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利益转移及补偿机制的创新
该机制的出发点是保证社会公平,由政府根据法令进行干预,补偿市场在公平方面的不足,及政策确实造成的亏欠。
宏观层面,利益转移的主要形式是国家通过税收及公共分配,对欠发达地区、低收入或受害群体的补偿。研究重点讨论的是中观层面城市建设中的利益转移与补偿机制的问题。
讨论的前提是理清现代经济学的基本概念:所有权、交易制度和契约等。
目前中国在这些方面存在缺失,如城镇化的核心土地产权改革困难重重。
此外,还应理清现代社会学的基本概念:发展、公平、贫困等。与经济学相比,这些社会学领域概念的缺失更加严重。
中观层面,城建领域问题的解决,应该建立一个基本公式,即一切形式的得益者(个体、群体、组织)应该向受损者(相应的个体、群体、组织)作出合理补偿。补偿机制必须是制度性、可持续的,即通过立法,保证得益者按照政策机制来补偿受损者,而不仅仅靠政府的几次补贴。
规划领域中需要利益转移及补偿机制创新最迫切的是土地问题。
以给予农民以城市户口的办法来补充,已不是农民意愿,而给入城农民以完全的城市市民待遇,近期内不是城市政府所能负担,也非城市居民所乐见。
一个政府、市场、社区三结合的补偿机制值得探索。
政府必须愿意分享土地收入,降低政策门槛,帮助入城农民经营产业。城市社区可以吸收入城农民,并提供教育、社保、而政府予以辅导及自主,或在城乡结合部建立混合型城市农民新村,获得政策优惠,依靠市场运作。通过多元化、放权式试点,期待较好模式的出现。
此外,规划工作中还有大量利益转移及补偿的情况,如交通规划中常见的单行道问题,都值得进一步研究。
补偿机制本身需要一个重要的补充机制,教育机制。
包括对提供补偿的事件得益者,说明收费原因,减少抵触;接受补偿的受益者,说明补偿愿意,减少对得益者的抱怨;执行转移支付的政府机构,透明细致地说明款项的来龙去脉,接受社会监督。这一机制有助于社会安定。
四 空间调节机制的创新
城市空间的变化主要由市场、人口变化推动。经济活力强的地区,人口增加往往突破规划预期,经济活力弱的地区,政府强行“打造”新区,只能以萧条告终,或经历相当长时间才能正常运作。
市场具有不确定性,全球化以来,这种不确定性增强,也增加了城市的流动性。政府对人口流动的控制力趋于消失,市场不确定性对城市的影响更加明显。
因此,规划部门应花大力气研究国际国内市场动态,建立类似“开发策略”的正式部门分析市场近期、远期供需变化,以调节和引导开发假设。
城市规划的动态空间调节机制需要应对三种情景:
(1)经济扩张时引导城市空间有序扩展;
(2)经济稳定时维持土地微调;
(3)经济下滑时采用城市“精明收缩”(smart declining)。
目前规划界对第一种情景的研究多,对第二三种的研究少。
空间引导机制的另一层面是开发强度和生态环境的匹配机制。需要研究各地区生态容量,有意识调节土地使用,使污染区有减轻、恢复可能,如美国对棕地的再开发。减少占用农业用地,主要通过调节机制实现,包括建立土地银行、加强区划法规,严格审查位于建成区外的开发项目等。美国城市推动生态建设的另一个经验是结合空间调整,把城市空地改变为“城市农业”用地,提倡食品地方化生产,建立城市农产品市场。
城市空间结构是反应市场需求的又一个重要内容。实践表明,城市群不是政府自上而下决定的产物,而是市场发展引发的产物。因此城市群规划首先要研究经济网络,理解城市间内在联系而不是盲目落实所谓规划意图。
在建成区内,城市空间结构同样反映了市场需求。不同性质的经济活动往往以不同规模集中在一些地段,那里就是不同层级的中央活动区(central activity zone,CAZ)。
CAZ也可以分为不同层级:国际层级、市级、社区级。芝加哥研究表明:CAZ结构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动态的。经济变迁会影响CAZ变化,特别是影响CAZ地区内经济活动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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