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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须是意识形态的一场革命

2014-12-03 09:46

“规划规划,纸上画画,墙上挂挂”,这句流传甚广的顺口溜,成了我国部分城市规划草拟过程的真实写照。城市规划要保持连续性,不能政府一换届、规划就换届。

最近几年,中国的城市建设如火如荼,城市面貌日新月异。这些,令人鼓舞。但是,辉煌的城市背后,却常常令人忘记了这样一些基本问题:谁规划了我们的城市?谁决定了我们城市的规划和建设的决策?谁从规划和建设中获得了利益?这些问题,看似简单,实则不然。它们涉及到了我们如何认识城市、城市规划,专识、权力与公众参与,公众参与和城市规划和建设等等一系列相互关联、彼此影响的概念和问题。在重新审视这些概念和问题的基础上,本文希望能提供看待城市规划、专识、权力与公众参与的相互关系的新角度,并一定程度上回答上述三个“谁”的问题,帮助人们更好地思考城市辉煌的另外一面。和对“城市”的理解一样,人们几乎有一样多的对“城市规划”的理解。这些理解,直接和间接地影响了他们如何认识“城市规划”的地位和作用和实践“城市规划”。

国内比较流行的一个“城市规划”定义就是:“对城市的空间和实体发展进行的预先考虑。它的对象偏重于城市物质形态的部分,涉及城市中产业的区域布局、建筑物的区域布局、道路及运输设施的设置、城市工程的安排。”研究城市和城市规划,自己应该深入现实、切入实际,同时,也要有勇气,拥抱理想;找到现实和理想之间的差距,是城市研究和城市规划的最根本问题之一;哲学虽然不能替代具体的城市或者城市规划理论,但是可以辨证的帮助我们前瞻的看待城市规划的问题。

目前,我国在城市和农村的协调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多种错觉:过高的城镇化率预期、私有化的土地政策、盲目的“生态移民”、将城乡一体化变成“一样化”、农业现代化必然要土地规模经营等。此外,他还提出,紧凑城市是生态文明之基,只有严格控制单一功能区、防止工矿建设用地粗放、纠正小产权房问题和防止私家车引导式基础设施过度建设,才能实现紧凑式城镇空间。实践健康城镇化,要抓住关键的5类底线,即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城市和农村互补协调发展、紧凑式的城镇空间密度、防止出现空城、保护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是我国城镇化的基本方针,小城镇的重点建设方向是要有一套城镇规划的管理机构,要有一套必要的基础设施,要有一套地方化的绿色建筑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体系以及按照城镇常住人口规模,统筹配置学校、幼儿园、医院、文化和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也有人指出现在在大力发展小城镇,因为各种原因,容易造成简单平面化老套化的形式,内容也单调。城市设计要做的好需要很广的见识,很好的尺度感,对雕塑等相关艺术的了解,这是很难做的一个事情。

我国是一个地区差异性很大的国家。一个城市要想持续健康地发展,离不开一张符合发展实际,能够让经济、社会均衡发展的规划蓝图。但是由于任期制度、财政体制、考核机制等多方面因素,许多城市的建设规划经常为“长官意志”所左右,“领导一句话,规划就要变”。有些地方政府官员甚至认为自己既然是城市规划的第一责任人,就应该拥有对修改城市规划的绝对权力。于是乎,有的城市一换届,新领导就急于将上任的规划推倒重来,出现了“一届政府一张规划”的现象。这种科学决策让位于短期政绩的做法,也造成了城市建设中的种种乱象。

城市规划是一个城市的灵魂,事关经济社会等综合发展目标,决定了城市发展在一定时期内的方向、路径,理所当然应具有足够的严肃性、前瞻性和稳定性。规划总是改来改去,很难对城市的发展起指导作用,更不必说长远引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保障规划的连续性,就必须剔除干扰规划的短期政绩算计,排除“长官意志”的影响,让城市真正的主人——市民广泛参与进来,使法律和追责机制成为重要保障。

