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村落是中华文明的鲜活载体,维系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在华夏农耕经济中具有根基性地位,具有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经济等永续性价值,被誉为乡村历史、文化、自然遗产的“活化石”和“博物馆”。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河南省委会专职副主委杨士海认为,近年来,各地在积极保护的基础上,不断推进活化利用、以用促保,进一步增强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内生动力。
不过,杨士海同时发现,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表现。
第一,对传统村落的保护意识不强。一些传统村落因经济落后、规划滞后、保护经费投入不足,以及村民外迁、拆古建新、拆真建假、建设失序和不规范修缮等多方面原因,造成传统村落保护成效不大。随着城市经济的迅速发展,乡村中的中青年大批向城市迁移,坐落在偏远地区的传统村落,往往是只见村庄不见人,出现“空心化”现象。
第二,对传统村落的研究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对传统村落蕴藏的文化价值、艺术价值、社会价值、科学价值还没有完整的认识,对如何保护传统村落更缺乏统一的认识。如何在保护耕地与保护传统村落建筑中寻求平衡,在保持传统和推进创新中保持平衡,在推动村庄经济发展和保护传统建筑中寻求平衡,尚待进一步研究。
第三,传统村落活态传承流失严重。由于经济发展和工业化大生产影响,大量农村人口流到城市,传统民俗已经被现代生活体系所取代,传统民俗产品已经丧失市场竞争力。伴随新的生活方式逐步融入本土生活,当地居民对于传统民俗文化、手工技艺失去了传承和发展的动力,造成传统村落的活态传承出现严重危机。
第四,传统村落改造提升缺乏特色。部分传统村落改造过程中,乐于大拆大建,对本土文化传承缺乏深入研究。一些村民认为生活在传统村落是发展落后的表现,更愿意进城购房或拆旧房建新房,对一些很有保护价值的古民居随意拆除、破坏。部分传统村落的改造则热衷于建设马头墙等徽派建筑,破坏了本地传统文化传承,显得不伦不类。
杨士海建议,从四个方面保护和开发传统村落。
第一,深挖传统村落的文化价值。一是组织有关专家和乡贤对传统村落的文化价值、历史价值进行系统性的挖掘整理和研究,对传统村落的建筑样式、历史传承、环境影响等进行深入了解,记录成档;二是聘请专业设计师本着修旧如旧的方针对传统村落进行设计和改造,突出本土文化特色,在保持特色的同时,便利居民生活条件的提升;三是依托古民居、古祠堂等,建设一批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村史馆、乡贤馆,展示古村落发展历史和当代价值,打造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
第二,做好传统村落的文化传承。采取得力措施满足村民的生活、精神需求,使其交通便利、居住舒适、环境美好、就业有道、生活无忧。以文化产业赋能乡村人文资源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这是传承优秀传统乡土文化的有效途径。最后,物化和可视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下大力气保护非遗传承人,形成老艺人肯教、年轻人肯学的社会氛围。
第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离不开村庄环境的整治、传统建筑的修缮、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撑。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动员各阶层参与到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上来。
第四,坚持规划引领,做好旅游开发。一是高质量开展乡村建设专项规划,注重保存村落特色。保留乡村风貌,要避免“趋同化”,做到“一村一品”。二是找准传统村落连片发展定位,对乡村旅游进行整合。片区里的传统村落有意识地进行差异化打造,功能、风貌、产业重新定位。三是打造品牌,活化传统村落。通过资源挖掘、文化注入、产品设计,以及叫响口号、设计符号,引导走向市场,有效推动传统村落活化。打响全域旅游品牌,促使民俗旅游、餐饮住宿、游乐、土特产品加工销售等旅游相关产业逐步形成,吸引消费群体,提升游客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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