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研讨会将于2月11日至12日在福建省泉州市举行。此次国际研讨会以“打造命运共同体,携手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为主题,将为沿线国家共谋发展、共同繁荣提供新的契机,推动沿线各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编辑整理国外政要及外媒眼中国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海上丝绸之路战略,多国政要“点赞”
中国外交部表示,海上中国之所以提出建设丝绸之路,是希望发掘古丝绸之路特有的价值和理念。中方在这方面完全持开放态度,欢迎其他国家为此提出好建议。针对海上丝绸之路战略,多国政要为战略点赞,并积极提出建议。
俄罗斯总统普京表示,俄方会积极响应中方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的倡议,愿将俄方跨欧亚铁路与“一带一路”对接,创造出更大效益。
斯里兰卡总统马欣达·拉贾帕克萨表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构想,对斯里兰卡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斯方将同中方密切配合并积极参与相关建设,为这条海上区域经济合作走廊增光添彩。
老挝总理通邢表示,丝绸之路的复兴无疑会给本地区带来更大发展,给本地区人民带来繁荣和幸福。老挝全力支持“一带一路”倡议,将与各国一道,深入参与区域合作。
巴基斯坦总理谢里夫表示,感谢习近平主席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丝绸之路因此不再是历史上的概念,而成为推进区域合作的有力平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中巴经济走廊建设的规模和潜力前所未有,巴基斯坦愿与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国一道,为丝绸之路的复兴而努力。
印尼驻华新大使苏庚表示,中国弘扬当年郑和下西洋的和平精神,加强海上丝绸之路与邻国的经贸合作与文化交流,将极大地造福这些国家与人民。尤其是作为“千岛之国”的印尼,非常欢迎中国这种互惠互利的双赢之举!
新加坡驻华大使罗家良指出,中国-东盟的对话伙伴关系是最具实质性的伙伴关系之一,东盟的发展与中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提议相辅相成,我们能够共同应对挑战,化解分歧,也希望充分利用中国-东盟的商贸机遇。
马来西亚驻华参赞翁忠义指出,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时代的转变,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应注入高科技元素,如利用高端物流及港口设备发展高效物流、实现快速通关,利用高科技软件例如电子商务平台来降低外贸成本及提升贸易效率等。
国外媒体看中国海上丝路新构想
中国官方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阐述为“加强海上互联互通以及发展海洋经济”。有外媒将这一概念形容为中国欲在世界市场上“重新包装”,国外媒体对该构想褒贬不一,看法不同。
斯里兰卡每日新闻网消息称,中国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目前正在让斯里兰卡受益。中方出资14亿美元的“科伦坡(斯里兰卡首都)港口城市”项目是斯里兰卡迄今为止最大的外资项目。
日本《外交学者》报道称,“海上丝绸之路”会具有外交与经济的双重意义。“海上丝绸之路”显然和陆地上的“新丝绸之路”具有相似之处,后者从中国向西延伸至中亚国家。这两个概念体现了中国作为主要经济强国的历史渊源,完全切合习近平最喜欢谈的民族复兴主题。两者加在一起,描绘出了中国作为一个正在崛起的地区强国的画面,试图将自己的经济主导作用向西拓展至伊朗,甚至东欧。
美国《华盛顿邮报》称,“丝绸之路”,目的是将中国与西方连接起来并确保能源供给安全——一条在海上,另一条在陆上。此过程中,北京已令时任国务卿希拉里两年前大张旗鼓宣扬的、意在重振阿富汗连接中亚和南亚作用的美国版新丝绸之路黯然失色。
中国各地参与海上丝绸之路
作为中国深化改革开放和推进周边外交的大手笔,“一带一路”建设可带动沿线省份交通、能源、物流、旅游等多项产业的发展。因此,该战略构想的推出,也受到各省广泛关注和讨论。
广东:打造国际化的港口城市群
国家发改委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张燕生强调,广东要以“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为契机,把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纳入工作重点,深化粤港澳合作,打造国际化的港口城市群,构建立足东南亚的战略合作带,形成创新驱动、智慧发展、开发合作的经济增长极。
海南:三沙为“海上丝绸之路”提供重要平台
海南省长蒋定之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海南将继续扩大开放,积极参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此外,三沙市委书记、市长肖杰表示,三沙市会在海南参与构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中提供重要平台,定会对国家战略构建提供帮助。
福建:建设“海上丝绸之路”,培育本土跨国企业
福建省长苏树林2014年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福建将抓住国家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机遇,鼓励有条件企业加快“走出去”,培育一批本土跨国企业。随着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建设的深入推进,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负责人也表示,将加强海洋文化和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做出积极贡献。
广西:打造“海上丝绸之路”发挥侨务资源优势
国务院侨办主任裘援平指出,广西要充分利用侨务资源优势,为促进互联互通、打造海上丝绸之路和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发挥更大作用。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授权事宜请邮件至www@planning.org.cn,中国城市规划网保留最终解释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城市规划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