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首批12个环境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城市之一,近日,湖北宜昌市“《宜昌市环境总体规划(2013-2030年)》(以下简称《总规》)专家论证会”在京召开。环境保护部规财司、湖北省环保厅、宜昌市发改委、财政局、规划局、环保局等部门参加了会议。
会议邀请了9位院士、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听取了规划编制工作情况及主要成果汇报,认真审议了规划文本、研究报告和图集。经过深入讨论,专家组认为,编制实施《总规》,是宜昌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对于宜昌市科学合理调整城市空间布局、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加快宜昌市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总规》围绕宜昌市“四区一库”环境功能定位,进行了综合分析,科学划分了生态、水、大气红线,提出了相应的资源环境承载调控方向,将三峡库区、中心城区人口聚集区、东部工业聚集区、东部农业发展区等作为宜昌市环境保护的重点区域,提出质量改善战略、政策制度创新要求,开发了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城乡规划、土地总规等9项规划进行了对接,提出了分区分级精细化管理措施,可为城市建设布局、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提供基础依据。
《总规》突破了基于多要素敏感性、重要性、脆弱性多级别分析评价等环境空间管控技术难题,开创了以城市环境功能识别提升、环境空间分级管控为核心的环境总体规划技术方法体系,进行了多规融合的技术探索,在环境总规研究编制理论、技术、方法和实践等方面具有国际先进水平。
受宜昌市人民政府委托,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牵头,联合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宜昌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等单位,联合组成课题组,承担《总规》的研究编制工作。自2013年1月启动,历时2年,经历规划大纲编制、大纲修改论证、文本编制、文本汇报修改及论证报批五个阶段。规划成果包括《宜昌市环境总体规划(2013-2030年)》文本、《宜昌市环境总体规划(2013-2030年)》图集、和《宜昌市环境总体规划(2013-2030年)》研究报告,《宜昌市环境总体规划(2013-2030年)》管理系统。
宜昌市被列为全国首批12个环境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城市之一,《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对宜昌市科学合理调整城市空间布局、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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