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明确了完整居住社区的基本内涵、基本要求、建设指引和典型案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居住社区是城市居民生活和城市治理的基本单元,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更好为社区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的决策部署,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我部在总结地方实践经验基础上,组织编制了《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参照执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1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能源局、邮政局、中国残联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
附件:《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指南》(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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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要点
1.什么是完整居住社区?
概念:完整居住社区是指在居民适宜步行范围内有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健全的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完备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充足的公共活动空间、全覆盖的物业管理和健全的社区管理机制,且居民归属感、认同感较强的居住社区。
内涵:完整居住社区是居民生活、社会治理、城市结构的基本单元。
2.完整居住社区的建设要求
(一)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包括一个社区综合服务站、一个幼儿园、一个托儿所、一个老年服务站和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健全:包括一个综合超市、多个邮件和快件寄递服务设施以及其他便民商业网点。
(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完备:包括水、电、路、气、热、信等设施,停车及充电设施、慢行系统、无障碍设施和环境卫生设施。
(四)公共活动空间充足:包括公共活动场地和公共绿地。
(五)物业管理全覆盖:包括物业服务和物业管理服务平台。
(六)社区管理机制健全:包括管理机制、综合管理服务和社区文化。
3.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
4.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指引
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完善、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健全、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完备、公共活动空间充足、物业管理全覆盖、社区管理机制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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