城市首先应当是市民的城市,而非市长的城市。城市规划不仅反映政府的意志,更要体现民众的诉求。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特别强调,编制空间规划和城市规划要多听取群众意见。确实,近年来,许多城市规划不当事件已经成为影响社会问题的重要原因。青岛的“换届就换树”、南京的“梧桐树事件”,无一不可为前车之鉴。“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城市规划涉及政府、官员、市民、建筑商、银行等多种主体,要在规划起草的过程中,赋予他们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各群体充分自由的表达权与参与权,让城市规划在“阳光”下制定。

作为保障规划连续性的手段,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特别指出了规划的法律权威性。不得不承认,在许多时候,当一个地方的有关领导决定改变城市规划时,几乎没有一个部门可以阻挡,相关法律也没有问责机制。今后,城市规划正式形成,具有法律效力后,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修改。各级政府也必须严格依法实施,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稳定性。不得因政府换届随意更改。当然,还应该建立相关问责和考核机制,将对规划落实的跟踪督查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中央政府层面,应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督察制度,提高城乡规划督察工作效能,保障城市总体规划严格实施。

目前,单纯从人口城镇化率看,中国已开始进入城市型社会。这也对城市规划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保持城市规划的连续性也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题中之义,说一千道一万,城市规划的目标应该是让每一个居民过上幸福安宁的生活,而不是隔几年就面临大拆大建、尘土飞扬、机械轰鸣的难局。

城市规划是一个城市的灵魂,事关经济社会等综合发展目标,决定了城市发展在一定时期内的方向、路径,理所当然应具有足够的严肃性、前瞻性和稳定性。“领导一句话,规划就要变”。有些地方政府官员甚至认为自己既然是城市规划的第一责任人,就应该拥有对修改城市规划的绝对权力。于是乎,有的城市一换届,新领导就急于将上任的规划推倒重来,出现了“一届政府一张规划”的现象。这种科学决策让位于短期政绩的做法,也造成了城市建设中的种种乱象。规划总是改来改去,很难对城市的发展起指导作用,更不必说长远引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保障规划的连续性,就必须剔除干扰规划的短期政绩算计,排除“长官意志”的影响,让城市真正的主人——市民广泛参与进来,使法律和追责机制成为重要保障。

说得非常好,但是做到就不容易了,我们这个城市也是这个样子的,前任主管城市规划的市长说道路周边可以建高层,换一届主管市长就说道路周边不能超过六层,这种由市长随意改变城市规划的现象听得很多,这样很难保证一个城市的特色。一个城市规划要由专家制定,并经多层次论证,及市民讨论后定稿,定下后就不能随意更改,不管是市长也好市民也好有好的建议和好的想法,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相应专家论证按一定的程序变更。“要保障规划的连续性,就必须剔除干扰规划的短期政绩算计,排除“长官意志”的影响,让城市真正的主人——市民广泛参与进来,使法律和追责机制成为重要保障。”

以2000万人口的大城市来规划,想要家庭居住有独院别墅,住房就要达到700万至1000万套之间,公路面积加住房面积平均每户一亩来算城市面积要达到半径47公里,外加公园和最精简化的商业和工业用地,一个能容纳居住条件是独院别墅人口达2000万的大城市只需要半径50公里左右的土地就能完成设计,以上得出全国人民居住条件是独院别墅和私人机械交通是完全有土地基础条件的的。城市规划的目标是以人民需求的目标而定的,所以独院别墅和私人机械交通是城市规划的最终目标也就是城市发展的最终前景。

如果不为这个最终前景设计,领导随便做主也好还是设计师高调设计也好都是过家家,就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经济发展越快规划改变越快,经济发展越慢问题出来的就越多。特别是现代政府和学者的楼房小区式规划出其的一致,这样人有钱了不推倒改为家家小别墅才怪,而没钱只够生活后就只能干等寿命到期坐等倒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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