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城市概况
长春市位于我国东北地区中部,地处我国京哈与图乌两条交通线交汇处,是吉林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长春市现辖四县(市)六区,包括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九台市、朝阳区、南关区、宽城区、二道区、绿园区、双阳区。长春市全境面积20604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3616平方公里。截至2009年末,全市总人口756.5万人,占吉林省总人口的27.8%。其中市区人口362.3万人。
近年来,长春市经济社会发展迅速,2009年末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848.6亿元。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长春市城市建设用地增长迅速,截止2009年末,长春市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达到402.9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达到299平方公里。仅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在5年时间内就增长约50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周边组团发展迅速,其中合心、兰家、英俊、西新等四个周边组团工业企业发展速度尤为突出,已经成为城市发展中重要的轨道客车产业园区、轻工业产业园区以及物流产业园区。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随着“退二进三”进程的不断加快,已经逐步演变成为城市生活和服务中心;净月、富锋、兴隆等三个组团分别在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以及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带动下,形成以教育研发、汽车产业、食品加工为主的三大城市组团。
2、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背景与要求
近年来,国家、省级区域发展的宏观背景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系列区域发展战略的制定为城市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2007年8月国务院批复的《东北地区振兴规划》、2009年8月国务院批复的《中国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规划纲要—以长吉图为开发开放先导区》等为长春市在区域协调、空间结构、产业发展、职能定位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伴随东北地区和吉林省中部地区合作的不断增强,必将对长春市的城市结构、交通及基础设施布局等也将产生重大影响。
从经济发展来看,20世纪90年代以来,长春市经济快速发展,区域合作和对外开放力度不断加大。1995-2009年间,长春市GDP年均增长速度为15.8%,特别是近几年经济总量占全省的比重最高时接近1/2。经济和产业的快速发展产生了对用地空间的旺盛需求,供需矛盾日渐突出。与此同时,哈大客运专线、龙嘉国际机场等大型项目建设,对城市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这些情况均需要对城市总体规划的建设标准和用地布局结构等进行适当的调整。
二、规划重点
结合长春城市具体特点和发展中面临的问题,本次规划重点研究东北地区振兴和中国图们江发展战略下的区域协调发展、市域城乡统筹、城市生态安全、城市空间形态与结构等,同时优化综合交通网络系统,完善区域基础设施。
三、规划主要内容
1、城市发展目标
遵循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增强城市综合辐射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持续扩大传统优势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搭建国际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平台,形成区域开发与国际合作的新格局;持续改善民生,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证社会和谐稳定。规划期末将长春市建设成为经济发达、社会和谐、文化繁荣、科学进步、资源节约、环境优良的绿色宜居城市。
经济发展目标:到2020年,在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基础上,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年均保持在10%以上,地区生产总值实现1万亿元左右。其中,第三产业比重达到45%以上,第二产业比重保持在50%左右,第一产业比重调整到5%以下。
社会发展目标:到2020年,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城市安全得到保障,实现和谐社会发展目标。
生态发展目标:到2020年,环境污染、水土流失与生态破坏得到有效控制,城市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2、城市性质
长春市是吉林省省会,东北地区中心城市之一,我国重要工业基地城市。
3、城市规模
2020年长春市域总人口控制在950万人左右,城镇实际居住人口控制在650万人左右,城镇化率约为68%;中心城区实际居住人口控制在425万人左右,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达到445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5平方米。
4、区域协调发展
规划期内,长春市发展将面向东北亚区域,积极融入环渤海经济圈,加快资源要素集聚、产业和科技创新,建设区域性物流和商务服务中心。贯彻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在东北地区“三纵五横”的空间发展框架下,发挥哈大经济带优势,加强与哈尔滨、沈阳、大连等东北大城市间的区域协作,促进沿线城镇发展。突出长春市在省域发展中的辐射带动作用,贯彻中国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战略要求,推进长春、吉林的长吉一体化进程,加快建设长吉国家重点开发区域,沿长吉交通走廊重点打造卡伦湖科技生态区、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龙嘉国际机场临空产业区以及九台新区等空间节点。
5、市域城镇发展
走集中城市化道路。以中心城区发展为重点,促进新型产业向中心城区及周边组团集聚,引导传统产业向外围地区转移,优化中心城区的空间结构,提高对全省城镇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扩大县(市)城区规模,引导产业向县(市)适度集聚,完善各县(市)与中心城区之间的产业分工体系。整合现状非农业人口规模小于2000人的建制镇,择优培育重点镇,成为乡村地域的经济增长极。
按照区域统筹、城乡统筹的原则,合理引导市域人口和劳动力分布,优化配置市域发展资源,形成五个城镇等级,其中包括长春中心城区1个特大城市,榆树、农安、德惠、九台4个中等城市,双阳、新立城、奋进、卡伦4个10万至20万人口城镇,米沙子、奢岭、合隆、英俊、西新、城西、合心、兰家8个5万至10万人口城镇以及若干个5万人口以下城镇。
完善市域各级城镇的功能结构,提高整体功能水平,建立中心城市、次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镇的城镇职能结构。中心城市为长春市中心城区及周边组团,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次中心城市为双阳、榆树、农安、德惠、九台城区,规划承接中心城市传统产业转移。重点发展农产品深加工、汽车零配件制造、化工、建材、食品等五类产业。重点镇包括奋进乡、新立城镇、西新镇、劝农山镇、奢岭街道、兰家镇、合心镇、英俊镇、卡伦镇、合隆镇、米沙子镇、五棵树镇等,规划重点镇是城市经济要素转移及扩散的重要空间载体,是城市功能的重要补充。一般镇以发展农工农贸为主,形成农村地域生产、集散中心。
以快速骨干交通为依托,构建“一核、三轴、多点”的市域城镇空间结构。其中“一核”为中心城市;“三轴”为以哈大复合交通走廊、珲乌复合交通走廊为主的一级城镇经济发展轴和依托长营高速公路至辽源方向的二级城镇经济发展轴;“多点”为五个次级中心城市。
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把农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通过撤村并点、复垦闲置宅基地等方式,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促进农村居民点集约规模化发展。中心村人口规模一般不小于1000人,基层村一般不小于300人。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网络,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强农村消防设施建设和农村民居的抗震设防工作,提高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立符合农村需要的公共服务体系,保护农村自然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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