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今年以来,城中村改造多次被中央重要会议提及。尤其是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作为改善民生、扩大内需、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在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出现重大变化的当下,又将面临新的挑战。
2023年10月14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协会、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中国城市百人论坛、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联合主办的“中国城市百人论坛2023秋季论坛暨中国式现代化与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跨界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与会专家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武汉、重庆、东莞8个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的现状进行了刻画,并探讨了我国城中村改造的发展趋势与挑战,尝试探索提炼具有中国特色的城中村改造理论分析框架和有效的实践模式。
会上,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国际城市与区域规划师学会(ISOCARP)副主席石楠作了视频致辞,以下是他的发言摘要:
首先我代表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热烈祝贺中国式现代化与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跨界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我觉得这次会议非常重要,原因有几个方面:
首先,党的二十大确定了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和路线图,特别是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要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我认为,这是我国全面实现小康之后,也是经过40多年高速城镇化发展之后,有关城市发展的一次全局性的综合布局。其中有关“人民城市”的理念、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的要求以及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都和今天学术研讨的话题紧密相关,也提供了很重要的政策指引。从另外一方面来讲,这也倒逼学术界必须通过举办这类跨部门、跨领域、跨学科的交叉研究来提供坚实的学术支撑。
第二,新时代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强调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强调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地、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国际上,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和实施议程也提出了建设包容、韧性、可持续的城市与社区,不让一个人或一个地方掉队。这些都提醒我们要重新认识城中村,要承认城中村现象的普遍性,要摆脱仅仅从土地资源、自然管理等方面对城中村的片面认知,要多从城中村的居民、村集体、村民、租户、新市民的角度考虑他们的合理需求、合法权益,要考虑城中村在提供城市较低收入的住房、促进社会融合以及提升村民的生活品质和传统文化的传承与保护等诸多方面所具有积极的价值,以地方的实践来推动政策转型,以制度创新来促进超大特大城市走出一条城中村健康发展的新路。
第三,我们国家已经进入了城市更新时代,城中村的更新改造、品质提升应该纳入到城市更新的范畴。从这个角度来说,城中村应该在制度和政治层面与老旧小区具有同等重要的机会,没有现代化的城中村,就不可能有现代化的城区,以往那种简单的一谈到城中村,就是一条龙的城中村的改造模式必须要改变。政府一方面应该承担起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方面的责任,另一方面要发挥多元主体的积极作用,把城中村纳入到城市功能提升、品质提升、动能转换等总体部署中去,以城中村的更新迎来更新的城中村,实现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向城市规划建设治理的转变。
最后,关于城市开发建设和城市更新改造的模式也正在改变。改革开放早期建立的土地统一收储、集中统一开发的模式,对满足快速城镇化发展、提供城市住房和公共空间等起到了十分重要且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对城中村而言,要通过更深入地调查研究,更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更加精细的规划设计,变消极为主动谋划。我相信,一定能够促进城中村改造进入一个全新的境界,实现国务院提出的消除城市建设治理的短板、改善城乡居民居住环境条件、扩大内需、优化房地产结构等目标。
我认为,城中村改造是一个可以大有可为的学术领域,也是一个迫切需要进一步破题的政治领域,同时也是我们国家城镇化进程当中可以与全球南方国家分享的一个重要的专业领域。所以,我们需要一种战略思维和顶层设计,需要强调效率公平向兼顾守正与创新相统筹,需要妥善处理城市整体与城中村个体、活力与秩序、经济与文化、物质空间与多元融合等的关系,特别是需要一系列的理论、技术、方法、标准不断地探索。
本文来源于“城中百人”,略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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