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开始实施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以来,大理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政策和要求,出台和完善了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相关政策和办法措施,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全州已建成城镇保障性住房4.88万套,建筑面积245万平方米;在建1.89万套,127万平方米;完成棚户区改造1703户,正在实施和即将实施3万户。到目前为止,全州城镇住房保障人数达295769人,占全州城镇人口的21%。其中,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房22261套,保障率达100%,发放特困户租赁补贴共计8857万元,解决了26210户特困户的住房和租金问题。
2005年至2014年,中央、省、州共落实保障房建设补助资金22.621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下达大理州保障房建设补助资金16.5976亿元;省财政下达大理州保障房建设补助资金2.9253亿元;州财政安排3.0990亿元。以上补助资金均已足额安排到各县市用于保障房建设。
通过努力,切实解决了城镇特殊困难人群的住房问题。保障性住房建设这项民生工程的实施,有效缓解了全州城镇部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为全州的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解决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住房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力推进了城镇发展,为扩大城镇建成区,促进城镇化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县市在实施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时与实施城镇规划紧密结合,使得项目完成一个,城镇新区建成一片,使城镇居民的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提升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为城镇化、工业化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据了解,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项目,成为各县市固定资产投资、拉动内需、扩大就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到目前为止,全州共完成保障性住房投资66.6499亿元,2013年和2014年棚户区改造投资8.0204亿元,2014年在建项目计划完成投资约5900万元,为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调控房地产市场,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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