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成都市委关于
加快推进超大城市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决定
(2023年12月27日中国共产党成都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共成都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融合发展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对加快推进超大城市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进行了研究,作出如下决定。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要在推进乡村振兴上全面发力的重要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省委“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坚持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总牵引,以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为统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超大城市发展方式为导向,以深化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为重点,以促进共同富裕为目标,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做优做强公园城市乡村表达功能,完善城乡要素双向流动、配置高效的政策体系,促进现代都市与大美乡村融合发展,绘就更加美好的中国式现代化万千气象成都图景。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系统谋划。牢固树立城乡一盘棋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突出“重点在县域、难点在乡村”,聚焦解决城乡一体规划不完善、功能布局不均衡、产业发展不充分、要素流动不顺畅等问题,加强统筹谋划和总体设计,探索走出一条“大城市带动大农村”的城乡融合发展新路径。
——坚持遵循规律、分类施策。坚持“抓好两端、畅通中间”,把握发展规律、突出阶段特征、体现区域特色,因地制宜推进城乡规划布局、功能定位、产业发展、人才引育、文化建设、资源配置、基层治理等深度融合,不追求整齐划一,防止千村一面,构建形成城乡各展其长、各美其美的融合发展新格局。
——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抢抓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窗口期”,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不断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探索原创性、差异化改革举措,大力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有效激活城乡要素资源和市场主体。
——坚持以人为本、共富共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群众意愿、鼓励群众创造,着力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收入差距,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推动全体市民共建共享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成果。
——坚持守住底线、积极稳慎。牢牢把住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这条主线,坚决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守住生态保护红线,守住乡村文化根脉,确保城乡融合发展稳中有进。
(三)主要目标
到2027年,城乡空间和功能布局更加优化,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百村先行、千村提升、全域和美”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成都片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现代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城乡要素流动更加顺畅,县域经济、集体经济加快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更加稳定更加均衡,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更加完善,城乡文明程度和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到2035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县域、镇域功能作用更加凸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全面呈现,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基本建成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规划融合联动,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发展格局。突出因地制宜、均衡统一、底线管控,做好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和村(社区)体制机制改革后续工作,加快形成符合超大城市发展实际、具有公园城市特点的城乡一体规划建设管理体系。
1.健全城乡规划编制管理制度。统筹编制镇级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加快编制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重点片区规划,推动先行村、重点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级片区规划应编尽编。探索规划弹性调整机制,根据上位规划调整、重大功能布局变化等情况适时更新镇村级规划,对城镇开发边界外、乡村发展区内的建设用地可进行规划用途留白。制定出台乡村建设项目规划建设指导意见。建立规划执行年度评估报告制度,推动规划刚性执行和有效落地。
2.优化公园城市城乡空间形态。加快构建中心城区、城市新区、郊区新城、新市镇、乡村社区城乡体系,形成“乡村振兴走廊+城乡融合发展片区”发展格局。强化“三区三线”管控,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优化调整生态用地布局,防止城市无序蔓延和粘连发展。强化龙门山生态安全保障,推进龙泉山生态修复,加大环城生态区和岷江、沱江水系保护力度,持续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健全森林河流湖泊等休养生息制度,高质量建设大熊猫国家公园成都片区,深化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增强自然灾害防御能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3.统筹城乡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全面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加快构建旅游核心景区高快速直达通道和“兴产”“慢游”农村公路网络。加大跨区(市)县道路建设统筹力度,着力打通“断头路”“瓶颈路”。加快实施市域铁路公交化改造二期工程,优化市域铁路票价和班次。实施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分步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融合,合理优化镇村综合运输服务站点布局。加快推进城乡5G信息网络、新能源充换电、物联感知等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统筹推进给排水管网、防洪排涝设施更新改造,加快提升燃气、电力输配设施供给能力。
