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2日是第54个世界地球日,自然资源部宣布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全面完成。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重大战略部署。自然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编制,完成了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全国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315万平方公里,其中陆域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300万平方公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5万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覆盖了绝大多数草原、重要湿地、珊瑚礁、红树林、海草床等重要生态系统,以及绝大多数未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
按照划管结合的原则,在中办、国办《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基础上,自然资源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出台了《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明确了部门监管职责。
目前浙江、江西、上海、山东、安徽、四川等省份已出台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细则文件,其他大部分省份也已在征求意见或即将出台。自然资源部将定期开展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评估,部门联动协同,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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