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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进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解读

2023-12-29 15:00 来源:住建部网站

为帮助各地更好学习并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面推进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规范加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相关负责人近日对《意见》进行了解读。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是民生工程、发展工程,对促进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明确部署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要求,“推动建设城市综合道路交通体系,补齐停车设施短板”。近日,国务院部署要进一步规范城市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二是,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有现实需求。近年来,各地积极加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但目前许多城市仍不同程度存在诸如“道路交通拥堵”“停车难充电难”“慢行交通连续性不好”等问题。为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出行需求,各城市要结合实际,持续扩大高品质设施供给,并不断提升设施运行效率。三是,加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扩投资、稳增长。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及轨道交通等建设每年完成投资约1万亿元,占到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约60%。在我国经济回升向好的关键时期,按照适度超前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思路,整体谋划、协同实施,精准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推进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将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意见》制定过程是怎样的?

答:《意见》制定经历了集众智、汇众力、凝共识的过程。一是,组织开展课题研究。认真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的成就及存在问题,梳理和借鉴了国内外先进城市的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经验,提出政策思路及建议。二是,组织专家深入讨论。多次组织专家赴各地开展实地调研,并以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充分研究讨论,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意见》初稿。三是,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先后3次征求了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充分听取行业领域专家、地方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对各个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条认真研究并积极吸纳,不断修改完善《意见》有关内容。

三、《意见》为什么强调要“科学编制并实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答: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是统筹城市各类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专项规划。《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作出了明确要求,“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立足促进城市的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统筹安排城市功能和用地布局,科学制定和实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一是,科学编制并实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不断提升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系统性、完整性、协同性。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包括城市道路、城市轨道交通、绿色慢行交通等,构成复杂、内涵丰富,各类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要特别注重并体现统筹。二是,科学编制并实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加快推进快速干线交通、生活性集散交通和绿色慢行交通建设。城市居民出行需求越来越呈现出多样化、多层次、个性化特点,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统筹推进快速干线交通、生活性集散交通和绿色慢行交通建设,有利于构建服务有别、功能互补、融合衔接的城市综合交通设施网。三是,科学编制并实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积极谋划并推动实施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各地要坚持以实施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重要抓手,通过组织开展城市体检、城市交通基础设施专项评估等,找出“短板”和“弱项”,针对性明确不同阶段重点任务,建立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滚动开发、压茬实施,积极推动规划落地见效。

四、《意见》对“推动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系统化协同化发展”的要求有哪些?

答: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但在统筹规划、协同发展、精细治理、服务质量等方面还存在突出问题,与新发展阶段城市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不适应。各地要围绕不断提升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整体运行水平和服务质量,着力推动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系统化协同化发展。一是,强化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探索覆盖城市交通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更新等各环节各阶段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控制建设成本,提高投入产出效益。加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使用行为特征分析,提升精细化管理和人性化服务水平。二是,加强停车及充电等配套设施建设。近年来,随着汽车保有量不断上涨以及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等使用的快速增长,“停车难、充电难”成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要聚焦老旧小区、医院、学校等重点区域,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外部新建、周边共享和内部挖潜等项目,增加停车设施有效供给。与此同时,适应当前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形势,以城市停车设施为依托,协同推进充电设施与停车设施一体化建设。三是,建设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监测平台。探索建设集合城市道路、轨道交通、充电桩、停车等设施以及城市通勤和以公共交通为导向开发模式(TOD)等数据的监测平台,提升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的数字化、标准化、智能化水平。完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监测平台评估功能,积极发挥监测评估结果在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工作中的辅助决策作用。

五、《意见》中“促进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安全绿色智能发展”的要求是什么?

答:我国城市发展进入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也面临着转型升级的挑战。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要紧扣这个目标任务,积极向安全、绿色、智能转型,让人民群众出行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一是,增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韧性安全。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城市轨道交通是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受到设施自身运行时间增长、外部极端天气侵扰增加等因素影响,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安全运行风险逐步显现。要坚决守住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安全可靠的底线要求,提升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能力,增强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预防抵御、应急反应和快速修复能力。二是,推动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持续引导推广绿色化出行方式,将绿色发展理念贯彻于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的全生命周期。坚持生态环境优先,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等资源,全面促进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节能降碳,对已建成城市交通基础设施进行绿色化改造。三是,实施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将5G、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应用于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提高城市交通智能化水平,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和智慧交通应用。推动“多杆合一、多箱合一”,建设集成多种设备及功能的智慧杆柱,感知收集动态、静态交通数据。推进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

六、宣传贯彻《意见》方面,有什么安排?

答:全面推进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要久久为功,我们将进一步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共同推进有关工作。一是,加强文件宣传贯彻。做好对文件的宣传解读,带动全行业认真学习。指导各地深入领会《意见》目标要求,查找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梳理实施推进的思路。二是,做好指导落实。各地要从本地区实际出发,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完善保障措施,发挥好智库、科研院所、高校、行业协会的支撑作用,集思广益,形成合力。三是,完善配套政策。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文件和技术导则,指导支持各地强化《意见》实施,保障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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