4.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衡优质配置。以人口承载和需求满足为导向,探索在镇(街道)行政区划范围内以常住人口不超过10万人为单元编制“公共服务地图”,每3年开展一轮供需匹配精准评估,推动资源优先向人口流入区域、供给不足区域倾斜。集中布局公共服务综合体和嵌入式服务设施,叠加婴幼儿照护、老年学校、社区食堂、农家书屋等资源,活化利用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和村(社区)体制机制改革后的闲置设施,因地制宜建设小型实用文化体育设施,鼓励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开放文体场馆、停车场等资源,打造城乡15分钟便民生活圈和镇村“一站式”公共服务枢纽。支持市(区)属优质学校深化领办帮扶工作,整合教师共享中心优质资源,推进优质远程网络教学同步覆盖郊区新城学校。网格化布局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鼓励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与基层卫生院(室)建立协作关系,发挥在蓉优质医疗资源作用,支持市(区)级医院牵头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加快形成分级诊疗格局。完善县镇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布局建设儿童友好社区,加强农村留守人口关爱服务,优化低保帮扶、专项救助、临时救助、扶残助残、特困人员供养和孤儿保障等惠民政策。
(二)推进功能融合提质,做优做强城乡综合承载能力。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推动“三个做优做强”提升新型城镇功能,全面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不断提高城乡人口和经济承载能力。
5.做优做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增强县城产业辐射带动作用,布局建设规模适度、特色突出的工业、商业发展区,积极发展都市工业、楼宇经济、社区商业等业态,主动承接中心城区制造业、物流基地等功能外溢。提升县城居住品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全面开展县城城市“体检”,大力实施精修细补民生工程,加快推进老旧街区(小区)、危旧房、城中村、老化管网等改造提升,积极争取将县城城中村项目纳入国家改造计划,鼓励金融机构和专业化市场主体参与城市更新项目策划实施和运营管理。深入实施县城特色功能培育行动,综合考虑区位特征、历史文化、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条件,打造一批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竞相发展的功能载体。
6.推进镇(街道)整体性提升特色化发展。增强镇(街道)联城带乡节点作用,重点发展一批区位优势较好、经济实力较强、人口规模较大的中心镇(街道),因地制宜发展其他镇(街道),支持有条件的镇(街道)建设县域副中心和现代新型小城市。分类明确镇(街道)发展功能定位,培育现代农业、先进制造、文化旅游、商贸物流、生态涵养等功能,打造一批服务乡村、带动周边的综合型、专业型镇(街道)。全面实施小城镇建设攻坚行动,统筹布局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快推进老旧场镇改造,重点建设7个省级百强中心镇和20个市级样板小城镇,到2027年完成100个镇(街道)改造提升。
7.高标准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坚持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实施“百村先行、千村提升”工程和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十大行动”,制定分类建设标准和专项支持政策,每年建设50个先行村和50个重点村、带动提升其他村,梯度培育一批省级精品村和全国美丽宜居村庄。鼓励跨镇(街道)建立乡村建设联盟,加快推进美丽乡村特色风貌重点线路建设,连片成面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带。坚持生态立村、生态致富,鼓励发展可再生能源,推动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等产品下乡,支持开发森林旅居、风味餐饮等生态产品,促进生态价值多元转化。推动村庄整治与绿色生态家园建设相结合,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持续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到2027年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达99%、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7%。高标准实施川西林盘规划设计、大地景观再造工程,编制农房风貌导则,推广农房建设图集,制定实施农房建设管理办法,加强农房建设质量监管和风貌提升。
8.以重点片区和结对联动合作区建设赋能城乡融合发展。落实落细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绿色低碳、集约节约、安全韧性、文脉传承、智慧治理等理念,高标准建设重点片区和结对联动合作区。动态更新片区项目集群,探索设立融资增信基金、发行集合债券等投融资模式,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广泛参与片区规划建设运营。探索实施统计分算、财税分成、政策共享、考核共担等利益联结机制,定期开展片区建设评估,实施与评估结果相挂钩的财政资金奖补等措施。深化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支持有条件的结对联动合作区(市)县探索“特别合作区”模式。
(三)推进产业融合共兴,协同提升城乡经济发展水平。深入实施产业建圈强链,积极推动三次产业资源跨界配置和多业态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城乡产业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9.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成都片区。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实施天府良田攻坚提质行动,全面推进“一带十五园百片”建设,扎实开展以农业装备为引领的“五良融合”工程,推进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逐步实现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突出稳面积、增单产两手发力,开展“天府粮仓”高产创建行动,推动粮油主要作物单产提升,打造一批“吨粮田”粮油基地和“千斤粮、万元钱”粮经复合基地。深化制种基地提升攻坚,构建“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体系,培育国家种业阵型企业5家以上。牢固树立“大食物观”,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大力开发食用竹、林草中药材等优势产品,高质量建设“天府森林粮库”。推动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按规定健全设施农业用地保障机制,支持建设农机农具中心、烘干仓储、排灌渠系等公共性生产设施。
