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0日,根据国务院下发51号文,广州由“特大”城市晋升“超大”城市。一下“长大”,不是规模突变,而是标准调整了。毕竟,这是从低辨识度的“一百四十分之一”变成金字塔顶的“六分之一”——按旧标准,人口超100万就是“特大城市”,全国有140多个;而按新标准,城区人口超1000万的是“超大城市”,剔除一些农业大市,北上广深、重庆、天津6个城市被看作第一批“超大城市”。
实际上,标准的调整更多是针对一些规模较小而又盲目贪大的城市,要为它们“争创特大城市”的热情降火。为此,新标准把特大城市的门槛从100万人口提升到了300万。
而对于早已人满为患的几个一线城市来说,从“特大”升至“超大”,只是多了一重提醒:“城市病”的隐患更大、更多,人们对它们的期待值更高,对当政者城市治理水平的考验也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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