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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浏阳规定城市规划区村民自建房最多建两层

2014-10-17 11:11 来源:浏阳日报 作者:贺亚玲

最近,浏阳荷花街道谢先生拆旧异址建房获得规划审批。谢先生需要改建住房,因城市规划要求,不宜在原址拆旧建新,浏阳市城乡规划局建议其在位于银天大酒店宿舍东侧的村民自建小区选址建新房。据市城乡规划局统计,截至9月底,城区共有95户村(居)民获批建设新房。

随着城区村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需要改建、新建、扩建的村民住房日益增多。仅关口街道,今年就有137户申请要建房。

“由于城市的快速推进和发展,规范城市规划区内村民建房至关重要。”市城乡规划局用地科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正在制订的《浏阳市城市规划区村民建房管理办法》,城市规划区内远期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民建房,建设规模以每户4人(含4人)为基准户,每基准户建筑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超过4人的住户,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同时,城市规划区近期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民建房层数不得超过两层。

有市人大代表在今年人大专项评议时表示,应解决城区规划区内村民新建房问题,处理好规划控制与村民建房需求的矛盾。“实际上,我们每年在城市规划区内都依法批准了100余户村民建房,建筑面积近3万平方米,这还不包括拆迁安置户。”上述工作人员解释,城市用地非常紧张,所以在村民建房问题上要非常谨慎。

市城乡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要解决城区村民建房和城市发展的矛盾,进行集中安置是一个好的办法,即由四个办事处各选一些地块,引导村民进行集中居住和建设。

“但涉及一些跨村、组的土地流转问题,也比较难以处理。”该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城乡规划局正与街道办事处、城建集团和水建投等相关部门和单位探索适应浏阳城区村民建房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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