10.推动现代都市农业建圈强链。实施千亿级现代都市农业产业集群培育提升行动,引育头部型、平台型、成长型农业链主企业,加快建设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高效运营天府农业博览园。开展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深入推进“一村一品”建设,做精郫县豆瓣、蒲江雀舌、金堂食用菌等“土特产”文章,构建以“天府源”为引领的农业品牌体系。深化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实施农机装备、农产品初加工设施设备建设工程,加快发展预制菜、精制茶、调味品等农产品精深加工业态,推动制定川菜预制菜行业标准,探索中央厨房、众筹农业、社区团购、一站直销等产销对接模式,推动由卖原字号向卖制成品转变,把增值收益更多留在县域。提升建设成都“智农大脑”,推广“数字化平台+智慧化中枢+规模化农场”服务模式,丰富拓展数智粮油、智慧动监、灾害防御等应用场景,建成一批智慧农业园区。
11.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突出新型工业化主导作用,在县域布局一批全市重点产业链补链延链项目,培育壮大绿色食品、节能环保等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发展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和定制生产等服务型制造,合理引导符合环保安全要求的食品加工、特色服饰、传统工艺品等工业适农项目向镇村拓展布局。实施县域商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优化县镇村三级商贸节点及商业网络布局,升级改造商业综合体、连锁超市、集贸市场。推动濛阳、白家等全国性农产品集散中心和各类专业市场布局优化、智能化改造,拓展价格形成、科技交流、会展博览、金融服务、对外贸易等功能。科学布局县域前置仓储、中转分拨、冷链运输网络,鼓励发展共同配送模式。鼓励发展直播电商和网络新零售,培育共享农业、云农场等新经营模式。到2027年,全国百强区达11个、百强县达5个。
12.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推广农业共营制、集体经济联营制,深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多村合作、整镇组团、跨镇抱团等发展模式,全面消除集体经济年收入20万以下的薄弱村。开展“村庄经营计划”试点,支持组建强村公司,联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对乡村资源资产进行统一开发经营。健全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和监管机制,探索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运营机制,指导集体经济组织与集体公司设立“防火墙”。到2027年,培育集体经济年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村100个。健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机制,全面推行保底分红、股份合作、财政资金折股量化到农等模式,开展农村转移劳动力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行动,加强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四)推进人才融合互动,不断夯实城乡发展基础支撑。坚持人才“第一资源”理念,建强乡村振兴人才矩阵,完善城乡人才双向流动体制机制,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13.积极引导人才返乡入乡。在市、县两级分领域组建规划、科技、教育、卫生、文体、农技、法律等专家服务团,以“乡村点单、部门派单、专家接单”模式开展组团服务或巡回指导。实施“农创客”返乡创业行动,加大乡村科创总部(林盘)、青年创业孵化基地等建设力度,创设“蓉漂·农创荟”主题赛事,支持涉农重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就业见习基地、大学生实习基地。建立乡贤人才库,引导企业家、专业技术人才、文化名人等参与乡村建设。健全“银龄人才”入乡服务机制,支持设立银龄工作室、服务站。推动专业技术人才按规定到乡村兼职兼薪。
14.加强乡村本土人才队伍建设。坚持爱农村、懂农业、有情怀标准,选培“乡村治理头雁”,注重从本村(社区)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的党员里培养选拔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选拔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进入镇领导班子,专编考核招聘一批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实施城乡社区专职工作者强基提能“金沙计划”,每年培育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担当作为好支书各100名,到2027年建成100个村(社区)书记工作室。建立乡村首席运营师制度,支持首席运营师带团队开展乡村整体规划、农业品牌建设、新媒体运营等工作。推进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建好成都农业职业经理人学院,每年新增农业职业经理人1万名左右。建设高素质农民队伍,面向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民开展农机操作、无人机播撒等复合型全链式培养。支持建设四川乡村振兴职业学院,鼓励在蓉高校院所优化学科专业设置,加大乡村规划、农业科技、农业国际贸易、农村电商、乡土文创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力度。
15.提升人才激励和服务保障水平。制定实施乡村人才振兴发展规划和专项激励政策,健全农业人才培养认定机制,完善市级人才计划涉农专项,将更多乡村优秀人才纳入人才分类目录。创新开展“成都农匠”评选活动,鼓励争创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全国十佳农民等荣誉奖项。鼓励建立人才合作联盟、巾帼创业联盟,分层分类完善优秀乡村人才共享库、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库。推行教育、卫生等领域“县管校聘”“县管乡用”“乡聘村用”,在职称评审、工资待遇、子女入学、住房保障等方面按规定给予政策倾斜。建强乡村人才聚集交流“1+N”服务阵地。鼓励利用乡村闲置资源建设集社交、消费、服务于一体的人才社区。
(五)推进文化融合发展,着力塑造城乡文明新气象。持续擦亮“三城三都”品牌,加快建设世界文化名城,筑牢城乡现代化建设文化根基,扎实推动全域文化繁荣共兴,促进城乡居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16.加强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响做亮“德润蓉城”“理响成都”等品牌,推进融媒体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融合建设,打造以乡村振兴为主题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持续开展“百姓故事会”“蓉城好家风”系列宣传活动,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文明村镇。支持开展名镇名村志编纂,建设一批精品村史家史馆。发挥“文明兴蓉”平台作用,健全文明积分制度,优化完善结对帮扶、公益认证、志愿服务等积分办法。深入实施“一县一博物馆”工程,推动公共文化设施数字化改造和社会化运营。持续办好农民丰收节、天府大地艺术季等活动,实施艺术家乡村驻留计划,推动优质文化资源“进城下乡”双向交流。
