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北省政府网站获悉,近日,《定州市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辛集市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通过省政府批复,到2030年,定州市中心城区人口规模控制在90万人以内,辛集市中心城区人口规模控制在80万人以内。
批复指出,定州市和辛集市要按照以人为本、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原则,整合空间资源、统筹城乡建设、完善配套设施、提升城市功能、聚集优质产业、 强化精细管理,逐步把定州市和辛集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生态良好、空间有序、特色鲜明、具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现代化城市。
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空间布局,引导人口和产业合理分布,构筑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统筹规划建设城乡道路、排水、供电、供热、供气、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文化、教育、医疗、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健全消防、人防、防洪、防震等城乡综合防灾体系。
到2030年,定州市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99平方公里以内,中心城区人口规模控制在9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0平方公里以内。 坚持绿色低碳发展,严格城市建设用地性质管理,合理控制开发强度,加强园林绿化建设和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引导,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重视历史文化保护和城市风貌特色塑造,强化城市空间尺度管控,重点保护好开元寺塔、贡院、文庙等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
到2030年,辛集市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63平方公里以内,中心城区人口规模控制在8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8平方公里以内。坚持绿色低碳发展,严格城市建设用地性质管理,合理控制开发强度,加强园林绿化建设和城市环境综合治理,重点做好石津灌渠沿线生态保护,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引导,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重视城市风貌特色塑造,强化城市空间尺度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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