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2014〕5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职责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0月2日
北京市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职责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和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北京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相关工作部署要求,把加强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作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内容,按照“建立体制、落实责任、提升能力、加强监管”的工作原则,统筹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
二、工作目标
2014年底前,建立地下管线运行综合管理体制。
2015年底前,编制完成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开展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建立完善地下管线基础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
2018年底前,完成2014年既有老旧地下管线改造并建立完善常态化改造管理机制,进一步降低管线漏失率和事故率。
2020年底前,实现地下管线综合管理水平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
三、职责任务
(一)市编办
明确各类地下管线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各区县政府明确地下管线建设和运行管理责任部门,并确定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的主管部门及其职责。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二)市规划委
1.制定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工作总体方案,明确相关工作机制和规范。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2.开展重点功能区地下空间资源调查与评估,并制定开发利用规划。
完成时间:2015年12月
3.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编制各类地下管线近期建设计划,组织编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
完成时间:2015年12月
4.组织相关部门及单位制定和完善地下管线规划、设计、勘察和测绘等技术标准,建立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档案移交工作制度和监管措施。
完成时间:2015年12月
5.组织开展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工作,并做好普查验收和归档移交等工作;会同市政市容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管线运行管理单位,建立完善地下管线基础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
完成时间:2015年12月
6.完善地下管线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开展重点地区地下管线规划核验工作。
完成时间:2015年12月
(三)市市政市容委
1.牵头建立地下管线运行管理体制。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2.建立地下管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制定地下管线自身结构隐患排查工作导则,指导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管线运行管理单位建立动态的地下管线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会同市交通委等部门建立地下管线隐患治理工程和道路大修工程计划项目库,促进其同步实施;会同相关部门优化地下管线隐患治理工程行政许可手续的办理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3.完善地下管线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及时处置突发事故。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4.建立挖掘工程地下管线运行安全防护机制,会同相关行政许可部门实现挖掘工程建设信息共享,预防施工破坏地下管线事故发生。
完成时间:2015年12月
(四)行业主管部门
1.落实本行业地下管线从起始到终端的全过程监管责任。对无法确认产权的地下管线明确管理责任单位,督促未履行职责的单位及时整改。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2.建立地下管线隐患及时发现和排除工作机制,编制地下管线自身结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3.建立本行业2014年既有老旧地下管线台账,并编制年度改造工作计划;完善老旧地下管线改造常态化工作机制。
完成时间:2015年6月
4.建立完善本行业地下管线基础信息管理制度,建设相应的信息管理系统,并制定数据补充和动态更新管理规定。
完成时间:201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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