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昆明市规划局发布《昆明城市景观风貌及高度控制规划研究》,并在该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制订出《昆明城市景观风貌控制导则》,供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参照执行,旨在通过保护昆明城市山水格局、环境界面,引导城市高层建筑的分布,形成疏密有序、高低错落的城市整体空间,为昆明建设世界知名旅游城市景观风貌特色形象提供规划支撑。
据了解,《规划》划定了昆明的城市山水格局保护区,分三级进行规划引导控制。一级区:主要体现城市山水格局区域,包括滇池、西山周边,清晰展现城市山水格局的面滇区域,总体控制高度24米。二级区:重点体现城市山水廊道区域,包括城市周边的主要山体(碧鸡山、长虫山、呼马山、白龙潭山)区域,城市的主要水体(翠湖、盘龙江)景观区域,总体控制高度24至36米。三级区:体现城市山水环境渗透区域,以自然山水为特色的城市生态公园(小团山、黑龙潭山、七星山、五甲塘、西亮塘公园),总体控制高度36米。
一、二、三级区内实施建设项目时,应在总体控制高度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和结合自然地形,不影响、不破坏原有自然景观风貌。同时,规划还对入滇河道保护区、景观视廊保护区、历史文化保护区、标志建筑保护区、观景通道保护区等城市保护区作出引导,这些区域内实施项目要保证景观及通透效果,创造视线连续、优美的都市景观系统。在上述控制区、保护区实施建设,项目设计时要进一步通过视线、天际线研究,具体确定建筑高度和空间组合。
此外,规划还对一般地块建筑空间组合作出引导,包括单个地块内建筑切忌“一抹平”,应通过“落、起、叠、放”等方式,形成变化的天际线效果及富有魅力的建筑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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