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2]148号)文件规定,为优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障城市建设和重点民生、产业项目用地,按照审批权限,江油市、三台县、安县分别向绵阳市人民政府和市局申请调整有条件建设区外和有条件建设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共申请调整有条件建设区外建设用地指标42.9166公顷(非基本农田耕地指标34.813公顷)和有条件建设区内建设用地指标35.2965公顷(非基本农田耕地指标32.2919公顷)。市规划局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了专家评审并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目前,市人民政府已通过江油市、三台县、安县的调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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