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征地、农地入市
给定转型中国“公权力”之现状,我认为,被华生严词批判的“指望借助私权利的逐利动机去替代公权力的作用,用土地开发的自由市场竞争去达到土地资源配置的优化”,倒不失为一个现实选项。道理简单:在公权力远没有得到有效约束——权力老虎尚未被关入法治笼子——之前,除非万不得已,以任何名目加重公权力之责,后果只能是继续喂笼外之虎,令其更壮,也更难被关进笼子。这里加上“除非万不得已”,是因为转型社会涉及国防、反恐、治安、防疫及其他公共安全事务,不靠国家权力会天下大乱,惟一面强化权力、一面严查权力人物假公济私、拥权自肥。
经济事务有很大不同。谢天谢地,人类经验里有一个“市场经济”,可以在最少依赖“公权力”的前提下,组织供求,改善生活,繁荣经济。对前苏联和改革前中国那样“权力高度集中”的行政指令计划经济,经验更证明,通过放权、缩权、减权——一概指弱化经济生活中的公权——市场化改革能激发出社会活力,让原先走入死胡同的经济,重见天日。华生略带贬义所说的“借助私权利的逐利动机去替代公权力的作用”,恰恰是“市场”这类中用不中听的制度安排,得以运转起来的一个基础。这也给中国改革提供机会,在约束公权力方面尚未全面见效时,多少也能推进经改。
话说回来,市场运转可以最少依赖公权力,但做不到完全不要公权力。这也是市场化改革最难对付的危险。在逻辑上,市场之基是产权,而产权界定又离不开公权力提供的必要服务。麻烦来了:改制离不开公权力介入,但监督不足的公权力往往又可以在改革中搞歪门邪道。我们在成都看了几年,对当地还权赋能、以确权为前提逐步开放农地农房流转的经验,以为值得肯定。不过我们的研究报告,修订到最后还是加上一点:谨防公权力在确权、流转中胡来,让改革背黑锅。因此,改革进程中的权力监督很重要,特别要避免一哄而上、刮风搞“改革的大跃进”。现在看,当真拉下脸来反腐,才可以为深化改革保驾护航。
城市化中的土地问题,同样面对“公权悖论”:恰恰是超强的公权未得到有效约束,才形成“政府一手征、一手卖”的半拉子改革工程。拖延至今,1988宪法修正案定下来的准则一直得不到贯彻,“土地财政”畸变为“地方债务”(其实在很多地方变成了“地方负债财政”,是“土地负财政”),本义“人的城市化”畸变为“土地城镇化”,让国家机器陷入与民争利的泥潭,土地腐败查不胜查。在这些现实情况下,治本之策当然是把权力老虎关入法治笼子。在这点没有做到之前,至少在政策和策略取向上,断不可再扩大公权力配置土地的作用。我的理解,“收缩征地规模、扩大农地入市”,正是这样一种策略取向——算不上最优,总比喂笼外虎要对头。
华生把“收缩征地、农地入市”批个半死,他自己的主张又是什么呢?读来读去,他无非主张绝不要触动现存“政府征地+卖地”的制度,仅建言政府从近郊和农村农村征得的土地中拿出一块,为进城农民工提供带社会保障含义的住宅,以此实现“人的城市化”和“农民工市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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