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财政部网站发布《2024年城市更新行动评审结果公示》,首批15个城市拟获得财政部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15个城市为(按行政区划排序):石家庄、太原、沈阳、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青岛、武汉、东莞、重庆、成都、西安。公示期为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6日。
财政部网站曾于5月6日发布《关于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提出,自2024年起,中央财政创新方式方法,支持部分城市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重点支持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推动建立“好社区、好城区”,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由“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
《通知》中还提到,城市更新示范工作支持对象是地级及以上城市。2024年,每省(区、市)可推荐1个城市参评,首批评选15个示范城市,重点向超大特大城市和长江经济带沿线大城市倾斜,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重点支持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和污水管网“厂网一体”建设改造等。
2024年城市更新行动评审结果公示
从2024年起,中央财政支持部分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近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开展了竞争性评审,首批拟支持的15个城市为(按行政区划排序):石家庄、太原、沈阳、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青岛、武汉、东莞、重庆、成都、西安。
现将上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6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财政部经济建设司、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联系方式: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010-61965043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010-58933160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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