(2)科学确立城市防疫规划的目标:坚持预防为主,平疫结合;统一指挥,联防联控;科技引领,精准施策;科学防控,系统治理的原则。

(3)建立城市防疫体系和防疫分区:建立城市防疫体系,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构建市级、区县级、街道等防疫体系,形成体系健全、运营高效的城市防疫体系,并且明确每一级的防疫责任和配置要求。

(4)确立城市防疫设施规划布局,包括公共卫生应急智慧设施、监测预警设施、疾病预防控制设施、防疫应急医疗救治设施、防疫应急救援和物资通道等。

(5)建设城市防疫预警监测平台:建立共建共享共用、全市统一、市区联动的信息平台,推动信息共享。

(6)明确近期建设规划和规划实施保障策略,包括近期行动计划、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设施的预控启用机制。

在交流互动环节,针对线上听众关注的“防疫专项规划在规划体系中的定位”、防疫分区的划分”、“《导则》如何体现全生命周期的规划理念”等问题,刘奇志副局长和骆保林高工做了详细的解答,指出在国家提出的“五级三类四体系”的空间规划体系中,防疫专项规划是关于城市传染病的规划,作为专项规划,向上支撑总体规划,向下指导详细规划,并且与医疗专项、综合防灾、人防等相应专项规划相协同。关于防疫分区,《导则》希望能结合行政管理体制的要求,以社区和村为基础,以完善10分钟和15分钟生活圈为要求,构建基本的防疫单元。关于全生命周期,《导则》提出了包括传染病的预防、监测、预警、控制、救治隔离、应急指挥、救援通道、物资分发、应急供水供电等保障信息,涵盖了从预防到控制到最后救治的全过程,这就是防疫专项规划全生命周期理念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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