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们的城市:bigger or better
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规定,我国现有城市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划分为五类七档。
政策通过对过时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进行修改,及时破除城镇化进程的关键制约因素,使得中国的各级城市能够更加合理、科学的明确自身定位,摆脱盲目攀比跟风的痼疾。
长期以来,片面追求GDP,城市建设“摊大饼”,只重视漂亮的大楼、宽阔的街道,忽视综合承载能力及教育、医疗、文体休闲等软性配套建设,早已成为中国城市发展中的“通病”。
在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出台之后,城市发展到底该追求什么?以人为本如何体现?套用一句英文:bigger or better,到底哪个才是我们想要的?
当大城市“降级”:是面子丢了还是心更踏实了
《通知》规定: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而100万-500万之间为大城市,其中以300万为界限,区分为Ⅱ和Ⅰ型大城市。依此标准,多数传统的特大城市将面临“降级”为大城市。
“降级”这个词咋听起来,应该会让不少城市管理者及居民感到一些不舒服。一个“高大上”的迈向国际大都市的发展蓝图,对于带动地方GDP,提升城市吸引力无疑有着显著作用。
然而,从现实状况来看,贪大求洋、大拆大建,对于一部分尚不具备完备配套公共建设实力的城市来说,已经显露出若干“拔苗助长”、“超前发展”的不良后果:人口膨胀、住房紧张、内涝拥堵、环境恶化……“城市病”愈来愈严重。
《通知》通过提高特大城市的标准,让各级城市更加明确自身的定位,有助于让城市规划更切合实际、更加注重城市功能设置,“以人为本”理念将能够得到更充分的体现。
国际金融论坛城镇化研究中心主任、智库城镇化首席研究员易鹏在接受新华网记者采访时指出,明确城市规模的不同层级,有利于增加中国城市的数量,有利于提高中小城市的发展水平,从而夯实中国城市的金字塔结构,构筑出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
当小城市“升级”:大的责任和义务接的住吗?
在部分地方特大城市梦碎的同时,也有不少人为自己从“小城市人”晋级为“大城市人”而欢欣鼓舞。
一方面,部分大型城市将升格为超大城市。依据新的城市划分标准,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据统计,目前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除了传统意义上的一线城市北上广深外,还有天津和重庆两个直辖市。如此一来,生活在“二线城市”的重庆市民今后就可以称自己是“超大城市居民”,听起来似乎牛气不少。
另一方面,一些小城市也将迎来晋级。以广为人知的辽宁城市铁岭为例,据2011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该城市常住人口为114.6万人,若单纯按照新标来看,其将划分至大城市之列。这么看来,黑土大叔带白云大妈去“大城市”铁岭旅旅游的调侃也不再是一句玩笑话。
在普通市民看来,成为大城市可能是一种头衔上的升格,是一种口头上的谈资。但地方普遍“求大”的心理,更多的是希望得到资源上的倾斜。在常住人口扩张的同时,地方政府往往更有可能得到相应的政策扶持,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等方面也会得到政策倾斜。
换个角度来看,升格或被归类为“超大”、“特大”的城市,背负的责任也也随之增大。承载着1000万以上人口的大部分城市,时常会面临城市规划、基础设施、民生资源跟不上的窘境。而被划分为“大城市”的部分城市,也往往因为经济发展、就业机会等问题面临人口流失的尴尬。
一言以概之,城不在大,能留住人才灵。
我们的城市:要更大还是要更好?
大城市好还是小城市好的争论由来已久,即便在“城市病”已成为大家公认存在的问题之时,不少城市依然往bigger than bigger(大无止境)的道路上越走越窄,人口也持续向已然人满为患的一线城市流入。
一方面,大城市的资源优势已成为先天的“金字招牌”;另一方面,建设以经济、政治、文化为中心的“特大城市”在拉动当地GDP方面效果明显,往往被地方政府当做提升经济增速的一剂“良方”。
然而,大城市是不是就是“好城市”,着实需要打上一个问号。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一些城市盲目贪大,地方财力又跟不上,公共配套滞后,导致了一系列问题。
新标准的公布,无疑给城市发展“贪大”的毛病开出了一剂药方。易鹏表示,新标准的好处在于,对于中国城市的精细化程度会更高,将有助于实现对于不同类型城市更加科学合理的管理。
“对于北上广深等超大城市,新标准的划分符合疏散其功能的趋势;而对于数量较多,100万到300万的大城市,可以适当提高其人口聚集和产业聚集能力,成为城市群的龙头城市,这对当前的二线城市是一个重大的利好和发展契机”,易鹏指出。
专家普遍认为,此次新标准的出台,正是对“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具体落地措施。中国社科院副研究员陈飞在接受新华网记者采访时指出,新标准以常住人口来界定城市人口,更加符合劳动力的就业实际和人口空间分布常态,能够确保各个城市在规划基础设施和提供公共服务时最大限度地实现供需均衡。
如此看来,在以常住人口而不是非农业人口为标准,进行精细划分的新标出台之时,我们便已在更大(bigger)和更好(better)之间做出了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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