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30日,重庆“二环八射”高速公路全面建成,比原计划提前了10年。当时交通决策者们的高瞻远瞩和恢弘气魄,规划师们超前谋划和精心设计,为今天巴渝交通成坦途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交通建设提速10年的大背景下,2003年市交委正式委托开展重庆市高速公路网规划编制任务。市交通设计院副总工程师、原规划所所长唐热情说,根据市交委领导“规划要有前瞻性、战略性,站的高度一定要高”的要求,结合重庆“一圈两翼”的市域形态和周边省市路网规划,集思广益,规划人员前瞻性地提出了“三环十射三联线”高速公路网规划。
所谓“三环”就是围绕都市圈,规划三条不断向外推进的高速公路环线。“一环”(即内环)负责组织和疏导重庆主城核心区内部的交通;“二环”(即绕城高速)是城市经济组团的纽带,主要承担分流过境车辆和引领都市圈发展。“三环”是将都市圈外围12个大中城市串联,形成产业带和城市集群,是重庆大都市区的外延和补充,这是更长远的战略规划。十条“射线”和三条“联线”则主要解决全市各区县与主城以及区县间的快速通道问题,同时解决重庆对外出口通道问题。唐热情说:“当时并没有‘建成长江上游综合交通枢纽’这个提法,但规划人员前瞻性地考虑到了,为巩固交通枢纽的地位,高速公路规划时在原10个出省通道基础上,增加9个出省通道。”
在市交委主持下,经过交通设计院几易其稿,2005年1月6日市政府常务会上,《重庆市高速公路网规划(2003~2020年)》获正式批复。
随着重庆城市功能定位的不断变化,全市交通规划也在不断调整。2014年,交通设计院在市交委统一部署下,根据“五大功能区”发展规划以及市政府提出全市再次新增加规划建设1000公里高速公路的要求,按照“省际联系更加紧密、路网覆盖更加有效、路网效率显著改善、路网分布更加合理、综合运输联系更加紧密”原则,及时对正在实施的《重庆市高速公路路网规划(2003-2020年)》进行了调整完善,使之“规模适当、布局合理、能力充分、衔接顺利”,并出台了《重庆市高速公路路网规划(2013-2030年)新规,正式定规全市高速路“三环十二射七连线”路网(简称“3127”网)建设目标。
《规划》明确,到2030年,重庆市将形成“三环十二射七联线”高速公路网,总规模超过4000公里。届时,城市发展新区相邻区县高速将实现直连30分钟互通,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相邻区县基本实现1小时到达。
谋篇布局发展水运,果园港成长江上游航运中心标志性工程
2014年12月,我国最大的内河水、铁、公联运枢纽港重庆果园港正式开港。市交通设计院负责了该项目的总体规划和二期工程设计,打造出了长江上游航运中心这一标志性工程。
老重庆的水运交通,主要依靠长江嘉陵江轮船、木船运送旅客和物资,航运条件十分落后。
三峡成库后,重庆抓住机遇,根据市交委领导“规划要有前瞻性、战略性,站的高度一定要高”的要求,交通设计院结合我市地域形态和周边省市水运发展规划,集思广益,规划人员前瞻性地先后承担编制了一系列支持和促进水运发展的战略规划……2005年,《重庆市港口布局规划》和《重庆市港口岸线利用规划》出台;
2009年,完成《重庆市航道发展规划》,该规划将重庆市内核航道划分为国家高等级航道、地区重要航道和其它航道三个层次;
2009年重庆按照“三基地四港区”规划,结合长江水运资源和内陆唯一保税港区优势,规划布局寸滩港港区、果园港港区、东港港区和黄谦港港区4个水运物流枢纽。迄今为止这个规划已有改变。其中,寸滩港3期工程停工,黄谦港尚未开建便已停工,东港港区尚未正式运营,果园港则推进迅速。
同年,设计院获得了第一个水运行业甲级资质港口甲级,成功完成了指导重庆港口发展的纲领性文件《重庆港总体规划》。
2011年设计院获得了第二个水运甲级资质航道甲级,完成了长江经济带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节点,中国内河规划建设的最大的水、铁、公联运枢纽港,打造长江上游航运中心的标志性工程果园港设计。……
2014年12月,重庆果园港正式开港。站在码头纵目西望,铁轨长延,即将建成的货运专线,无缝连接“渝新欧”铁路,沿丝绸之路直通中亚与欧洲;举首东眺,长江浩荡,船舶劈开波浪,一路畅通向大海……
果园港这个“规划”,形象地浓缩了重庆对自身在新一轮全国开放与发展格局中的新规划:发挥独特而重要的区位优势,把重庆打造成为联结“两带”丝绸之路经济带和长江经济带的战略支点。副院长唐兵说,由于果园港是在三峡蓄水后建设的,建设条件和建设工期受三峡蓄水影响较大,为此在果园港的设计上开创性地形成了一系列大水位差码头建港技术,为果园港优质高效地建成提供了技术保障。同时,果园港设计理念非常重视节能和环保,科研攻关形成大水位差码头船用岸电专有技术,积极开展内河港口航道生态护岸关键技术研究,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港口建设树立了典范。
2/3 | < | 1 | 2 | 3 | > |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授权事宜请邮件至www@planning.org.cn,中国城市规划网保留最终解释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城市规划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