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2021年9月30日下午,作为2020/2021中国城市规划年会暨2021中国城市规划学术季的重要活动之一,由中国城市规划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主办,东南大学建筑学院、东南大学城市空间发展研究院承办的“《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地区设施空间规划设计导则》团体标准宣贯”在线上举办。
当前,许多城市开展了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地区空间规划的设计,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各个城市的研究、编制,相关内容和深度都不尽相同,尚未形成完整的技术体系。现阶段国内外相关的标准规范主要侧重于轨道交通空间内部的设计,对轨道交通站点外部的交通设施空间、公共服务空间、公共市政空间以及景观环境空间等的整合设计研究比较少,缺少兼顾普适性和差异性的轨道交通站点,以及对周边地区设施空间的规划技术指引。在此背景下,广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安诚傲林规划设计顾问(上海)有限公司、同济大学等单位共同编制了《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地区设施空间规划设计导则》(T/UPSC 0003-2021)(以下简称“《导则》”)。
段进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常务理事、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东南大学建筑学院教授
本场宣贯活动由中国城市规划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东南大学建筑学院教授段进主持。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详细规划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广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教授级高工王峰,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轨道交通所所长徐士伟,广州市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副院长贺利工,以及同济大学副教授李健4位主要起草人对《导则》内容进行解读。
王峰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详细规划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广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教授级高工
王峰秘书长详细介绍了标准的编制背景、使用对象、内容框架和使用说明。在编制背景层面,《导则》落实国家关于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旨在应对城市轨道发展的需要和满足行业标准化的需求。在适用范围层面,《导则》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周边300-500米范围内,这个范围内如果换成面积是0.28-0.78平方公里的范围,或者是28-78公顷的范围。该范围内人流集聚、设施密度很高。在使用过程中,《导则》可以在三个层面进行衔接。第一,可以与 “五级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城市轨道交通专项规划有机衔接;第二,可以与法定详细规则充分衔接;第三,可以与轨道站点的工程设计充分衔接。
徐士伟 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轨道交通所所长
徐士伟所长详细介绍了交通和市政设施空间的内容。《导则》界定的“交通衔接设施空间”主要是指为轨道交通乘客提供换乘步行,以便于和电动车、常规公交、小汽车等交通方式衔接所设置的场所。在《导则》编制中,遵循了低碳慢行路线、空间融合互联、出行体验提升的发展理念,鼓励居民绿色出行,并保障交通衔接空间的安全畅通和延续。同时,《导则》支持交通站点周边用地的混合使用和站城一体发展,以及运用色彩、标识提供无障碍的文化服务,并规范了轨道站点周边的空间秩序,以提升安全感和舒适感。内容上,《导则》涵盖了通用要求、步行衔接设施、非机动车衔接设施、常规公交衔接设施、小汽车衔接设施、无障碍设施6个方面。
贺利工 广州市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副院长
贺利工副院长介绍了车站附属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内容。车站附属设施空间,主要涵盖5部分内容,即常规俗称的4小件或者5小件(出入口、风亭、冷却塔、垂直电梯、安检区),主是聚焦品质提升和人性化方面。通过6大条、17小条的引导,倡导附属设施空间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要体现集约节约、使用安全、防灾防疫的要求。在符合功能用地的条件下,满足城市道路、建筑退距等规划要求,注重与周边风廊、视廊、景观相协调的设计原则。
李健 同济大学副教授
李健副教授则讨论了集散和驻留设施空间。顾名思义,集散和驻留空间需满足集散需求和驻留需求。在编制理念上,《导则》遵循了马斯洛需求理论,提倡结合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的区位、客流等因素,在满足消防安全、无障碍设施要求的基础上做驻留和集散的空间设计。同时,从安全角度上,整个城市机动车通行空间跟轨道相关的集散场地应该采用刚性隔离的措施。此外,《导则》把站点的衔接空间按照横向、纵向和衔接部分进行分类,并对每类空间进行了详细的技术指引。
在交流互动环节,与会专家与线上听众围绕轨道站点的分类、轨道影响区的划定、非机动车的布局以及站点与城市建筑的融合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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