17.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统筹推进宝墩遗址、邛窑遗址等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强化对古树名木、历史建筑、工业农业遗产的科学保护和合理开发,定期评估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状况,改造提升历史名人文化纪念馆,生动展现川西平原人文风情与乡愁记忆。大力传承天府农耕文化,培育“地名天府”文化品牌,扎实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双试点”工作,加快建设一批蜀锦蜀绣、川剧艺术、川派盆景、竹编漆器等乡村非遗传习所和传统工艺聚集区,支持有条件的区(市)县建立非遗展示中心。
18.推动农商文旅体融合发展。鼓励结合农事农季和民俗节庆策划开展乡村音乐节、电影节、体育赛事等活动,培育农事体验、自然研学、乡村露营、运动康养等业态,打造音乐美食、文博旅游、运动竞技等特色镇(村)。强化大运场馆、科幻馆、音乐厅、剧场等综合利用和功能发挥,高标准承办世界园艺博览会,焕新打造“新十二月市”等品牌集会,积极争创世界最佳旅游乡村、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村)、天府旅游名镇(村)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推动乡村景观化、景区化改造,开发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推进乡村民宿集聚化发展、精品化建设、规范化运营,加快旅游基础设施适用化改造、数字化建设。支持优质文创团队开发乡村资源,有机植入音乐美术、动漫科技等流行元素,赋能农业种养、生态旅游、手工技艺等产业价值链延伸。
(六)推进创新融合赋能,全面激发城乡改革发展内生动力。深化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着力破除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壁垒,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有力制度支撑。
19.促进技术要素资源自由流动。积极争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加快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国家品种测试西南分中心,鼓励打造县域农业科研核心试验示范基地。建立科技服务乡村振兴目录,采取“揭榜挂帅”“赛马”等方式开展良田、良机、良种、良法、良制技术攻关,加快突破重要性状形成与调控、智能感知与控制等核心技术。持续办好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大会,支持农业产业园区与科技创新平台结对合作,畅通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渠道。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开展技术检测认证、产权交易转让、平台公司收储运营,探索种业知识产权公益保护。
20.畅通城乡人口流动渠道。全面落实取消县城落户限制政策,确保稳定就业生活的外来人口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落户一视同仁。着力提升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持有郊区新城8县(市)及成都东部新区有效期内居住证且符合“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要求的,可申请将户口迁入该区域城镇地区。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保障其合法权益。到2027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1.5%,郊区新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5.5%。
21.激活农村土地要素活力。持续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探索开展农田集中连片整理,落实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行政许可事项。修订《成都市耕地保护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强化“良田粮用”正向激励,健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的制度体系,完善撂荒地动态清零机制,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建立完善增量宅基地集约有奖、存量宅基地退出有偿管理制度,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房屋。稳慎推进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在试点区域探索土地入市增值收益调剂,规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确保农民合法利益得到保护。研究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管理办法,探索农村存量建设用地通过增减挂钩实现县域内跨村组区位调整。防范社会资本租赁农地后违规改变用地性质、擅自扩大建筑面积等风险,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私人会馆,严禁借流转之名违法违规圈占、买卖宅基地,严禁违规合作建房。
22.强化城乡发展资金保障。壮大区(市)县自有财力,加强市级财政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赋予区(市)县更大财力支配权和项目自主权。健全涉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推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深化财政资金“拨改投”。设立城乡融合发展基金,支持在债务风险可控前提下按规定申报发行用于城乡融合公益性项目的政府债券。深入推进国家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持续推进“蓉易贷”普惠信贷工程,依法拓展农村资产抵质押范围,探索推进“保险+信贷”“期货+保险”等跨市场金融产品创新。完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探索农村产权混合增信模式,推进整村授信批量化服务。定期发布农业农村领域重点项目投资机会清单,鼓励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整体打捆打包按规定由市场主体实施。
