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城乡规划局努力精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积极用权力“瘦身”为廉政强身,把邢台开发区辖区规划审批工作和邢台县旭阳经济开发区规划审批分别下放到辖区办理。邢台市城乡规划局专门下发通知,对邢台开发区规划分局的职能进行调整,开发区规划分局今后负责开发区辖区除红星街(老邢清公路)以北已划定邢东新区重点发展区以外区域的规划审批工作,包括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研制规划条件,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和建筑单体方案、规划条件核实等。对以上区域的规划审批邢台市城乡规划局将不再办理,全部由开发区规划分局负责;对邢台县旭阳经济开发区依据《邢台县晏家屯镇总体规划(2012-2030)》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除市政项目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等8项规划审批权限全部由邢台县邢台县旭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批,努力为园区项目建设创造更为高效便利的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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