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获悉,目前,北京市已经建立了由“两个层次、九个重点领域”构成的生态环境标准新体系,涵盖现行有效的地方生态环境标准111项,有力支撑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强力助推生态环境整体改善。经过多年努力,北京市基本形成了国内最为严格的地方生态环境标准体系。
生态环境标准体系不断拓展优化
“党的二十大开幕会期间,咱们北京市的PM2.5浓度低至1微克/立方米,这也是我们历年同期监测到的最好结果……”这是刚刚结束的党的二十大北京市代表团分组讨论时,二十大代表、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刘保献介绍开幕会当天北京空气质量的场景。话音刚落,现场便响起热烈掌声。蓝天背后,本市多年以来不断完善的生态环境标准的助推作用功不可没。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为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1998年北京市就在全国率先制定发布了相当于欧Ⅰ与欧Ⅱ标准的《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通过不断完善标准建设,于“十二五”时期初步确立了北京市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结构框架。之后,北京市生态环境标准体系不断拓展和优化,逐步形成了包括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环境噪声与振动、放射性和电磁辐射等要素,分为强制性、推荐性两个层次,涵盖排放标准、监测方法及技术规范等多种类型的标准体系。
新标准助力生态环境整体改善
“可以说,在北京市实现空气质量全面达标、生态环境整体改善的过程中,生态环境标准是重要的‘幕后功臣’。”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标准处处长白文杰表示,今年,《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发展规划》印发,建立了“两个层次、九个重点领域”的生态环境标准新体系。
其中,“两个层次”分别为强制性标准和非强制性(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以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为主体;非强制性标准包括监测方法标准、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管理标准。“九个重点领域”则包括应对气候变化、大气环境保护、水生态环境保护、土壤生态环境保护、自然生态保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核与电磁辐射以及其他等九个领域。其中,应对气候变化和自然生态保护为今年扩展的两个重点领域。
“就像运动员追求更好的成绩一样,北京市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在努力朝着‘更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更匹配环境保护发展、更衔接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建设和体系’的目标靠近。”白文杰说。
“十四五”以来发布20项地方标准
据了解,“十四五”时期以来,北京市共发布了《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20项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完成了《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发展规划》41项重点项目中的13项。至此,北京市现行有效的地方生态环境标准达到了111项。
在111项地方生态环境标准中,大气环境保护标准就达到42项,重点控制颗粒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主要污染物。此外,还包括28项应对气候变化标准、4项水环境保护领域标准、9项土壤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标准、1项自然生态保护领域标准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核与电磁辐射等其他重点领域标准也在不断完善,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各项重要工作,适时推出新的标准制修订项目,共同支撑着北京市生态环境标准体系。
白文杰表示,经过多年努力,北京市基本形成了国内最为严格的地方生态环境标准体系。标准先行,严格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化工作促进了治理技术突破和管理机制创新,对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行业技术水平升级、环保水平不断提高,北京市还将持续关注标准的适用性,适时修订,不断完善,持续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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