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日起,《太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正式施行。作为一座具有2500年建城史的古城,太原市文物古迹众多,文化底蕴深厚,2011年被国务院评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此次《太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正式出台,将有助于解决太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矛盾、新挑战。
《条例》厘清了政府职责与部门职责,细化了太原市人民政府的全面职责,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具体职责,乡(镇)人民政府与街道办事处的协助职责以及村(居)民委员会的配合职责;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建设,加强太原市与山西中部城市群各市以及周边地区的协作;界定了太原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范围及保护对象,将重点保护汾河文化遗产廊道、西山历史文化带、东山历史文化带、太原府城和晋阳古城文化核心区等文化遗产聚集区。《条例》还对重点保护区域、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风貌区、历史建筑的保护责任人的具体保护责任作了规定,进一步健全了保护责任人制度。
《条例》的出台将推动太原市发展多样化特色产业,适度开展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的传统工艺和传统技艺加工制作、特色旅游、文化创意、书画写生、民俗表演等与传统文化相协调的活动。此外,该《条例》对于统筹太原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和其他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也具有重要意义。
“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不仅对延续城市历史文脉,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更对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4月19日,太原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文生在太原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范,做太原历史文化的挖掘者、保护者、传承者,共同守护太原历史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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