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江西省九江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
《批复》指出,江西九江市历史悠久、文化厚重,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地域文化特色鲜明,文化底蕴和历史遗存丰富,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
《批复》要求,江西省及九江市政府要深入研究发掘历史文化资源的内涵与价值,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强化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好中国故事。编制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制定并严格实施保护管理规定,明确各类保护对象的清单以及保护内容、要求和责任。
《批复》称,江西省及九江市政府要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关系,制定“先考古、后出让”配套政策,重视保护城市格局和风貌管控,加强整体性保护、系统性保护;保护好世界文化遗产,加强文物和历史建筑修缮保护,推动文物保护单位开放利用,充分发挥历史建筑的使用价值。不得改变与名城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不得进行任何与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不得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
有“江西北大门”之称的九江市,是中国首批5个沿江对外开放城市之一,也是一座有着2200多年历史的江南名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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