23.优化城乡营商环境。深入开展全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扎实推进基层产权“应进必进、阳光交易”。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深化基层便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推动城乡市场更多许可准入事项网上办理和农村新业态“一件事一次办”。推动质量认证服务下乡,加强农业地理标识培育和标准化建设,开发专利导航服务,建全农产品优质优价正向激励机制。加快推动各类惠农政策在“天府蓉易享”集成,鼓励开展惠农政策直播,推动实现“应享尽享”“免申即享”。
24.深化基层扩权赋能和减负增效。深化集成授权改革,依法定程序将农业项目取水许可、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批量赋予区(市)县管理。健全镇(街道)职责任务、公共服务、属地责任“三张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强化镇(街道)综合管理权、统筹协调权、应急处置权,依法依规赋予中心镇(街道)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项目核准备案、就业社保、户籍管理等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支持镇(街道)统筹设置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允许区(市)县在总量内调剂镇(街道)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全面推广应用“报表通”,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七)推进治理融合聚力,持续完善城乡治理现代化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进“微网实格”与智慧蓉城双向赋能,筑牢城乡安全底线,以高效能治理促进高水平融合。
25.强化基层党组织引领能力。强化区(市)县党委抓镇促村职责,健全镇(街道)党(工)委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以中心村为纽带全覆盖组建片区、多村、村企联合党委。健全“强村带弱村、城市社区带农村”党组织结对帮扶机制,鼓励先进城市社区和集体经济强村成立共兴共治联盟。健全党建引领多元主体参与基层治理制度,完善社会组织发展支持体系。探索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收入与集体经济发展成效挂钩的考核激励机制。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村级延伸,完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的监督机制。
26.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结合方式。完善村(社区)议事协商指导目录,探索推行村(社区)提案制度,鼓励培育互助型乡村自治组织。扎实推进普法工作,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常态化培养“法律明白人”,创建一批法治示范镇街、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强化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道德规范等约束作用,健全村(社区)道德评议机制,深入推进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不良风气治理,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各类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活动。
27.提升城乡敏捷智慧治理能力。推进乡村网格与行政村、村民小组一体架构,合理设置农业产业园区、农产品生产企业等重点区域专属网格。全面推广应用“微网实格”社会治理平台,健全“网格呼叫—部门报到—镇街处置”机制,推进能源、通信、应急、交通管理、食品安全等专业力量进网入格,促进乡村网格多跨联动事件统一调度闭环处置。全面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深化基层智慧治理平台“多网合一”,推动智慧蓉城建设向基层延伸。加快建设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
28.提升城乡安全韧性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深化诉源治理机制和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推动设立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完善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完善基层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实施“一主两辅”基层应急救援队伍提能行动,积极防范化解洪涝、地灾、火灾、危化品、自建房、城镇燃气、道路交通等领域风险隐患。深化平安乡村建设,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重拳打击侵害弱势群体权益、假冒伪劣、黄赌毒、非法宗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各区(市)县党委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压实党政“一把手”责任,推动部署落地落实。市级部门要加大统筹力度,强化政策协同和工作协调。加强各级城乡融合工作力量建设,强化要素保障,推动资源下沉。加强对城乡融合领域改革创新的指导督导,持续做好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等试点工作,开展深化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点。依托新型智库体系组建城乡融合发展专家委员会,提高决策服务水平。
(二)加强工作考核激励。完善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分类监测指标体系,对城乡融合发展工作成效突出的区(市)县在用地指标、资金项目、环境要素等方面给予激励。将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增强考核评价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常态化督促检查和定期评估机制,聚焦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等重点内容开展专项督导,全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三)全面凝聚各方力量。充分发挥人大、政协重要职能作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桥梁纽带作用,凝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力量,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参与支持城乡融合发展。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精准对接乡村需求,积极投身“百企兴百村”等行动。畅通社会协同、群众参与渠道,有序引导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深化东西部协作和省内结对帮扶,落实成渝双核联动联建、成都都市圈及与省内其他市(州)合作事项,协同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营造共同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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